癖
一
我梦想的房子:每一样东西都是我所喜欢的,不昂贵但符合我的审美,我一直喜欢那句话:简约不必面对豪华自卑。一种木质、旧旧的格调,随处都有书架,稍有些凌乱,一扇大窗看尽日月星辰春夏秋冬。还有一个很大很大很大的衣柜,一台音响,一张硬板的单人床。最重要的是,无论谁来,都要先敲门,即使是一起生活的男人。如果我死了,就将这个房间所有的一切,与我一起烧掉。
二
拼盘、自助餐这类可多种混合的类目,都是我喜爱的。反映在衣物方面就是拼布,各色花样的布块拼成的长衫、连衣裙、半裙、包。我喜欢大气带些流浪落拓风格的拼布,我拥有三条女巫风格的半身裙,虽然穿的机会不多,但一直是我的收藏品。其实,女人的衣服不见得非得实用,有时候,它们可以是一种载体,带你进入想象中的浪漫世界,通往你所向往的地方。
三
我是个不需要冰箱的人,我从不储存食物。无论是自己做还是外面买,宁可不够,绝不剩下。面对着「得吃掉」的食物,食欲就蔫掉了。我讨厌「被强迫」的感觉,希望吃东西也能随心所欲,首先应该从「吃与不吃」开始自主选择。食物不吃就会不新鲜或者烂掉——这种时间上的紧迫性,以及「浪费食物是造孽」的价值观,造成了我这一看似清心寡欲的生活习性。
四
有人喜欢好吃的食物,有人喜欢酷炫的车,有人喜欢怡人的风景,有人喜欢可爱的萌物,有人喜欢漂亮的花,有人喜欢美丽的画,我喜欢好看的男人。食物能裹腹即可,房子只要不透风不漏雨我睡在草垛上也没什么关系,名声地位于我如弊履。至于他人的尊重,反正我也不是所有人都看得上,自然不好要求别人。衣物虽是我的心头好,迫不得已也可以忍痛割爱。我这一生,唯一不能舍弃的,就是男人的美貌。按佛家的道理,我应该是色戒未除,所以才难脱六道。
五
很喜欢人手上的老茧,柔和的些许透明的淡黄色,厚了还有会微微发白,倔强地凸现着生存的重量。在不间歇的劳作中磨砺出的粗糙的质感,完美地诠释了“生存”的含义。它们不是自然存在的,算是人类劳动中的创造。这样的东西,是不可能在一个轻浮的生命身上找到的。因此,我想,这是一种成果,就像河蚌忍痛在自己体内结出的珍珠。可是,人都喜欢珍珠,以为稀罕之物,但很少有人会欣赏茧。人类的审美,不亦怪乎!
六
我不喜鸡鸭鱼肉这类荤腥,看似物欲寡淡然,其实我极其喜食葱蒜,性情有十分激烈的一面。春天里,比起鲜嫩嫩娇滴滴的草莓,水水嫩嫩味道鲜辣的新蒜才是我的心之所属,胜过任何一款水果。剥开高贵的紫衣露出纯白光洁的躯,魅惑至极。就怕过了季它变老,不吃到火烧火燎不肯罢休。
七
看演唱会,我从不坐内场。一当然是因为太贵没钱,另外是因为内场大都是铁杆粉丝,情深意狂。我从来没爱一个人爱过那么疯狂,无论如何,我总是隔着一段距离,一段可以看清一颗心的距离。再者,这段距离,可以容纳很多想象。我一直觉得,想象是一种更接近真实的方式,毕竟,我们所见的一切不过是自己的心。给自己的心一段漫步的距离,让它用自己的眼睛看个清楚,也是很有必要的。我希望我的心,悬在空中,自由决定方向。
图/国外某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