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第二定律不能成立——读《经济解释》(四十三)

2021-01-12  本文已影响0人  刘东利2020

什么是需求第二定律(the second law of demand)?

弹性系数的大小与时间是正相关的。那是说,若某物品减了价或者加了价,价变之后时间愈长,弹性系数愈高。

为什么呢?

阿尔钦与施蒂格勒认为,找寻替代物品来替换是需要时间的。时间愈长,替换的机会愈大,所以该物品的价格弹性系数是与时间正相关的。

听起来不错。作者怎么破?

阿尔钦与施蒂格勒相对了一半,忘记了一半。他们对的一半是,找寻替代物品需要时间。他们忘记了的事,替代物品有时众所周知,不需要找寻。这样,价格上升,消费者立刻转用已知的替代物品,但用了一段时间,认为不称意,就转回旧物那方面去。

我想,这里大家都在做假设,或者有没提及的假设:

- 阿尔钦和施蒂格勒,没想到“替代品众所周知”,他们的假设是替代品需要时间来寻找;而且,

- 找到了之后,就会有需求能被承接,就能供给上升,部分起到替代作用;

张五常没有提及,为什么需求没被承接,或者替代品的供给没有上升呢?我理解:

- 对于张五常提及的两个案例,海底隧道的竞品,有着天然的缺陷:比如不走隧道,渡轮时间太长,无法满足需求的时间限制,所以需求没法被承接;或者

- 不打车,开车太贵,贵到出租车涨价仍然大大不划算;也没有黑车,公交出行太慢,也是时间限制 —— 在大陆可能就是黑车了;

这背后的假设说清楚之后,就看到了这“第二定律”,确实需要很多前提条件才能适用,也难怪作者结论:

需求定律的本身威不可挡,我们不需要第二定律。

其实就是,市场不是完美的教科书中的市场;现实世界中的市场,总有各种各样的限制,不完美 —— 所以分析才有意思,找到局限条件,看变动之后会怎样,做出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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