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基础是“要想富,先修路”
昨天(2023年3月7日,星期二,癸卯年二月十六),一位乡亲在给我微信中发布了一条消息,就是在团风县人民政府胡凯县长关心下,2月6日,在团风县政府办袁主任带领相关部门及单位工作人员,赴实地督办政协委提案:“关于打通但店镇与贾庙乡涉及贺㘭村、六棵枫树持和贾庙村的乡镇公路,促进团风县北部全域旅游发展的建议”(以下简称“襾乡镇三村公路建设”)。
现在就此消息存在问题说明如下;
首先,这篇团风县人民政府办督办政府协委员提案信息,主体责任部门未明确。究竟谁督办谁?县政府办公室袁主任带着12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负责人),究竟由谁𠄘办此提案,至少不会县人民政府督办自己,只有督办县政府的部门,而不是协助单位“两乡镇三村”。本次活动,不是在督办提案,而是为答复提案进行调查研究工作,只有落实了承办部门后,如果工作不办,没有按照提案答复意见执行,才能由团风县政府效能督察承担督查任务,追究承办部门失职渎职的违法行为。
其次,依法建设观念淡漠,没有体现《规划法》的重要性。此次督办没有团风县自然规划局工作人员参加,如果确定团风县城经济发展规划,此路在团域经济发展规划中的重要地位?
第三,是否纳入了团风县发改委的计划,如何保障建设资金管理?
第四,团风县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局)要依据相关规划,制定建设方案及提供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造价等资料,方便项目立项审批和施工招投标工作。
第五、明确本次督办工作的成果及存在问题。肯定“两乡镇三村”区域确实是交通盲区!政协委员提案客观、真实,具有可操作性。督办政协委员提案,首先要明确落实实施责任主体单位!就是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落实办理提案单位及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及工期安排?此文没有交待,仍然是处于案由阶段,没有督办结果,办理还是不办理?如何办理等,主要理由和具体内容是什么?政协委对提案答复的意见和建议等。
最后,盼望早日落实政协委提案承单位,不需要督办而圆满完成政协委提案答复中的任务,“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