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苕木匠读《周易》(49)需卦:税收要合理

2018-12-03  本文已影响0人  苕木匠
苕木匠读《周易》(49)需卦:税收要合理

农业税率要稳定

  初九(噬嗑  ):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于”:介词。相当于“在”,表示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范围等。《需》卦每句爻辞中均有“于”字,表示事情发生的地点。

“郊”:国都周围的地区。

“恒”:稳定。

初九爻爻辞直译的大意为:“在自己的郊区获取所需的财富,利于使用稳定的政策,就没有过错。”

为什么要从郊区获取财富呢?因为依《周礼·天官·大宰》中的规定,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可以大致归纳成五类:一是城区内的地税;二是下属各卿大夫及邦国的地税和贡品;三是郊区的税收;四是商业税收;五是渔业及林业税收。

《需》卦就是讲述国家的财政税收问题,从后面的爻辞内容来看,《需》卦六爻讨论了以上五个问题中的三个问题:其中初爻讨论的是郊区的收入问题;二、三、四爻讨论的是渔业的收入问题;五爻讨论的是商业的收入问题;六爻讨论收入后的支出问题。

初九爻爻辞的“需于郊”,就是从郊区获取收入。郊区的收入是什么收入呢?首先我们要搞清楚郊区的范围。

《说文》说:“郊,距国百里为郊。”

《周礼·地官·载师》说:“载师掌任土之法,以物地事授地职,而待其政令。以廛里任国中之地,以场圃任园地,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畺地。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唯漆林之征,二十而五。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这征。以时征其赋。”

从中可知,郊区是指王城外百里范围内的土地。在这片土地上主要安排的是宅田、士田、贾田、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也就是由城内普通士民、商人及中下层官员的子弟负责管理耕种的土地。这片土地能出产什么东西呢?不外乎是农业和渔业、林业的收入。由于后面的爻辞对渔业收入作了专题讲述,而“山泽之赋”又将渔业和林业归于一类,所以,初九爻爻辞所说的“需于郊”就应当是专指农业的税收。因此,初九爻爻辞的大意应为:

“从郊区获取的农业税收,利于使用稳定的政策,就不会有过错。”

作者为什么要如此强调呢?因为农业生产本身,相对于渔业和商业就是一个收入较为稳定的行业,而且投入周期较长,如果政策不稳定,税收三天两头地变,必然会影响到种植者的积极性和对土地的投入,从而造成农业收成的不稳定。更为严重的是,郊区的耕种者基本上都是直接服务于王的城内居民的家属,如果政策不稳定而造成耕种者的不满,必将会影响城内居民对王室的忠诚,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这应该正是作者强调“利用恒”的原因。应该说周族井田制的税收政策是非常符合“利用恒”的政策的。

初九爻爻象为“  ”,《噬嗑》卦卦象。初爻是卦的起点,就地理位置而言,距离国都最近的地方就是郊,故本爻辞以郊取象。

渔业税赋要合理

九二(睽  ):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沙”:沙滩。

“言”:意见、争议。

九二爻爻辞大意为:“在河滩上获取所需的财富,会引发小的争议,但最终的结局还是完满的。”

沙滩上能获取什么东西呢?只能是渔业收入。本爻的“需于沙”,及后面的两爻“需于泥”、“需于血(洫)”均是指渔业而言,不过是收税的地区不一样而已。“沙”是指大江大河的岸边,也只有大江大河的岸边才有沙滩,小内河、沟、渠是没有沙滩的。“需于沙”,为什么会“小有言”呢?结合后面三、四爻“需于泥,致寇至。”“需于血,出自穴”的爻辞,“需于沙”应该是比喻容易引发纠纷的地区。我国古代的国境界线往往因自然地理而划界,人们徒手难于逾越的大江大河、高山峻岭就是最好的边界。本爻辞的“沙”应正是以沙滩比喻大江河的边界附近容易引起纠纷的地区。故九二爻爻辞大意当为:

“在临近边界的地区获取所需的利益,会引发小的争议,但最终的结局还是完善的。”

沙滩边捕鱼捞虾虽然是在界河作业,毕竟是在自己的一边,所以,即使会有言语上的警告,但只要作业时不过其中界,应该是相安无事,故说“终吉”。注意《周易》卦爻辞中“终吉”之类的判断辞,它实际是表明作者对所述事的态度。这一爻就是在对受教说可以打擦边球的道理。

九二爻爻象为:“  ”,《暌》卦卦象。如果说二至四爻爻象像河流的话,那么九二爻正好处于岸边的位置,故称为“沙”。“睽”字的本义为横眉冷对的样子,故说“小有言”。

九三(大有  ):需于泥,致寇至。

“泥”:含水的半固体状的土。也是陕西的一条河流的古名。

“致”:招致。

“至”:到、达到。

九三爻爻辞的字面大意为:“在河泥中获取自己所需要的财富,会招来敌人的侵略。”

