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论文

论亚里士多德的运动观————对《物理学》的解读(一)

2018-10-15  本文已影响30人  037c26111bb7

目  录

导 言 

第一章 对立和缺失 

1.1 运动是自然哲学的研究主题

1.2 运动如何可能 ——对巴门尼德的回应

1.3 对立和运动 

1.4 亚里士多德提出“对立”的用意 

1.5 对立既是本原又不是本原 

1.6 实体中的“对立”——缺失和形式

第二章 从运动到产生 

2.1 无限和完全 

2.2 对立和矛盾 

2.3  亚里士多德对运动和产生所作的区别 

2.4  空间方面的运动和静止不是对立而是矛盾 

第三章  实体自身的运动 

3.1 自然 

3.2  运动是潜能事物的实现

3.3 关于运动的辩证法 ——运动中的“变”与“不变” 

3.4 运动是普遍性和活动性的统一 

3.5 亚里士多德对运动的进一步论述 

第四章  位移运动 

4.1 运动与静止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4.2 惯性与惯性定律 

4.3 重力与自由落体运动 

4.4 相对运动的迷失


导言

      亚里士多德一方面被称为古希腊最渊博的学者,是百科全书式的大思想家;另一方面,随着科学的发展,尤其是伽利略和牛顿奠定经典力学的基础之后,亚里士多德的许多自然哲学的理论都被认为是错误的。例如他认为物体越重下落越快;运动需要力来维持,这些论断都被证明是错误的结论。对月亮以上世界和月亮以下的世界的划分,四元素说,自然运动以及合目的性等都被看做是形而上学的玄思。亚里士多德给人的两种印象很难调和,人们不免像库恩那样产生这样的疑惑:开创了近现代许多学科并做出巨大贡献的亚里士多德,为什么在自然哲学领域却犯了如此低级的错误?

对于亚里士多德,黑格尔说:“虽然他许多世纪以来乃是一切哲学家的老师,但从来没有一个哲学家曾被完全没有思想的传统这样多地歪曲过,这些关于他的哲学的传统说法,过去一直被保存着,到今天情形还是如此。人们把与他的哲学完全相反的观点归之于他。……亚里士多德则直到最近几乎还未被认识,所流行的乃是关于他的一些最错误的偏见。”

    “既不能有运动的运动,也不能有产生的产生,一般地说,不能有变化的变化”;“实体没有运动,因为没有任何与实体对立的存在”;“无论是变化的事物还是变化所经过的时间,都没有任何第一的部分”;“不具部分的事物是不能运动的”;“运动是潜能事物的实现,只是当它不是作为其自身,而是作为一个能运动者活动着而且实现的时候”;在没有明白亚里士多德的这些论断的真实含义之前,就断定他的运动学说没有意义甚至是完全错误的,显然太武断了。

    此外,对亚里士多德空间方面的运动的解读,也不能把经典力学的概念如力、重量、运动等强加到亚里士多德头上,而只能放到他的自然观中去把握其主旨。否则,对亚里士多德的批判只能是穿凿附会,无的放矢。例如,亚里士多德说运动需要力来维持,而这样的运动是受迫运动,是以天然运动为背景的。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区分了“完全”和“无限”,亚里士多德总是把运动放到“完全”即自然总体中去考察。亚里士多德说实体、关系以及行动和遭受不能有运动,而把运动限定在质、量和空间方面的运动,“因为这三者都有一对对立”。所以,在空间方面的运动中存在着“对立”,物体在发生空间的位移运动时必然在“变”,既然在运动过程中有“对立”被产生,并且“对立”也在不断被转化,所以与天然运动相对立的受迫运动需要力来维持。而牛顿则是把运动放到“无限”即虚空中,不涉及运动物体和其他事物的关系,物体只运动而没有改变。所以惯性定律所反映的只是一个抽象的同一性,即黑格尔所说的“按照同一律表述运动与静止,说运动就是运动,静止就是静止,两个规定彼此是外在的东西”,运动与静止被割裂了。在《物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把“质”和“量”方面的运动看做是“对立”,而唯独空间方面的运动是“矛盾”,运动与静止是相互转化的。只有运动与静止相互转化,运动才是现实的,不是“无限”,而是“完全”,并以此来解决芝诺运动悖论。

