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里P8员工包养事件,看应届毕业生如何防范招聘骗局
最近,一条新闻在互联网圈炸爆了天!
小余老师觉得很重要,所以加个班写下了这篇文章。
有爆料称阿里巴巴一位入职不到三个月的P8员工,通过某知名招聘软件以招聘私人助理为名义,向应聘女孩直接暗示,开出1.6万元的包养费用,并承诺正式编制。
妹子拒绝后让闺蜜试探了一波,其直接并问妹子有没有被包养的经历?(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投行小伙伴”此事一出,这哥们立刻成为网红了,被全网人肉,见下图
据传,这哥们是上海交大毕业的博士,2017年毕业后,仅仅工作三年,就已经跳槽五家公司,先后就职于欢聚时代、YY语音、虎牙、B站和阿里。
按理说,这么高智商的学历,怎么会干这种事?
还有这跳槽节奏,赶着去投胎吗?(小余老师强烈不推荐各位同学学习~)
最终,6.16号经过阿里廉政部门调查,确认所传属实,对其做出辞退处分。
其直属主管也向社会各界公开致歉。(阿里公关部反映还算挺快~)
事情经过讲完了。
整个舆论导向是:网民们把矛头都指向了阿里和当事人。
我不仅在想,这么高学历、高智商的人,本来大好前程一片,做出这种事,这是教育的悲哀还是道德的沉沦?
又留给我们怎么样的反思?
每年都会出现类似性质的事件,周而复始,每次我们又会喟然叹息,只要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我们总容易变得麻木不仁。
人性最大的弱点就是遗忘。
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忘记了伤疤忘记了痛。
但是,作为成年人,我们要有最基本的做人底线。
就像当事人主管Roy最后所说的:
人生路很长,我们都要清楚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始终做一个正直的人。
今年受整体大环境影响,应届生求职面试压力急剧增大,相信很多骗子把握到这点,会设下各种招聘骗局,导致工作没有找到,反而陷入到另一场困境中。
小余老师通过此事,给大家整体常见招聘求职骗局大全,请各位朋友睁大双眼,仔细辨别。
1.只“试用”不聘用
求职者:
我应聘进入一家公司做项目助理,说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表现好才能转正。试用期间工作量繁重,天天都要加班,坚持三个月后人事经理称“人职不匹配”,让我走人……
专家建议:
用人单位对新招聘的人员会设置试用期,其间双方互相考察和适应。有的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在公司业务特别繁忙的时候大量招聘低成本的应届毕业生。
等试用期一过,就以各种理由解聘。大学生在求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尤其是其中关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细节。
2.“储备经理”变“保险推销员”
求职者:
在网上投给某金融公司简历,应聘“储备经理”职位,没多久就接到面试电话,兴冲冲去面试两次后告知被录取了,试用期2500元,转正3500元。
签订合同后,经过两周的培训,才被告知,招我主要是做保险业务员。如果业务做得不好是无法转正的。“储备经理”竟然成了卖保险的!
专家建议:
一些招聘单位在发布招聘信息时,经常对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处理,以储备经理、总裁助理、管理人员等高职位名义进行招聘,然后把求职者安排到跑业务、拉客户的岗位上。
因此,求职时一定要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仔细分析,询问工作细节。在面试过程中求职者也要多加留心,免得上岗后发现实际工作与预期的有出入,使自己陷入困境。
3.工资税前税后差距大
求职者:
面试一家公司,谈好“基本工资”3000元,当时以为是到手3000元,也没看合同就签字了。由于工作繁重,每天都工作10个小时,到了发工资那天,竟然发现自己仅仅拿到2000元。直接咨询人事部门,被告知“扣了税、服装费、培训费……”
专家建议:
工资其实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常见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的区别。有的用人企业尽管声称工资很高,可是求职者最后实际拿到的工资与预期的数额完全对不上,仔细询问才知原来公司从中代扣了各种有关费用。
因此,在正式签用工合同前,一定要把薪酬待遇谈清楚,并在劳动合同中清晰注明。一旦发现企业不履行其工资、保险与福利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及时解决,以免更大的损失。
4.忽略合同条款 “被交”违约金
求职者:
我与一家公司签合同时还未毕业,但公司要求我先进入实习期。在2个月的实习期中,我只拿到1500元“实习工资”。实习结束后,我以为工作已经敲定就打算回学校修完剩下的课程,9月再回到公司正式上班。
但我向公司请假时,公司却以合同中“工作前两年不得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条款为由,认定我违约,最后我不得不交了高达2000元的违约金。
专家建议:
由于就业形势严峻,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很多用人单位都提出了一些明显的不合理条款,如违约金、服务期等。对于毕业生来讲,虽然知道这些附加条款不公平,但也不敢明确表示异议。
在合同中,有些单位设置一些模棱两可或带有诱惑性的条件,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慎重签约,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月薪缩水8000变3000
求职者:
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招聘广告,月薪8000元招“IT经理”。面试两次后才得知试用期月薪3000元,还是税前工资,到手就2500元;转正后通过各种考核再加上绩效奖金才有可能达到8000元。
抱着“以学习为主”的想法就先签了试用期合同。但才2个月,对方就以我“没有发展潜力”为由把我给开除了。
专家建议:
有些企业在招聘信息中打出对大学毕业生非常有诱惑的薪资,而且不设入职门槛,面试程序也非常简单。等签合同的时候才告知试用期内只有2000元左右月薪,当这些职场新人在试用期快结束的时候,企业在试用期内就会找个理由开除,或者称试用期满解聘,让大学毕业生有苦说不出。
对于此类招聘伎俩,毕业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实力,从基础做起,逐渐展现自己的才华,不要轻信高薪诱惑。
6.“就业协议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求职者:
毕业一个月前,我与一家私企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后,那家单位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因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了解,就没当回事。在辛苦工作了4个月后,公司突然把我裁员了,最后我什么赔偿都没得到。
专家建议:
“就业协议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单凭“就业协议书”,学生正式报到就业后的劳动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后记
又到一年毕业季。
大学生在求职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要对企业的情况、招聘职位有全面了解,不要太迷恋“大厂光环”,可以提前通过网络查询,或去相关服务中心咨询,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无功而返。
当能力不足的时候,要学会沉淀积累,自我提升,从基础岗位做起,而不是病急乱投医,无功而返。
面对形形色色招聘陷阱,小余老师提醒求职者,求职心切可以理解。
但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求职过程中要理性且慎重。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要明确了解企业用人制度和岗位职责,遇到个人权益被侵犯时要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最后,小余老师祝各位求职者都能求职顺利,都能找到心仪的好工作。
本文首发公众号《老余运营笔记》,作者小余老师,简书同步更新,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