为什么在泥中获取财富会招来敌人呢?原因就在于作者以泥代表河中,而河中为界河。到界河里面捞鱼摸虾,挖藕摘菱,分明触及到公用地盘,事必会损害到对方的利益,所以才会招来对方的报复。比较上一爻的“小有言,终吉。”下一爻的“出自穴”和本爻“致寇至”的爻辞评语看,作者显然是赞成下一爻的“需于血”,谨慎地支持“需于沙”,而反对“需于泥”的获取方式。

清朝镇压太平天国的功臣曾国藩,在他大红大紫、官居相位之时,收到一封家书,原来是湖南的家人在翻修院墙的时候与邻居发生争执,希望他过问一下,让知府大人帮忙压制邻居。他看后回诗一首,大意是:“千里寄书为修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千里长城依就在,谁人还见秦始皇?”家人看后主动后退三尺砌墙,邻居知道其原因后,也感到羞愧,随之也后退三尺,从而在中间形成一条六尺宽的走道,一时被传为佳话,两家关系也因此和好,成为睦邻。故事的真实性姑且不论,就这个故事本身而言,很难想象如果地方官员强行干预后的结果。得与失的道理有时就是如此简单而又深刻。“需于泥”就是不让那三尺墙,“致寇至”则是其必然的结局。

“需于泥,致寇至”这句爻辞还可能隐藏着一段真实的历史教训,这就是周族迁居豳的那段历史。周族从周原迁居到狄族的居住区豳(今陕西省句邑一带),实际上是跨出周族当时的自然国境线。在其迁居地附近有一条河,属泾河支流,即今甘肃省庆阳地区的东河及其下流马连河。这条河在古代的名称就叫做“泥水”。“泥”字的本义也就是指这条河。周族迁居到泥水附近求生存,正是“需于泥”。由于泥水流域属于西方游牧民族的土地,周族的“需于泥”实际上也就是侵犯了他们的土地和权利,所以周族长期不断地受到对方的骚扰。站在周族的立场上看,正可谓“致寇至”,所以说这句爻辞可能与这段史实有关。不论是否有关,“需于泥”一句是指在主权有争议的地区获取利益的含义却是无疑的。因此,九三爻爻辞大意应为:

“在主权有争议的地区获取利益,将会导致严重的冲突发生。”

九三爻爻象为“  ”,《大有》卦卦象。“大有”就是大有所获的意思,沙滩岸边捕鱼捞虾是小打小闹不过瘾,非要到有争议的界河中去撒网,以求收获更大,故有“需于泥”之辞。

六四(大畜  ):需于血,出自穴。

“血”字是“洫”的通假字。《说文》:“洫,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渭之洫。”《周礼·地官·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洫”本为古代井田制成与成之间的水道,也泛指田间水沟。

“穴”:商周时期的主要居室,掘地而成,上盖草棚。

六四爻爻辞大意为:“在田间沟渠中获取渔业利益,就不会发生纠纷,因为沟渠处于自己的家门前,是没有争议的资源。”

前两爻以河边和河中取象,是寓意主权有争议而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所以才“小有言”和“致寇至”。这一爻则是说,如果我们能退一步,不到这些有争议的地区谋取利益,而是在主权没有争议的地区谋取利益,不就是不会发生纠纷吗?“需于洫”就是没有争议的地区,因为它“出自穴”,在自己的家门口。

读卦爻辞不要被其中的字面含义迷惑,“需于沙”、“需于泥”、“需于血”等等均是比喻,比喻容易引发争议的地区,并不是让王子们真的背着破网去捕鱼捞虾。或者说,这里的“需于”均是指税赋而言的,是说对渔业的征收要依据其所在地区而定:譬如边境地区就可以宽松一些,有争议的地区就干脆不收了,内地则可以依章办事地从紧。此原则与当时的国界线不严格有关。你的税赋如果高过邻国,那么我就走人。翻过高山或者淌过河流就是“解放区”,他们热烈欢迎我去呢。

六四爻爻象为“  ”,《大畜》卦卦象。“大畜”就是储蓄较大之义。储蓄是自己有意识地积累,沟渠的物产正是农人精心养殖的结果,故有此辞。由这段爻象似乎可以看出,周时不仅农业已经人工培植,畜牧业已经人工培养,而且渔业也极有可能开始人工畜养。

商业赋税要知情

九五(小畜  ):需于酒食,贞吉。

“需于酒食”有两种可能的含义:一是在酒会上获取自己的利益;二是在交易酒食类生活物资的过程中获取自己的利益。结合前面的爻辞内容分析,第一段爻辞以农业收入为题,二、三、四段爻辞以渔业收入为题,均是指国家税收收入,因此本段爻辞也当是针对行业而言的,这个行业只能是指交换酒食等生活物资的商业活动,所以前一种含义的可能不大。周朝税收来源“九赋”中的“关市之赋”即指此。

“贞吉”:“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就会有一个完满的结局。”

什么样的认识才正确呢?有两种可能的含义:一是指商业活动本身所需要的精明;二是指收税时对应交税收的判断。从《周易》为王者之书这一点来考虑,应是后者。

商业活动不象农业和渔业的收入一样一目了然,而且在古代交通不便的条件下,还常常伴随着巨大的风险,所以如何合理收税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很好地解决,当然也是作者所处时代的一个问题,因此才有了“贞吉”的爻辞。         