    亚里士多德说的重量与经典物理的重量含义也不同,他说的重量是内在的“质”,而不是“量”,所谓重量也是置于自然整体的背景中考虑的,是该物与自然总体的一种内在关系。“既然一切感性的物体皆或重或轻,又,既然重的物体本性趋向中心,轻的物体本性趋向上层”。在经典力学中,物体是因自身具有质量而在引力的作用下表现为重量,所有的物体都是“重”的,没有轻的物体。重量只是“量”,所以事物之间的重量可以叠加。伽利略让一个重物和轻物拴在一起,认为两物的总重量大于其中重物的重量,根据亚里士多德越重的物体下落越快的结论,两物在一起比单独重物下落要快。而从运动学上考虑,下落慢的轻物要拖动下落快的重物,所以它们的合速度反而比单独重物下落的速度小,与第一种考虑是矛盾的。然而亚里士多德说的重量是“质”,而不是“量”,重量作为“质”不能机械叠加,伽利略的第一个推论不成立,那么他的这个反驳并没有使亚里士多德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

    其实,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以运动为研究主题,他所说的运动的涵义要广泛得多,既有质方面的运动、量方面的运动和空间方面的运动,也有实体自身的绝对产生。他对“对立”和“矛盾”做出区分,赋予运动和产生不同的涵义,运动是从对立一方向对立另一方的延伸,运动是外在的;而产生是内在的变化。 “实体的产生”这种内在的运动才是《物理学》的真正主旨,亚里士多德以变化的终结规定变化的起点和过程,运动是现实的变化过程,以这种内在的运动来解释自然万物的生成变化规律。而伽利略牛顿开创的近代物理学以来,运动只是指空间方面的位移,只有机械运动而没有内在的变化,物理学的每一领域都对应某种粒子,如热力学中的分子、电磁学中的电子、原子物理学中的各种粒子,他们把某一层次的变化归结到某种粒子的机械运动上,只有粒子的运动和粒子之间的组合,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生成和变化。

    亚里士多德以运动规定静止,静止是运动的缺失;以形式规定质料,动力因被目的因统率,变化没有一个真正的开端,而变化却有一个终结,终结即是目的的实现,是回归自然,而自然是“自明”的。在现代科学的图景中,世界只是一个动力系统,是因果联系的无限延伸的链条,运动没有目的,科学研究就是向前追溯原因,从所谓的物质组成基砖和原始动力上探求世界的终极原因,例如寻找最基本的粒子,建立统一场论把各种性质的力统一起来。他们的努力只不过是在黑格尔所批判的“坏的无限”中转圈子。

    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首先对爱利亚学派进行了回应,以证明运动是可能的;其次指出了自然哲学家用以解释运动而提出的“对立”(如爱和恨、聚和散)的不足,把“对立”限定在某一特定的“类”上,只有这样运动才具有必然性。然后由属性的运动过渡到实体的绝对产生;进而通过“自然”、“四因说”、“无限”、“连续”、“时间和空间”等阐明他的内在的运动观,层层深入,循循善诱人。他以四因说和潜能和现实来阐述他的运动观,就是要把运动落到实处,避免使运动抽象化、形式化。然而他的运动观没有被继承,近代以来所继承的运动观恰恰是德谟克利特原子论的机械运动观。

    本研究以《物理学》为基础,同时参考《形而上学》《论天》以及其他自然哲学著作,对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学说进行一个系统梳理,力图证明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学说不仅对解读他的质料形式理论和实体学说有意义,而且他的关于空间方面的运动理论对近现代物理学的发展仍有启发作用。论文共分四章,第一章“对立和缺失”解读《物理学》第一卷,分析对立和缺失的涵义,并由属性的运动过渡到实体的产生。第二章“从运动到产生”从“无限”和“完全”、“对立”和“矛盾”两个角度来解读“运动”和“产生”在《物理学》中的不同内涵,主要涉及《物理学》的第三卷、第五卷的相关内容。第三章“实体自身的运动”根据《物理学》第二卷、第三卷和第六卷的相关内容,从“自然”、“潜能和现实”、“运动中的变化与同一性”、“运动是普遍性和活动性的统一”、“运动终结和起点的区别”等不同角度分析亚里士多德的运动观。第四章“位移运动”回应伽利略和牛顿对亚里士多德运动理论的批判,并且从亚里士多德的“自然”概念出发,结合黑格尔在《自然哲学》中的部分内容对惯性、惯性定律、重力等作一个重新的诠释。

第一章  对立和缺失

      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以运动为研究主题,首先就要回应爱利亚学派关于运动不可能的问题。亚里士多德区分了实体和属性,以实体概念取代巴门尼德的绝对的“存在”,可以在保持实体不变的前提下某个属性发生运动,这样的运动在变化中保持着同一性,运动把“有”和“无”统一起来。其次,亚里士多德指出了其他自然哲学家提出的“对立”的不足之处,把对立和运动限定在某个“类”上,使得属性的运动不是因偶性发生的,而是具有内在的必然性。接着由属性的对立过渡到实体中的“对立”——缺失和形式,从而把研究的重点转移到“实体的绝对产生”中。

