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这点事儿法律程序员

“加班”“值班”都分不清,难怪工资拿少了你也不知道

2017-12-08  本文已影响0人  伯马遇管家

案例再现:

小王被安排固定每周都有一次值班,时间大都在周六,小王当时并没有和公司约定相关值班费。

等到后来,小王从公司离职后,便向公司提出要求补偿入职这段时间以来的值班费用。

公司不愿支付这笔值班费,双方争持不下,便走上了法庭对峙,到最后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小王7千多的值班费。

案例分析:

安排小王周六值班,在大多数人看来,这样的行为,其实已经算是加班了,小王为什么不按照加班来要求公司赔偿,还能拿到更多的补偿?

那么到底怎样才算是值班,怎样才算是加班?关于这点法律上是怎么划分的呢?

加班的含义:是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一般是属于生产经营需要。

值班的含义: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担负一定的非生产性的责任。

主要是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

所以从上面的两个含义中来看,加班与值班的区别在于,加班是继续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而值班是被安排去做本职外的工作。

各自的法律依据:

对于值班来说,是暂无专门的法律对其规范。值班的时长,安排员工值班,是否需要协商,员工能否拒绝值班等问题,这些都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的。

但是加班是有法律依据的,加班的时长,加班的补偿,员工可否不加班等,都可以在现行的法律中查阅到。

加班和值班的补偿:

加班补偿是有明确的法律制度规定的,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

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而值班的话,这一块因为欠缺法律制度的说明,一般来说都是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来作为补充,并以此为据。

所以当我们再回到小王这个案例中来,如果公司给小王安排的工作是本职工作之外的内容,那么小王的周六的工作就属于值班。

那么有关值班的补偿,只有按照公司的规定来。她之前可能缺乏了解,不知道公司对于自己的值班安排,其实是可以获取一些补偿的。

所以周末节假日被安排值班加班的你,现在应该把这两个概念弄清楚了吧,可别再被公司随意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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