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学史的三方变更
2018-11-30 本文已影响0人
乐姜
(郭预衡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7月第1版)
一、体例的变更
于魏晋南北朝以后,基本上不再以“文章形式为纬”,而主要以作家为纬,以突出作家的总体成就。避免出现将一个作者“切开”看待的情况。
以文章的形式为纬,虽然有利于论述文体的演变,但不利于论述作家的总体。
二、内容增补
①填补了时代空白。
如大幅度填补唐代以前之隋,宋代以下之辽、金。
②增补了作家
③增补了作品
列举具体作品以具体分析。
三、规律的探索
从周、秦两代来看,国家衰,则政令松弛,思想解放,文章乃盛;反之,国家盛,则法严令具,文化专制,文章乃衰。
周、秦两代如此,唐代以后,宋、元、明、清各代,亦大抵如此。
因此在论述各个时期的文学发展时,对于国家的盛衰,政令的张弛,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风气的变化,文人思想的变化等等,都有进一步的探索。尤其是关于世风、士风与文学的关系,论述较多。
总的来说,主要是从历史事实出发,力图对历史上的文学现象作出比较准确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