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的爱
我喜欢一个女孩。
我叫刘元,是一位心中有些傲气自认为自己还是蛮有魅力的小个子男生,我喜欢和女生在一起玩,你千万不要认为什么”不纯粹“,我个人认为,我们间的感情都是很纯粹的。
我与她们打闹,玩耍,有时很开心,这一切丝毫没有因为我长相的不太尽如人意就受到打击,相反,我能够感受到一些女生对于我的热情,当然,我也很乐意接受这样的生活,别人看我时眼光里所具有的崇拜感。嗯,崇拜感是我自己硬要加上去的,哈哈。
或许呀,她们中有一些人是看到了我的好说话,好相处,自然,我自己也认为自己是这样的一个人,我会将自己所拥有的好吃的给她们吃,还会非常贴心的为女生们提暖壶,因此,她们非常喜欢和我走在一块,我们开心的交谈。每当这时,我就会有一种满足感,好像众星捧月般的感觉,尽管,我发现我的同性同学们好像不喜欢这样的我,然而,我却丝毫没有因为这样不开心过。
生活是自己的,何必管那么多别人的言论呢?我曾经无数次告诉自己。
或许,之前的自己也是曾经为此难过过,然而,我对于自己自我催眠肆的心理暗示终于起了作用,于是,就练出来了一个如此厚脸皮的我。
你别说,“厚脸皮”这个词听着不好,然而,却也并不是没有好处,比如,当那些女孩们被我弄生气后我再舔着脸去说几句温柔话,一切就都烟消云散了。都说兄弟之间没有隔夜仇,可是,我却认为,异性之间更不可能衍生出隔夜仇,哈哈哈,请不要反感我在此处卖弄自己那可怜的文采。
实话跟你说,我的肚子里也就那么多点儿墨水了,不能够说太多正式的与和女孩聊天无关的话,说的多了就会暴露了。虽然我不在意。
偷偷告诉你我埋藏在心中几年的一个熟悉的人都知道的“秘密”:我的作文很差,我的字更加的难看。我的高中老师曾经拿着我的作文本在课堂上说我的字是“天文”,可怜的,我当时听了竟然会有一种自豪感!兄弟,你说是不是,我能够把字写成这样也是不容易,我曾经一度认为自己创造了一种新的字体。
额,咳咳,别听我在这里瞎扯了。其实我还是有点能够拿出手的东西的,虽然说我是高一分班考试时为数不多的几个从快班被下放到普通班的人其中的一个,然而,我的理科还是拿得出手的。嗯,这个,还只是自认为。
言归正传,再来谈谈我认为厚脸皮的第二个好处:于老师交流,少吃亏。遇见什么事,多给老师说说,多腻腻,多磨磨,基本上事半功倍,唉,这样一说,竟然让我自己都感觉自己有些恶心。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还是那句老话,开心最重要。我很喜欢自己现在的状态,每天吃喝玩乐,调戏调戏小妮儿,顺便学学习,我真的很开心。我认为自己会一直这样下去,风流潇洒下去,实现那个啥“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可是,我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天会那么想要接近一个女孩,那么想要和她说话,哪怕,只是我的自言自语,一个人的独角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