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swift面向协议的一点理解
我的第一个正式使用swift开发的项目已经开始三周了,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到现在渐渐地有点感觉,让我感到它不仅仅是OC的简单代替,而在设计上其实还是有差别的。
想要首先写下的是: protocol + struct > class
什么意思呢,面向对象的概念基本已经深入人心,但是swift倡导了更高程度的抽象机制,让设计与实现完全分隔开。在写代码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不应该是写一个superClass,而是考虑是不是应该从一个protocol开始。
我们知道的面向对象有很多好处,比如:封装、多态、抽象、访问控制等等,但是在使用过程中我们也常常遇到很多问题,在Apple的session中也提到了一些:
隐式共享:最常见的是同一个对象有多个引用计数,对其进行更改牵一发而动全身,结果可能并不是你希望见到的。因此我们可能会使用copy(),这不是一个好办法。同时我们在多线程中使用同一个对象的时候可能还会面临更加复杂的情况,可能我们会被迫使用锁,这里又会增加复杂度,越复杂==越多bug!
继承带来的问题:每个类可以有一个父类,它会继承父类中的属性和方法。在子类重载某些方法的或者对某些集成来的属性进行操作的时候可能会比较危险,你得确保你的操作不会破坏父类中需要的某些约束条件。
缺失类型信息:比如当使用父类中继承来的方法的时候,父类中是没办法得到子类的类型信息的,这里就由可能会涉及到向下转型的问题,比如下面用了as!。
class Ordered {
func precedes(other: Ordered) -> Bool { fatalError("implement me!") }
}
class Label: Ordered { var text: String = "" ... }
class Number: Ordered {
var value: Double = 0
override func precedes(other: Ordered) -> Bool {
return value < (other as! Number).value
}
}
因此在swift的世界中使用子类相比较而言并不是一个更好抽象机制,使用面向协议的方式有以下好处:
- 除了引用类型,值类型也可以使用,更加灵活
- 类型信息得以保障
- 无法为protocol添加stored property,可以保证在使用的时候不必担心动到了不该动的数据。
- 不需要像继承那样必须先初始化父类
- 更加清晰的表述出哪些方法需要被实现。
所以上面的例子用协议来改写之后成了下面的样子。
protocol Ordered {
func precedes(other: Self) -> Bool
}
struct Number: Ordered {
var value: Double = 0
func precedes(other: Number) -> Bool {
return self.value < other.value
}
}
改写之后的代码里,不再有涉及到向下转型。
同时在swift中不光支持extension一个已有的class,连protocol也支持扩展,简直业界良心
从swift 2开始,也可以对于协议使用where进行类型限定,这一系列的特性也让我们在开发过程中如虎添翼。
当然,我们在开发过程当中也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都要采用面向协议的方式,有些需要使用class的时候还是应该坚定不移的使用。只是在写代码之前,停顿一下,思考究竟应该是从一个protocol还是一个class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