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周南·麟之趾》——在观音之前,原来是麒麟送子
2019-04-02 本文已影响5人
花花公举210
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疑难字词解释
麟:麒麟; 麟之定:麒麟的额头; 公子、公姓、公族:都是指贵族子孙
根据《毛诗序》的注解,这是一首赞美公族的诗,所谓“《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也就是周王室从周文王起,就以礼仪教化天下,人们世世代代都以礼仪规范自己,不行非礼之事,现在虽然王室衰微,公子们处于乱世之中,但依然遵守礼仪,跟初时没有两样。三家诗中的韩诗也说:“《麟趾》,美公族之盛也。”
麒麟在古人眼中是神兽。《左传-哀公十四年》服虔注:视眀礼修而麟至,思睿信立白虎扰,言从义成则神龟在沼,听聪知正而名山出龙,貌恭体仁则凤皇来仪。麒麟正是视眀礼修的代表,古人认为麒麟有蹄不踏,有额不抵,有角不触,是一种至高至美的野兽。所以诗中把它比作贵族公孙们的仁义厚德诚信,振振公子就是仁厚的公子。
古人认为这首诗是在美公族之盛,除了麒麟是神兽外,还有一种麒麟送子的说法,东汉末年佛教传入之前,中国人一直是说麒麟送子的,佛教传入后才开始说观音送子。
不过呢,每个时代的人读诗都有每个时代观念的融入,现在我们读诗经就总想摆脱历史儒家政治教育的束缚。这首诗闻一多先生认为是一首“纳征”之诗。那时候结婚有六道程序,周礼规定:婚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子承命以迎。六道程序最后一道是新郎官亲自迎娶新娘,其它五道程序除了纳征外礼仪物品都是用大雁(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节也。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义”),只有纳征是用钱币,也就是我们现在的聘礼。如果这首诗是一首纳征之诗,那很显然诗中体现的是男方家族地位的高大和纳征聘礼的厚重,以及对他们婚后子孙满堂的祝福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