1.1 运动是自然哲学的研究主题

    追求世界的统一性出于人类思维的“本能”。思维是物质运动的最高形式,世界是变动不居的,万物产生,也会灭亡,作为普遍性的思维要在变动中追求不变和永恒。世界纷繁复杂,形态各异,思维就是要在差异中寻求同一性,追求世界的统一性,形而上学也就因此产生了。思维的普遍性和超越性,决定了人类不满足于每个事物各自具有的特殊性、某个片段和它的流变、转瞬即逝,要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扩展开来。古代的自然哲学家的本原学说,无论说世界的本原是水、气,还是原子等物质性元素,这些本原都是对个体事物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的超越。万物之间具有差异,而它们同出一源,由共同的本原产生的,这就是世界在空间方面的同一性;事物既然是产生出的,就会灭亡,但本原是永恒的,万物从本原中生出,灭亡后又复归本原,本原的不生不灭也就有了世界的永恒性,这是世界在时间上的同一性。

    然而古代自然哲学家们的本原学说存在着不足:首先,本原虽然保证了世界的永恒存在,但无法说明这个世界的运动变化。万物由本原产生出,灭亡后又回归本原,变化的只是现象世界,这割裂了本质与现象。此外,这个世界是运动变化的,而本原自身不包含运动的因素,只能把运动附加到本原上,还要为运动寻找一个动因,像恩培多克勒在四元素说之外加“爱”和“恨”作为动因,才能解释世界的变化。其次,万物同出于一源,在追求世界统一性的同时,把差别排除在外了。假如原子是万物的本原,但原子按照一定结构才能组成万物,可是形式是从哪里来?形式显然不能从原子中得到说明。本原学说无法解释世界的多样性,而万物之间是存在差别的,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如同这个世界是运动变化一样,是不容置疑的。

    亚里士多德所说:“阅读古代学者的著作时使人感觉到,自然哲学家似乎只是同质料发生关系。”各种各样的本原都没有超出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质料”,显然做不到“与物无对”、“体物而不可遗”,“道外无物,物外无道,体用一源,显微无间”。既然本原不是贯穿到万物之中,而是存在于万物之外,这就割裂了体与用,本体与现象。可见,早期自然哲学的各种本原,只不过是僵死的静态的质料,或者说是一个空洞的抽象同一性,是贫乏的,缺乏内容的。这样的同一性既然是抽象的,就把不变与变,同一与差别绝对对立起来。那些自然哲学家追求世界的永恒,忽略了世界的变化;追求世界的统一性,取消了万物之间的差异。这正是“执中无权,犹执一也”,亚里士多德正是不满足于 “执一而废百者也”的本原学说而提出自己的运动理论,把自然哲学的研究主题从彼岸世界的本原落实到现实世界的运动上。

    古代本原学说满足了人们追求世界统一性和永恒性的心理,而解释不了世界的多样性和生成变化,亚里士多德的运动理论会不会走向另一极端呢?世界的生成和变化用运动当然很好说明,问题在于如何保证世界的永恒和同一性?万物是运动不息的,也很好说明世界的多样性,但万物之间的统一性呢?之所以产生这个疑问,是因为通常认为运动只是作谓语,变化是向外的,不具有同一性,所以运动不能尽万事万变。然而亚里士多德的运动观是内在的,变化之中有不变性,多样性中有同一性。并且运动不仅仅作谓语,运动某种意义上也是“实体”,是“这一个”,质料因、形式因、致动因、目的因都可以统率到运动上。

1.2 运动如何可能 ——对巴门尼德的回应

    亚里士多德之前的自然哲学家提出的本原以及基于本原建立的学说,既无法说明世界的多样性,也无法说明世界的运动变化并且运动变化还遵循一定的规律。“多”和“一”对立,变化和同一性对立,可见,运动变化与“多”是密切相关的,或者说它们是统一的。巴门尼德与芝诺否定运动,同样也否定多。如果说“多”是在空间中呈现的“静态”的多样性,那么运动变化则是在时间中持续展现的多样性。只有末状态与初状态不同时,才能有改变,时间历程中的众多不同状态就是“多”。

    亚里士多德说巴门尼德把“是”理解为只有一种涵义,就会导致运动的不可能。因为运动变化要么是从“非存在”到“存在”,要么是从“存在”到“非存在”,只有存在着对立,运动才会发生。而“存在”是不可分的“一”,“非存在”不存在,没有一个“无”和“有”对立,所以运动也是不存在的。

