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简友《再见了,我的主人!》一文作评
诚为佳作点赞
开始真没想到狗狗现如此“聪明”,不想活了还用了踫~Ci。
结果①自不得好死,还结果②助长主人儿子作恶,本人有心用这种观点作评。
因主人儿子通过观察狗的表情,发现狗不想待在主家欲寻短见意愿。
因此狗出门后,主人儿子就跟在狗后,在小轿车撞上狗狗时,他立马拦住了车主,说这是他父亲爱犬,当年花了几千元买得,离已饲养八年等理由。
因此使车主本非存心有意撞死此狗,却因此狗不惜生命直接原因支付大笔赔款。
与此同时,老人也在不见狗时出门,当看到狗狗惨死不得善终一幕,悲伤后悔不已,真不该养俩害人精。
因此气血攻心,血气冲头,当场就脑溢血倒地,送往医院,经检查诊断不致死,于是日后生活更凄惨。
而狗主儿子又以因此狗死亡,使父特别悲伤,间接引起血气冲头,造成脑溢血,致残等后续需大量费用,又要求车主再支付部分,使车主造成巨额损失,还觉不吉利有罪恶感。
因此本人写结论。
现代不单狗,包括有人不惜自己生命,以为一死可以百了,但死真不能解决事情,因事情真未了。
而不顾后果的死亡除造成自己不幸,家人不幸,还不免殃及无辜。
而虽人、物故有一死,因生死是生命自然规律。
但非自取灭亡,正常老病死算情缘以了,是时候撒手人寰,是今生今世已功德比较圆满,达天命,合天意。
而一切不必要的自作死找死,不是舍身成仁取义,是非善极恶,死后仍不免遭天遣。
因人、物在做,天在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祸均因恶积,福皆缘善庆,不善将还必有余殃。
可不难发现,此狗舍生忘死后,在阳间害己害人,连累无辜。
死后就算超生难免不成流浪狗,因万般带不走,唯有孽随身,孽债须用孽来还,而流浪狗命本不值钱,要多少条狗命才能支付车主金额?想想永不可生成富贵狗。
而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物也一样。
如正是这流浪狗,今生生成不是富贵,即命好,自身修养也不好,因凡命好的可被主人给其好生供养,饲侯终生,因人比狗命长,供养一条只有十几年寿命的狗不难。
而此狗若真自身修养好,真招人喜爱,原主人不会使其成流浪,若非自身原因,真自信,得人爱,离开这位老人,仍有人家爱。
而收养流浪狗主人自儿都没教养好,父之过,但凡不孝,无好家教,自作必将自受,还让子背不孝恶名。
而自不量力,自身难保,不能让此狗后顾无忧,还让狗看到感到不安,不得好死,恶孽他至少造了一半。
收养这条流浪狗,老人没慎如始,应没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年纪,不能至少可保它从此不用再流浪。
而真爱标准是成全,教儿女,包括收养动物不作恶,成全是善良。
而爱的基本准则是己所不欲不施于人,爱人不害人,爱物不害物,终终做到不害人害物的人,可避免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