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酒,也想说段故事给你听
彼时是我刚到三亚的第一个月,他说,走吧徒弟,带你喝酒去。七拐八拐,几乎怀疑会被他拐卖掉,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入座,他说,这是我徒弟。
然后点了一杯烟熏尼格罗尼,掀盖子的时候宠溺地摸摸我的头,说你来开,烟在灯光下很好看地向上飘,烟雾后面的他也好看了许多。
第二杯就是未曾是,鱼尾笑着说这是前女友的酒,一定要配着一首歌来喝,于是一杯酒一首歌,纠缠在一起就慢慢有了故事。
那天晚上他喝了三杯酒,走路有一点点歪歪扭扭。我们俩走在凌晨三点的临春河畔,却没有聊到任何有关感情的话题,他说徒弟很傻,我说师父很凶,我说到家了报平安,他说我偏不要。最后我还是等到了那句平安。
并且两个人颇有默契的没有跟任何人提起。
于是吵吵闹闹的生活继续,我犯着各种各样的错误,他帮我填补着各种各样的篓子,期间一度觉得师父是全世界最小天使的人。
他说我估计是整个酒店最大胆的徒弟,我说他大概是整个酒店最愚蠢的师父。其他人说我们是整个酒店最和谐的一对师徒。是吧,那个时候Susie和Doris闹着,显得我们是那么的友好和平。
事实上每天被他骂哭擦擦眼泪再来上班的是我,被酒店各路人马以你徒弟犯了什么错为由追杀的人是他。
生日那天,他给我排了个夜班,很完美,他说,这是在告诉我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二字,他还说,喝完酒会带吃的来看我。
那是我的第一个夜班,等啊熬啊,感觉这个夜怎么都不到头,最终,他也没有出现,那一秒钟我的失望程度让我思考起一个问题:是不是,喜欢。
可能是看出了我的失望,或者出于补偿。
他说,徒弟,走,喝酒去。
我说,好。
入座,鱼跃问,这是?
他说,我徒弟
鱼跃说,还是你徒弟么?
他说,是。
那天晚上他喝了三杯,照例还是有未曾是和那首歌,走路还是摇摇晃晃。依然是凌晨三点两个人走在临春河畔,他半倚在我肩上,我一路拉着他不让走到马路中央。
两个人说各自的压力,说各自遇到的困难,还是没有聊到任何一丁点彼此的感觉,分开的时候,我说傻师父到家报平安,他说,好。
后来的变故很多,他递了辞职信,每天都很焦虑,暴躁到不行。
他说,徒弟,陪我喝酒。
我说,好。
入座,鱼跃问,这是?
他说,我徒弟
还准备再问几遍?
鱼跃点头,说,还是徒弟么。
于是一场酒变成了大家的八卦会。
蝈蝈问他,你到底有没有 follow your heart,说你要答应我对她好。他不说话,看着我笑。鱼尾说 No one can promise anything to anyone. 他还是不说话,看着我笑。
鱼老师眼睛贼毒,说,这位女士在这个地方很安定,所以你要珍惜。他点了杯未曾是,我拿起你的杯子喝了一口,味道好像有点酸酸涩涩,比起以往还多了好多的苦,想得却不可得的苦。
散场的时候,蝈蝈抱我的时候,对我说,亲爱的,想认真跟你说,我希望你以后看他的眼神里能有更多的占有欲。我说,好。
奈何我也是个活在戏里的人,当他决定留下的时候,学校的一纸红头文件,要走的人变成了我。
我说,师父,带我去喝酒。
他说,好。
鱼跃问,还是徒弟么?
那天晚上我喝了三杯,没有未曾是,是长岛冰茶,替自己壮胆。
又是凌晨三点走在临春河畔。我说,师父,这座桥通往哪里?他说,不知道。我拉住他的手腕带你走上了那座桥,他反手牵住我的手,那天晚上我们牵着手从那座桥走到了凤凰路,他说徒弟怎么这么傻,我说师父没想到吧最后不得不走的人是我。
然后他回家睡觉,我上早班。
他安排了最后一个工作日我跟Suki上班,我告诉他,不是你,我宁愿一个人。于是最后一个工作日我和他一起,他还是会说我,我还是哭,但这次他把我抱在怀里,轻轻哄,把眼泪鼻涕全部蹭到了他的工服上。
我笑他就不怕有人推门进来么?他说无非就是落个主管勾搭实习生的名声罢了,我们两个人最后都难得的任性了一把。
他开车回家,路上很自然的握住了我的手,他说开车的时候十指不能紧扣,否则会来不及反应,但还是紧紧扣住。
打游戏的时候我晃腿,他嘲笑我腿短,我说他菜,然后他像个小孩子委屈巴巴说徒弟我饿了,要你做好吃的给我。
然后我去了一千公里外的福建,又去了两千公里外的武汉,我每天早上的第一件事是叫他起床,他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是给我打电话。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个月。
书上说遇见真爱的概率是三十万分之一,所以我决定跨过山河湖海来找他,于是我抱着小熊,拎着葡萄,带着二十公斤的行李箱,来到了他的城市。深夜十二点,他到机场接我,第一句话是,徒弟又圆了哦,然后抱住我。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就像相处了十好几年的夫妻,每天做好饭等他下班回家,变着法子让他吃青菜。
每天出门的时候,下班的时候,抱抱累坏了的他。休息日的时候一起去超市,买他最爱的肉和唯一肯吃的红心火龙果。七夕的时候吃了一顿排了好久队的火锅,他把盘子里的菜花送给了我。我们见了他在三亚所有的朋友,他们说你要珍惜,他说我很珍惜。
他过生日,我抱着蛋糕躲在房间里,怕蜡烛燃完,怕他发现,又怕他不发现。他越过蛋糕抱住我,我说我一定是第一个跟你讲生日快乐的人,也会是今后一直一直陪你过生日的人。
他问,准备好没有,跟我回家。
我说,好。
中秋,见了他几乎所有的亲戚朋友,他还是叫我徒弟,只是介绍的时候会说,这是我女朋友。
那是我们少见的每时每刻都呆在一起的日子,他带我看了阿姨的小花园,给我拆石榴剥橘子,冷的时候脱衣服给我穿,害怕的时候牵住我的手。
六天,我们喝了十八顿酒,朋友说徒弟和师父好甜,他说其实第一次带我去鱼尾的时候就已经喜欢我。
原来我们竟然兜兜转转弯弯绕绕走了这么久,还好彼此抓住了对方的手。还好未曾是的故事终于被我们变成了现在是。还好现在是的故事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