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
随着2021年民法典的颁布,“离婚冷静期”一时成了大家讨论的热点。其实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毕竟我们生而不同,每个人所经历的状况也不尽相同,必然会给出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觉得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对于离婚这件事早就是深思熟虑考虑好了的,所以大可不必搞什么冷静期;而也有一些人觉得“大多数人离婚是由于一时冲动,而增加的30天冷静期是我们重新爱上彼此的时间”,因此很有必要增加冷静期。今天在这里不谈别人,只说说自己的看法。
我觉得离婚冷静期,并不适用所有人,分享一下自己曾经不堪的过往吧。其实严格说来我是在很早的时候就在心里做好了离开他的准备,为什么这样讲呢,大概要从头说起。我和他经领导介绍认识,在交往的过程中发现彼此在很多方面有很大的分歧,提出了分手。领导得知后一再的劝和,说他是个特别老实的孩子,值得托付终身,不妨再多交往看看;而他呢也表现得深情款款,依依不舍,于是没有什么恋爱经验的我还是同意和他继续交往看看。后来交往不到一年的时间,在他的催促下,领证结婚,没有求婚,没有彩礼甚至连婚礼都没有,只是双方家长简单地吃了顿饭。
我是在婚后发现自己所托非人的,首先他有很强的控制欲和占有欲。和他结婚后,我不能和异性有任何的接触,哪怕是和闺蜜出去吃饭,他都要跟踪我,时时监督我。其实我本来就是一个很宅的人,没有什么朋友,和闺蜜也是很长时间才偶尔聚一次,即便是这样,他还是不放心,多次劝我和闺蜜断了联系。可能是我性格比较软弱,也多次反抗过,但每次都是我妥协,因为在争吵的过程中,他会掐我的脖子,狠狠地拧我,然后狠狠地扇自己耳光,我既无奈又恐惧,只好一次次妥协退让。
我不是一个很聪明的人,阅历也浅。在我看来他的一些自扇耳光等行为可能是平常生活中的小打小闹,根本没放在心上,却忽视了很重要的一点:打在自己脸上的巴掌,有一天也会变成打在别人身上的拳头。其实日常生活中他的很多自虐行为,折射了他的心理不健全、性格太偏激,而我直到被他打晕,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暗暗下定决心和他分开,是在我的一次小产后。当时刚换工作,还在试用期,我不想因为小产而影响转正,所以在清宫后的第二天,我就强忍着疼痛去上班了。令人心寒的是,当时是冬天,下班后我疼痛难忍,想赶紧回家休息,他却强迫我一定要去他妈那里吃饭。他妈家距离我家很远,要坐很长时间的公交车,我不想去,他就硬拽着我去,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动手打我。其实当时我的身体状况很不好,感觉下体也一直在流血,他却没有半分的心疼,直至失手把我打晕了过去。我没想到,为了一顿饭,他竟残忍到这种地步。也是在那时我才意识到,原来他根本就不爱我。
离婚,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另一半是偏激人格的时候。其实我是希望我们可以体面收场的,毕竟曾经相爱一场,而他又是我的初恋。第一次谈离婚,他动员了所有的亲戚朋友,上演苦情戏码,又是下跪又是威胁,说深爱我,下次不会再动手了。而我的家人也劝我适可而止,我再一次妥协了,看他如此真诚地忏悔,我以为我们的小家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没想到等待我的却是更深的深渊。他先是哄着我要了孩子,然后紧接着去给我办了离职,说要养着我,养着我们娘俩,让我当一个全职太太,当时沉浸在幸福中的我完全没有意识到,原来他是切断了我所有的退路。
后来的剧情如大家所料,他殴打我的次数越来越频繁,直至后来演变成对孩子也开始拳打脚踢。不同的是与外界切断联系的我开始一次次地下跪求他:放过我,放过我们的孩子。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拉扯,他才同意协议离婚,没想到又迎来了离婚冷静期。其实我很害怕他在约定的时间不去办理手续,将之前所有的努力都作废,最后还是要走法律程序。不过细想想其实也没什么好怕的,毕竟是法治社会,如果实在协商不成,那就走司法程序吧,只是相对于我这种情况,耗费的时间和精力要更多些。所以离婚冷静期,因人而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