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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整理案件事实经过

2017-03-25  本文已影响1066人  2bb54ff581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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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接手的每一个案件,复杂也好,简单也罢,我都要求助理必须先整理一份事实经过,它大概张这个样子:

事实经过
2013.8.XX 涉案房屋设定抵押
2016.3.XX
1、签订买卖定金协议书
(总价款XXX万元,税费乙方承担,贷款方式商业贷款,首付款支付不低于XX万,当天支付定金X万,并当天签署定金托管协议约定以资金托管方式支付XX万)
当天支付定金X万,卖方出具收条
2、签订购房合同
(出卖人应当在2016年7月XX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定金X万直接支付给出卖人;银行贷款XXX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过户)
3、签订补充协议
(定金:第一笔2016年3月XX日X万自行支付,第二笔2016年4月X日XX万理房通托管;卖方于2016年7月XX日前向贷款机构提交还清贷款申请,最迟2016年8月XX日办理完解押手续;评估:收到中介通知后X日内配合评估;首付款:乙方在甲方还贷前X个工作日内把XXX万通过理房通支付给甲方;乙方批贷后XX个工作日,以朝阳建委网上预约时间为准双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
4、签订定金托管协议
2016.3.XX 买方支付中介费XXXXXX元
2016.4.X 买方将XX万存入理房通
2016.4.X 房屋核验通过,卖方收到定金XX万元
2016.4.XX 中介通知评估
2016.4.XX 卖方签了网签合同,草签
2016.4.XX 买方签了网签合同,草签
(贷款金额XXX万)
2016.4.XX 网签合同生成
2016.7.X 卖方表示要签《房款支付安心承诺书》,要求链家垫资,房主提到房价涨了,觉得卖亏了(录音 20160707)
2016.7.XX 卖方表示不卖了,同时让中介帮忙一房二卖,介绍新客户给卖方,中介不同意(录音20160711)
2016.7.XX 中介表示:卖方同意让买方贷款XXX万,前提是要马上把XXX万直接给卖方,买方不同意(录音20160719)
2016.7.XX 中介表示:卖方要求买方自行交付方式支付XXX万,中介让卖方提供银行卡密码,卖方又反悔。买方表示要按合同走。(录音20160720)
2016.7.XX 中介表示:卖方自己解押,但要求买方直接支付XXX万,剩余XXX万走理房通。买方不同意。(截图20160721,录音20160721)
2016.7.XX 中介通知双方于2016年7月XX日做理房通监管
2016.7.XX 买方将XXX万存入理房通,卖方未出现
2016.7.XX 卖方还清银行贷款
2016.8.XX 约定8月XX号卖方取房本,当天下午双方银行理房通面签、评估
2016.8.XX 卖方办理了解押手续
买方如约到达约定地点链家总部办理面签,卖方不去
2016.8.XX 中介向卖方发催告函(顺丰)
2016.8.XX 卖方收到催告函
2016.8.XX 催告函8月XX日,催告买方支付首付款
2016.8.XX 买方得知卖方已经将涉案房屋重新出售在Q房网及21世纪
2016.9.X 卖方发送解除通知书
为保护隐私,隐去相关细节。

什么是事实经过?

事实经过,就是律师结合当事人的陈述、相关证据,按照一定逻辑整理的案情演变过程。

为什么要整理事实经过?

整理事实经过有几重好处:

对案件进行梳理

整理事实经过的过程,是律师可以对案件的整个发展进行梳理,了解案件的相关细节。

便于律师对案件进行回顾

案件从接手到开庭,中介可能要好几个月,时间一长,律师难免会遗忘案件的一些细节,如果每次都从头把卷宗过一遍,显然没有效率。整理了事实经过后,只要把事实经过审查一遍,整个案件过程就可以回忆起来。

给当事人展示工作的好方法

以前的文章里我讲过,在当事人眼里,律师的工作就是庭上动动嘴巴,客户总看不见律师的付出,整理事实经过,说明律师仔细研究了客户的资料,是一种以有形可见的方法展示工作成果的好机会。

便于庭审时答复法庭询问

如果没有整理事实经过,在法庭上,法官询问案件细节,临时去卷宗材料中寻找结果,一来耽误时间,二来慌慌张张容易打乱自己的节奏。

怎么整理事实经过

整理事实经过不是简单的记录流水账,事实经过的整理需把握以下几个要素:

紧扣核心要素

整理事实经过,目的之一在于可以一目了然的掌握案件发展过程,应对法官对事实的询问。所以,整个事实过程不需要完完全全copy到事实经过上,你只需要回想一下平时法官在法庭上都询问哪些问题,然后把这些问题对应的结果作为核心要素提炼出来进行整理即可。以房屋买卖为例,核心要素包括:签约主体、签约时间、房屋位置、性质、面积、总价款、款项支付的时间及方式、违约责任的约定、合同履行进展以及违约情况。

紧扣诉讼请求和答辩理由

律师整理的事实经过,应当与诉讼请求或答辩理由向结合。比如某个房屋买卖案件,律师代理买方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得到房屋并追究卖方违约责任。那么在事实经过中要体现:

前面的事实经过整理存在哪些问题?

未记录房屋的情况

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朝向、登记的产权人情况(单独所有or共同所有)没有进行记录,庭审中如果法官询问,律师还得在卷宗中找房产证的复印件,如果客户没有房产证复印件,还得去合同中寻找相关的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应的记载,还需要跟当事人核实,一个简单的问题被人为的复杂化了。

未体现买方损失的情况

因卖方迟延交付房屋,买方已经开始在外租房,租赁期限、租金多少等情况应当在事实经过中体现。

定金合同的情况不必放入事实经过。

本案是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而非定金合同纠纷,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定金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况且定金协议中关于定金的约定在补充协议中已经进行了变更,事实经过中完全没有必要再体现。

录音记录没必要都放在事实经过中

录音并未全部作为证据提交,录音中的协商过程不必计入事实经过中,只需体现录音中核心的两个点即可:一个是卖方觉得买亏了,展示了卖方违约的动机,另一个是卖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构成根本性违约。

排版还需更美观

排版还需更美观,结构性更强,才能让人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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