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法律

“被合作”拍卖房屋拍卖公司诉搜房网侵权

2015-06-17  本文已影响0人  小好

来源:京华时报|作者:张淑玲

因认为“搜房网”未经许可却擅自在其网站上将自家公司列为合作伙伴,北京瑞平拍卖公司(下称拍卖公司)以侵害名称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搜房网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搜房网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该拍卖公司诉称,其公司于2001年成立,经过多年发展获得多种拍卖资质和荣誉,在行业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

今年4月,公司突然接到重庆一家法院的传票,这才发现自己与搜房网一同被列为一起案件的第三人。经了解该拍卖公司才发现,是搜房网在其网站 (www.fang.com)上,将自家公司标注为搜房网的合作伙伴,并擅自以该拍卖公司的名义进行房屋拍卖。

该拍卖公司认为,搜房网使用自己的企业名称进行网上拍卖,成交额达3.8亿元,这严重侵害了自己的企业名称权,给自己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同时,搜房网未经许可,便利用自己的企业名称、拍卖资质及知名度开展网络拍卖业务,抢夺拍卖公司的市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