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

农药处方及配制施用十大原则

2019-06-05  本文已影响0人  大熊shely

一、农药处方原则

1、 保护性和触杀性宜与内吸性混用;

2、 不同作用机制和作用位点的农药之间宜混用;

3、 作用机制和位点单一的高效内吸性杀菌杀虫剂不宜单独使用和连续使用;

4、 酸性农药(大多数农药属于此类)不能和碱性农药混配;

5、 铜制剂不能与有机硫类杀菌剂(代森系列、福美系列、克菌丹)、托布津和含金属离子农药、金属离子微肥混用;

6、 活体微生物农药不能与化学杀菌剂农药混用;

7、 高效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功夫菊酯)等立体构型较单一的有效成分只在很窄的pH范围内稳定,偏酸性的介质容易分解,而偏碱性的介质则会容易发生“转位”,从而降低药效,一般也不宜混配;

二、 农药配制施用原则

1、 农药混配顺序要准确,正确的混配的顺序通常为: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悬浮剂、微乳剂、水乳剂、水、乳油依次加入(原则上农药混配不要超过三种),每加入一种即充分搅拌混匀,然后再加入下一种;

2、 无论混配什么药剂都应该采用二次稀释法配制并做到现配现用;

3、 为防止药害,不得随意加大使用浓度;大多数农药不宜高温强光下施用。

        以上为本人学习实践总结之农药处方配伍以及配制和施用十条原则,未尽完善甚至疏漏之处,请同行专家多加指导修正,以期更好地服务农业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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