    然而,自然界中存在着运动是毋庸置疑的,亚里士多德说,“那末,让我们肯定下来吧:自然物全部或其中一些是在运动变化着的,这一点用归纳法是可以看得很清楚的。”虽然从经验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但富于思辨的亚里士多德还要从理论上做出回应。

    在《物理学》第一卷亚里士多德从“存在”具有多种涵义入手驳斥巴门尼德。他认为除了实体的绝对存在以外,还有属性这样的“某一特定的存在”;巴门尼德把运动看做是绝对的变化,要么是从“无”到“有”,要么是从“有”到“无”。而亚里士多德认为运动是在变化中保持着同一性,例如属性变化而实体保持不变,所以运动是存在的。亚里士多德认为“除了实体而外没有一个别的范畴能独立存在,所有别的范畴都被认为只是实体的宾词”,但像“这人是白的”“他在走路”,也确实是真实的并且是有意义的命题。他是这样论证的:

    “巴门尼德不仅要假定‘存在’这个词不管作什么东西的宾辞,都是一个意思,而且还要假定(1)它是‘正是’这个意思,(2)并且是(不可分的)‘一’。关于(1)我们说,因为一个属性在语法上是被用来做某一主辞的宾辞的,因此这个属性的主辞就不能是‘存在’了(因为它应该异于‘存在’),就会因此是一个‘不存在’了。照此情形‘实体’不能作别的东西的宾辞,因为否则它的主辞就不能是一个‘存在’了,除非‘存在’有多义,并且每一义各是一种‘存在’。但根据假定,‘存在’这个词只有一个意思。那末,如果‘实体’不是别的任何东西的属性,相反,别的东西是它的属性,‘实体’为什么是指‘存在’而不是指‘不存在’呢?因为假定‘实体’也有‘白的’这一属性,并且‘是白的’有别于‘实体’(因为‘白的’甚至不能以‘存在’作自己的属性,如果除了‘实体’而外更无其他的‘存在’),所以说‘白的’是‘不存在’——不是指某一特定的‘不存在’,而是指完全意义上的‘不存在’。说‘实体是白的’也是真的,而‘白的’是指‘不存在’,因此‘实体’就‘不存在’了。如果要避免这一点,说‘白的’也是指‘实体’,那么‘存在’就多义了。”

    一个属性表述一个主体,该属性应该在某种程度上异于主体,增加了主体的内容。像形式逻辑的同一律A=A是没有意义的,没有给出任何具体的东西。黑格尔说:

“照普遍经验看来,没有意识按照同一律思维或想象,没有人按照同一律说话,没有任何种存在按照同一律存在”。

    所以,一个有意义的命题,宾辞与主辞不能完全同一。但“如果存在”只有一个涵义,“存在”是“一”,它的外延无限大,对“存在”就没有所谓的部分否定(除了“存在”以外,没有其他任何特定的存在),而只有完全否定,即绝对的“不存在”。假如“存在”是唯一的,属性就不能作为实体的宾辞了。如“实体是白的”这样的命题,如果认为“白的”是“存在”,实体作为主辞在某种程度上异于宾辞,但由于不存在部分否定,主辞与宾辞稍微有点差别,主词就不是“存在”了,所以实体就是“不存在了”。如果再从实体的角度考虑,作为主辞的实体是“存在”,“白的”有别于实体,也只能是完全意义上的“不存在”,那么说“实体是白的”,也就是说实体自身是不存在了。

    然而像“这人是白的”等命题也是对真实的现象的反映,是不容置疑的,“说‘实体是白的’也是真的”。亚里士多德分析的结果是,只能承认“存在”有多个涵义,除了实体的完全意义的“存在”外,还有某一特定意义上的“存在”。这样,与主辞具有一定差别的属性就不必是完全意义上的“不存在”,而可能是某一特定意义上的“存在”,它与主辞具有一定的同一性,使得“实体是白的”这样的命题有意义。

    亚里士多德这里是从逻辑上进行分析的,他的意思是,对于命题“实体是白的”,“白”作为属性不是外在地描述实体,既然是实体自身的性质,在某种程度上与实体具有同一性,完全不相干的主词和宾词是不能组成一个命题的;但属性又不能完全等同于实体,属性与实体在定义上有区别,此外,要使命题“实体是白的”有意义,宾词与主词必然要有差别,否则该命题就是同义语反复了。

