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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鑫宇失踪第100天,分析研判五条意见

2023-01-19  本文已影响0人  司法杀手锏技术

胡鑫宇失踪第100天

分析研判五条意见

一,2022年10月15日应当立案

全国人大1991年12月批准的国际《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4月1日全国执行,第一条规定:18岁以下是儿童。

胡鑫宇15岁,属于儿童范围。按照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八条,案发报案之日,2022年10月15日应当立案。

国际法,效力大于国内法;全国人大出台法律,效力大于部门法规。

二,重新复查

虽没有去过现场,但从积累丰富经验方面,司法高技术分析研判和著名的查案专家李昌钰博士分析研判,相同相似。

应当复查。

三,司法高技术复查

应用司法“杀手锏”技术;主力查案“核武器”、“大杀器”技术;有高技术技巧支持,没有查不清的案件。

四,证据一定有

世界著名的查案《罗卡定律》告诉我们:证据一定有,就在那里存在着,只是没有查出来。

这是客观规律。

五,一定可以破案

胡鑫宇失踪一案,证据可以查出来,失踪可以破案。

按照司法高技术查案计划,不会成为“无头案”;不会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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