九五爻爻辞的大意为:“获取商业税收时,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才会有一个完满的结局。”

九五爻爻象为“  ”,《小畜》卦卦象。酒食之需,尚属温饱之求,正是“小畜”之义,故有此爻辞。

量入而出留有余地

上六(需  ):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速”:本义为步伐快,引申为快速、招请、招致等义。这里用招请义。

上六爻爻辞字面大意为:“进入室内,有未经邀请的三个人到来,敬重他们,就会有一个好的结局。”

这句爻辞好像与前面的爻辞联系不上。前面的爻辞都是在讲生财之道,现在怎么突然冒出几个抢劫犯出来。要搞清作者葫芦里装的什么药?还得仔细分析。首先我们看“入于穴”的含义。

“入于穴”缺少主语,是什么入于穴呢?传统易学一般认为肯定是人入于穴,其实不一定。我们知道《周易》六十四卦每卦都只有一个主题,《需》卦的主题是税收。《需》卦六爻的前五爻爻辞均是以“需于×”开头,唯有这一爻是“入于×”,可见“需”与“入”之间应当有某种关联,或者说“入于穴”的应该不是人,而是前面所需的财。前面收获的农业税、渔业税、商业税等等,收上来了要入库,应当就是这里所说的“入于穴”。金银财宝入了库才会有人来打主意,才有不速之客来。所以我们说“入于穴”不是指人,而是指物,指税收。

再来看“有不速之客三人来”的意思。“不速之客”就是不请自来的人。“三人”不应是实指,而是比喻其多。“三人”为“众”。税收入了库,白花花、黄灿灿让人眼花缭乱,的确是有些诱人。但国王的财产又有几人有胆量去抢劫,即使出几个不要命的毛贼,也犯不着国王来“敬之”,自己不吓得屁滚尿流已经是胆大包天了,可见,这里的“有不速之客三人来”不是实指,也应是一句比喻。比喻什么呢?我们还是循着“入于穴”的思路往下想。

“入于穴”就是税收入库。税收入库是为了使用,从《周礼》的有关记载来看,周朝的财政管理是非常规范的,如《周礼·天官·大府》说:

“大府,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贰,以受其货贿之入,颁其货于受藏之府,颁其贿于受用之府。凡官府都鄙之吏及执事者受财用焉。凡颁财,以式法受之。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赋,以待宾客。四郊之赋,以待稍秣。家削之赋,以待匪颁。邦甸之赋,以待工事。邦县之赋,以待币帛。邦都之赋,以待祭祀。山泽之赋,以待丧纪。币余之赋,以待赐予。凡邦国之贡,经待吊用。凡万民之贡,经充府库。凡式贡之余财,以共玩好之用。凡邦之赋用取具焉。岁终,则以货贿之入出会之。”

从这段记载中可以看出,周朝的财经政策是很规范,也是很细致的。但仔细琢磨就会发现这个财经政策也存在明显的问题,就是过于死板。一个萝卜一个坑,称米的钱不能打油,打油的钱不能买盐。如果周朝的政策严格照此执行,就来了一个问题:如果遇到意外情况怎么办?譬如地震、洪水、蟥灾、战争等等。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这些都是难于提前预料,又可能经常发生的事情,从财政上如何应对这些紧急情况呢?《周礼》这部周朝大法没有详细的规定,而为王者不能不做出思考和安排。

带着这个问题来看“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的爻辞,它应该正是对意外灾难带来的意外支出的比喻。意思是说,国家税收入库后,除了正常的开支外,还会有一些意外的事件发生,这些事件都需要支出,对于这些支出要认真地对待,如果事前不准备,又以没有安排这笔资金为由不管不问,就会引起民众的不满从而造成国家的混乱。这就如某人背着财富回家,有众多打劫者上门时,要恭敬地对待他们一样,弄不好就会把命玩掉。以此,本爻大意应为:

“税收入库后,除正常的开支外,还会有一些意外的事件需要支出,对此要认真慎重地对待,才会有一个完满的结局。这就如发财的人遭遇众多打劫者上门时,要恭敬地对待他们,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一样。”

这句爻辞实际上是在教王子们如何合理地使用国家税收。教他们学会理财,别把税收三下五除二地花干净了,到意外事件发生时没了主意。教他们在平时就要考虑周全,要留有余地。

有人可能会问,作者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讲财经问题,而要打这么多比喻?问题在于《周易》不是一本如《周礼》一样的法律文书,而只是一本教材,是王子们的学习教材。枯燥的政治问题如果不能够生动形象地表达出来,是难于让人接受的,这也正是《周易》的可贵之处。我们现在的小学教材常常有一些图画,其功用一样。其实如果我们现在的政治历史教材能更生动一些,也就不会让学生们如此讨嫌。

上六爻爻象为“  ”,《需》卦卦象。四、五、六三爻形状像车,一、二、三三爻为阳爻,象三个男人。整个卦象为三人乘战车之象,故有此爻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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