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不如自救
今天下午看到一位朋友在朋友圈里发出了一个链接,同时写了这样一段话:“昨天在医院遇到到一位患者,胸痛来就诊,医生告诉他,心梗可能性80%,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患者不同意,说要回内地检查,只要开点止痛片就好。急诊医医生拉住他没放,小伙子你才31岁啊,检查这个不多钱,就几百,查了没事儿,你就回家治。我很怕你走出医院大门,就没命了,父母养一儿子不容易,你真的太年轻了。好不容易小伙子同意检查,躺上床,医生开始弄设备,进行检查。我便带儿子到输液大厅输液,大约十五分钟,我进急诊科找护士,就见那小伙子已失去了意识,而那医生已经一头汗的在抢救了。”
看到这个圈,我想起了两周前的一天晚上,因为孩子生病去医院看急诊,在急诊室见到一位很年轻的女孩子,走两步就直接倒下了,马上送进了急救室抢救。
在朋友圈里,有的朋友不喜欢看到这类的事情,还有些人会觉得作为一名保险代理人发这些消息是为了营销,可是人生的任何风险都不会因为不发朋友圈,不买保险而不发生,也不会因为发了 圈买了保险而发生。
一个人会不会发生某种人生风险,不会因为他买不买保险而发生。所不同的是,“买保险之后发生人生风险”的人,他的家人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而“没买保险但也发生人身风险”的人,他的家人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财务损失。
所以,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差别也是认知的差别。
再来看看这几天正处在风口浪尖上的一则新闻,“德云社演员吴鹤臣脑出血众筹百万受质疑,妻子回应:房和车无法卖”。因为是公众人物,所以生病众筹难免会被质疑,暂且不论是否真假没钱,但只是因为不到15万的众筹就不得不将家底和隐私曝光在大众面前,实在有些难堪。区区几百块钱就能解决的问题,一定要等到把自己逼到绝境才会想起曾经有另一种规避风险的方法——买保险,而如今生病之后,保险不是说想买就能买,从此以后都被保险拒之门外。
原来,资格有时候比金钱更重要。
经常在朋友圈看到各种众筹,的确众筹这样的平台也帮助了很多人,相对于自己需要掏出一笔费用才能拥有的保险来说,很多人会选择这样的众筹平台来规划自己的健康风险,但是这是不是合适的、有尊严的风险规避方式呢?各自也可以在心底掂量一下。
目前的众筹分为两种大的方式,一种众筹是公开性质的,求助者可以将信息发送给自己的朋友,然后通过熟人关系,再次转发,通过一次次的扩散信息,使求助者得到更多人的帮助,以达到目标筹款。
现在通过逐步完善,又出现了另一种模式,一个较为封闭的互助圈子,进入这个圈子,和购买商业保险一样需要如实告知,并有年龄要求,和等待期,一旦出现约定疾病,则互助圈子里的每个人都要分摊金额,以达到目标筹款,如果没有分摊,则要剔除出去。
以上两种都是众筹,不过第一种是完全建立在别人的善意之上,第二种则是“助人者多助”。
关于第一种模式,其实已经出现过很多不好的案例,因为我们只是从朋友圈、从文字上知道一些基本概况,而这些的事情真实性、全面性我们无法知道。
在大家固有的观念里,原本应该接受善意接受众筹的人,应该是那些砸锅卖铁也要医治,甚至房子变成了医药费,为了省钱直接住在医院陪护。而现实则是,也许有的病人家里还有好几套房,也许家人一边在网络筹款,一边住着酒店……他们只是不想因为家人的一场重病而导致自己的生活被改变。
但也正是因为这些,让原有善意的人慢慢疲惫,甚至可以看到有不少人甚至发表声明不再捐助。
其实,通过这样方式的众筹,求助者或许连救助自己的人是谁也不知道,更不会像跟亲戚朋友求助那样,想着对方的好,甚至以后还这笔钱。网络众筹,每个人捐助的金额本来就少,求助的人感谢平台而不知或者淡忘那些善意的人,或许,这也是有些人把这叫做“网络乞讨”的原因。
第二种众筹模式,有些像消费型的保险,当然只是在形式上有点相像,两种性质还是完全不同的,不过这样的模式比起第一种更容易让人信服,即便对方家庭情况不错,通过这样的模式筹款,应该也不会引起别人太大的反感。毕竟他曾经也在这个圈子帮助过别人。但是,保险的本质是一纸合同,受保险法的保护,而众筹计划并不是。
在互助计划中有一句特别提示:会员对其他患病会员的分摊是一种单向赠予行为,尽管存在会员公约等约束机制,但并不能预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
其实无论是哪种众筹,都天生自带公众性质,如果作为救助者在得到一大笔筹款后,定然会接受公众的审视,甚至连每笔开销也可能会被人带着审视的目光去打量。
网络众筹是给了为治疗费发愁的人一个崭新的途径,但实际上也带来了很多的问题。
不管是众筹还是保险,归根结底都是应对风险的一种方式。
笔者个人认为与其选择网络众筹,也许可以幸运地拿到救命钱,却也会被动地接受了大众的讨伐和审视。还不如早早的为自己和家人规划一份保险,几百块钱就能购买一份百万医疗险,生病之后一样有自己的尊严,这何尝不是另一种更好的选择呢?
有得必有失,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而保险会给那些敢于直面风险的人,送去一份 100% 确定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