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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沸沸扬扬的抄袭之争,我想说说普通读者的观点

2018-05-30  本文已影响603人  白开水_jcl

  之前轰轰烈烈的《十里桃花》抄袭之争弄得微博上硝烟弥漫,顺着看不惯就爱说几句的本性,年初的时候我也在微博上说了句对抄袭之争没兴趣,那是商战,更是法律领域的事情,我作为普通读者和观众,只想要看书看剧的欢乐。之后就一直在看贴吧看各种东凤续文,没再刷微博。昨天偶尔想去微博淘几张东华凤九的手机壁纸,一刷居然有十几条被骂的回复,有几条还是带了脏字的骂。这下把我近几年修身养性压下去的血性给激发出来了,这些人吵上瘾了,见谁都要咬一口,不依不饶了。我想对骂也没什么意思,干脆开贴说几句普通读者的观点。

    在法律做出判决之前,“侵权”之说都不成立。我们不是当事人,应当以理性的态度等待审判结果,尊重法律和事实。那个谁不是反复告诉我们“真相只有一个”吗?谁都不是上帝,谁都没有权利仅凭一己之见就定了哪一方的罪。那些铁板钉钉地说唐七抄袭的,有没有想过如果宣判结果是唐七胜诉呢,你们这般执着,万一不能承受这个结果怎么办呢?顺便说一句,即便唐七败诉了,我还喜欢她的作品。没办法,我就是喜欢她的文风,就好这个调调。归根结底,我只是个普通读者,不是专家不是学者,我只要阅读的乐趣,无论是不是唐七,只要哪个作家的作品能让我喜不自禁、爱不释手,我就义无反顾支持这个作者。

    诚然,抄袭是一种不好的行为,不过通篇抄袭、部分抄袭和个别词句抄袭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按照反抄袭者的逻辑,所有的仙侠鬼妖文里出行都有御剑、没事都要炼丹、除鬼都要画符、走火入魔都要吐口血、想要“啪啪啪”时候必先啃几口……这些都算抄袭的话,那国内真没几本书称得上原创了。作为一个有着近15年伏案撰写各类公文材料经历,而且写得想吐的人来说,我对抄袭这回事并没有太多的正义感,所以我对微博上正气凛然骂人的路人群众,先是感到莫名,既然觉得匪夷所思,这是太入戏了吧,觉得唐七文品不好,不喜欢她的作品,那换个作家的作品看啊,没必要一副被唐七糟蹋了、痛不欲生继而想要报复社会的受害者造型吧?再说当一个作家到了唐七境界,能够写出十里桃花,枕上书,华胥引,两生花等作品,抄袭已经不是她想不想,而是屑不屑的问题。别说我没文化,不懂欣赏,我也是堂堂正正法学专业本科生,也有过文艺青年的青葱年华,对文字工作者的素养和水平有着敏锐的鉴别力。

      记得2010年我躺在被窝里拿着pda通宵看十里桃花的时候,一会傻笑一会流泪,当时就喜欢得不得了,这本书和之后的《沉香如屑》一直是我心中仙侠文的经典,这些年一直放在心尖尖上喜欢。那些据说被抄袭的书和作者,我也“慕名”去看了,没觉得有什么比十里桃花更惊艳之处。再说十里桃花出版都要九年了,早不出来晚不出来说侵权,在人家作品卖钱又卖座的时候出来。话说,我也写了不少东凤的剧评和续文,好多都是抄袭的,也没见哪个作者站出来告我啊,无非我没名又没利可以被分刮。在我们老百姓看来,那些咬着唐七不放的,不是想分一杯羹就是想借机上位,还要摆出一副被强奸的娇弱样。真以为自己撕破衣服弄乱头发躺在地上喊几声就是受害者吗?不觉得太幼稚吗?

  我一贯不爱打别人的脸,真的火气上来就要往找不到脸的程度打。那些罗列的证据怎么看怎么幼稚,打个比方,我把某个人全身各个部位分开,说此人眼睛像某某,鼻子像某某,肚脐眼像某某,鸡眼像某某,这些能作为此人令堂出轨的证据吗?

    我就看不惯一群人打着正义的幌子抓着一个女子又打又骂,还是往死里打往骂死里骂,还不许别人不围观不赞同,有人站出来说几句心里话也要一并被骂,恨不得唐七和反驳他们的人都以死谢罪。退一万步说,唐七败诉了,也不过就是掏钱赔偿损失的事,大不了移居国外不再写作,多大点事啊!有必要把人往死路上逼吗?从小父亲告诉我,越是蛮狠的人越是心虚越是理亏。

    除开利益之争,对我们普通读者来说,认不认同唐七,说到底就是各自的生活态度,不必强求对方同意自己的观点。喜欢唐七,相信她的人品,期待她的新作品是我的选择,与他人无关,也无需他人认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态度和喜好坚持,我不强求别人认同,别人可以不理解不支持,但绝不可以不尊重。

    唐七爱豆,你一定要坚挺住,为了我们这些喜欢你支持你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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