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文写作4-day41

2020-03-28  本文已影响0人  旭日黎明

元朝的戴表元曾说:“凡作文发意,第一番来者,陈言也,扫去不用;第二番来者,正语也,停止不可用;第三番来者,精语也,方可用之。”这段话十分精辟,概括了写作立意的一般规律:我们写作落笔之前,首先想到的意思,是最容易想到的意思,是你以前见过、听过较多的东西,所谓“老生常谈,不召自来”(清代·袁枚),所以多是一般化的内容,没有什么新意,即“陈言也”,应该抛开不用。

譬如,我们总结一项工作,要写几条体会,握笔凝思,首先涌现于脑中的,大多是“领导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层层落实”“抓实、抓细、抓落地”,等等,因为这些词句平时见得多,听得也多,所以捷足先登,“第一番”来到。但是不要急于落笔,继续往下想。第二番想到的意思,就会比较深入了,称为“正语也”。正:合乎法度;正语,刚好接触到事物本质的意思。譬如,这一番想到意思的可能是“强化××××意识”“实施××××工作措施”,等等,不是老生常谈的东西了,而是有些本工作的特色、具体可见的东西。但是不能浅尝辄止,对“第二番来者”要“停止不可用”,进一步深入想下去。一而再、再而三想到的意思,就不是停留在事物表层的东西,而是深入到事物本质里的“精语”,即精彩独到的见解。譬如,第三番来到头脑里的意思,就不仅仅是一些具体的工作做法,而是上升到规律性的一些认识,比如“危中有机,事在人为”“劲要用好,力要用全”“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政策把握准,村民不求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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