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寻找独特的这一篇?——看罗兰·巴特《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
罗兰·巴特的《叙事作品解构分析导论》写于19世纪60年代,这篇导论对于叙事学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开篇就直戳要害,简明扼要地提出:因为叙事的普遍性,就应该断言它毫无意义吗?紧接着他着重运用了结构主义的方法,从叙事文本的内部结构,结构的组织规则,意义的生产过程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分类和解读之法,让后期的理论家们找到了后继之路。然而,在实际的分析文本的过程中,其暴露的问题也是清晰可见。最明显的一个问题是:在解析文本过程中形成的分析的泛化,使得大多数的文本分析结果都趋同化,导致具有独特价值、经典性的文本被淹没。
由此,本文拟从罗兰·巴特所提供的一些方法,通过具体的分析,体现叙事学所暴露的弊端。
一:换喻和隐喻
从结构上说,叙事作品具有句子的性质,但绝不可能是句子的总和。叙事作品是一个大句子。正如任何语句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一个小叙事作品的雏形一样。由此,巴特提出了可以区分的话语类型:即换喻和隐喻。
隐喻是以人们在实实在在的主体和它的比喻式的代用词之间发现的相似性为基础的。而转喻则以主体和它邻近的代用词之间的接近或相继的联想为基础。罗钢《叙事学导论》P3
在此,以小说《受戒》中的片段为例:
小英子的家像一个小岛,三面都是河,西面有一条小路通到荸荠庵。独门独户,岛上只有这一家。岛上有六棵大桑树,夏天都结大桑椹,三棵结白的,三棵结紫的;一个菜园子,瓜豆蔬菜,四时不缺。院墙下半截是砖砌的,上半截是泥夯的。大门是桐油油过的,贴着一副万年红的春联:
向阳门第春常在
积善人家庆有余
门里是一个很宽的院子。院子里一边是牛屋、碓棚;一边是猪圈、鸡窠,还有个关鸭子的栅栏。露天地放着一具石磨。正北面是住房,也是砖基土筑,上面盖的一半是瓦,一半是草。房子翻修了才三年,木料还露着白茬。正中是堂屋,家神菩萨的画像上贴的金还没有发黑。两边是卧房。隔扇窗上各嵌了一块一尺见方的玻璃,明亮亮的,——这在乡下是不多见的。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在上述这段文字中,我们似乎见不到转喻。但是,它的内部即它的叙述线索是沿着转喻的轴线发展的。它依据的不是“相似”,而是“邻近”。
写小英子的家,先写外形特征——像一个小岛,再写周边的河与路。接着,写岛上的桑树和菜园子,最后,把目光聚焦到大门,写门上的对联,既而推开门,看到门内屋子里的一应设施。整段描写像一个电影的镜头,从远到近,从整体到局部再到细节,像观览式地把一些图景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清晰且直观。
隐喻的例子如:
大姐说:“你一天到晚咭咭呱呱——”“像个喜鹊!”
“你自己说的!——吵得人心乱!”
“心乱?”
“心乱!”
“你心乱怪我呀!”
从小英子和姐姐的对话中,首先可以看出小英子的天真烂漫与活泼的个性。而又从侧面烘托出姐姐的内敛。言语间又向读者透露出一些信息:姐姐心里有人了。虽有了人,但是姐姐不说,又向读者透露出了此地的民风民俗。
再看这一段:
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明海要出家了,要受戒了。但是在与小英子的交往中,不知不觉触发了他内心朦胧的对于爱情的渴望。小英子的小脚印,让明海的感官得到了最充分的刺激,“心乱”隐喻了他本能的天性得到了舒展,他的欲望与情感得到释放。
上述的分析其实在一般的文学作品中都可以见到,按照这样的分析,极有可能的结果是走向一种泛形式化的分析,如果文学作品都可以如此分析,那么何处去寻找文本的特殊性,经典性的文本何以产生?
二:叙事功能
接着从叙事功能这一方面看,最经典的对于叙事功能进行探索并给出可行的理论的是普洛普,他在研究民间故事的时候,发现一个普遍的定律:即人物的角色可以千变万化,但是人物的行为和功能却具有普遍性。因此,在进行分析的时候,目光应当聚焦于人物的功能与故事行动的关系上,放在它对于故事产生的意义上。且这种意义不是读者强加的,而是故事本身所固有的。由此,他获得了解读民间故事的一个普遍模式。
按照这种方法,故事都有了一个“纵深的套路”,人物在其中似乎只是按照此情此景合理地走向他的命运。这种科学的统筹,精密的逻辑解剖,将文本放在一切可控的因素之中。导致再去读类似文本的时候,便觉索然无味。
三:叙事行为
再从对于人物的行为模式来看。格雷马斯建议:不是根据人物是什么,而是根据人物做什么来对叙事作品的人物进行描写和分类,因为人物是三大语义轴的组成部分:交际、欲望(寻求)、考验。
人物作为三大语义轴的组成部分是成对安排的,所以无限的人物世界也服从于一种整个叙事作品过程中反映出来的聚合结构(主体/客体,施动者/受惠者,支持者/反对者)
以中国古典小说“惩恶扬善”为例,底层百姓受到压迫,不管是张三还是李四,必然有一个英雄出现,最后有冤的报冤,有恩的报恩。好人定有善报,坏人必得报应。
再比如童话故事,在经历了无论是巫婆、恶魔、王后还是国王的重重阻挠之后,最后的最后,一定是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想反问的是:这样的分析本身有意义吗?
四:总结
最后,客观地说,巴特的这篇文章为全面地研究叙事学提供了方法论基础,不可否认此理论作为一种方法去分析文学作品,确实提供了一种简便的切入文本的角度,同时,将文本内部充分地丰富化和有趣化,前后有一定的逻辑定律可寻,而且,由此得出的结论更加地客观和具体。由此获得了文本的自足性。
但叙事学的方法有其严重的缺陷,它研究文本的内部规律,以公式化去套用,不是抽象化的感知,而是具象化的认知。使作品失去人文性、厚重感。它试图去寻求一套放之四海皆可通行的理论,但文本本身的复杂性,使其成为不可能。
寻求文本内在逻辑与规律的同时,陷入一种“孤绝”的状态,在文本内部似乎在进行一场有趣的文字游戏,试图在这场游戏中获取文本的“意义”,“价值”,但分析的结果很多都是趋向一致的,从而失去了对于文学作品独特的这一个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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