    亚里士多德对实体与属性做作的区分,已经包含了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这恰恰就是运动得以存在的根本,运动就是在变化中保持同一性,在命题中就表现为部分否定,不是像绝对的“有”和绝对的“无”之间那样的绝对否定。在巴门尼德那里只有两个绝对对立的选项:存在与不存在,所以运动是不可能的。

    或许认为这个论证并没有真正驳倒巴门尼德,首先,亚里士多德以实体取代巴门尼德的“存在”,虽然“除了实体而外没有一个别的范畴能独立存在”,但“实体”已是“一”中有“多”,与巴门尼德的“存在”是不同的;其次,他是以属性谓述主体出发的,并且认为要使命题有意义,宾词与主词必然要有区别,这已经承认“多”了。

    其实,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起点只能是实体概念,他说:“研究‘存在只有一个且是不变的’这一说法不是自然科学的课题。恰如同否认有几何学原理的人去争论,这不是几何学的课题”。也就是说,他论证的起点就是对实体和属性所作的区分上,在上面的反驳中,他只能以实体而不能以巴门尼德的“存在”为逻辑起点,因为“他的前题是错误的”。而对于巴门尼德的前提如何错误,是第一哲学而不是自然哲学的课题。

    然而在《物理学》中亚里士多德也指出了巴门尼德“存在”概念的问题:

    “曾经有些思想家在以下两个论证面前屈服了。屈服于第一个论证,‘若存在只有一个意思,则万物是一。’是因为承认了有‘不存在’这东西。”

    这里的“不存在”是指绝对的“不存在”。那些古代的思想家说,“存在”是唯一的,绝对的“不存在”不存在,才得出“万物是一”的结论,为什么亚里士多德反而说他们是承认了有绝对的不存在呢?

    但亚里士多德没有给出论证,他认为这应是第一哲学所讨论的问题。其实正是他们不承认有某一特定的“不存在”,反而是承认了绝对的“不存在”。而根源又在于他们把“存在”当成没有差别的“一”,没有区分实体和属性,没有从生成和运动来理解“存在”。他们说“存在”是不可分的“一”,“存在”是一切,一切是“存在”;“存在”不经过生成,也不会消灭。万物是“一”就排斥了“多”,排斥了运动和生成。这样的“存在”是凝固的,不是过程的产物,即这样的存在“存在却不经过生成”,那么就是从“无”中产生的。正如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所言,纯有就是纯无。绝对的凝固的存在必然包含着其对立面——绝对的不存在,正像实有的原子必然要伴随着虚空一样,没有虚空原子根本不能存在。所以,巴门尼德其实是以绝对的“无”为背景来叙说“存在”的含义,如同牛顿以绝对空间来规定运动一样。相对绝对空间的绝对运动是毫无意义的抽象运动,同样,基于绝对的“非存在”的绝对“存在”也只是思维的虚构。而亚里士多德认为实体也是绝对的“有”,然而却是过程的产物,不是凝固的、静态的。所以实体是具体的“有”,不是与绝对的“无”相对,实体是从实体中生出的,不是从“无”中生出的。正如运动不是从静止开始一样,绝对的静止和绝对的“虚无”一样,是形而上学的虚构。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六卷说运动没有起点,变化开始的第一瞬间是不存在的,以及在第五卷说“与运动相对立的,与其说是停留,无宁说还是另一运动”160,都是在取消作为运动绝对起点的“无”,他的运动观与实体学说是统一的。

    黑格尔说:“‘绝对’一词除了常指抽象而言外,没有别的意义。譬如绝对空间、绝对时间,其实不过指抽象空间、抽象时间罢了。”巴门尼德的绝对存在是“形式的或知性的同一”,是排斥差别和过程的。而亚里士多德说绝对存在是实体,实体是包含众属性的“一”,并且是不断运动的,所以是具体的、具有过程的。

      绝对的“存在”是指实体,实体是存在的;某一特定的“存在”是指属性,它们依赖于实体,也是存在的;绝对的“不存在”是不存在的,巴门尼德和亚里士多德都是承认这一点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某一特定的“不存在”是存在的,巴门尼德却不承认这一点。而恰恰是某一特定的“不存在”包含了“变”与“不变”,使得运动成为可能。某一特定的“不存在”依附于实体,实体是不变的,从特定的“不存在”到特定的“存在”,是变化。

    例如对于(2)的反驳,即巴门尼德认为“存在”是不可分的“一”,亚里士多德从定义来分析,其实就是把实体这种唯一的独立存在看做是过程的产物,实体是生成的,所以是“多”。如人的定义是“两足的动物”。亚里士多德接着论证“两足”和“动物”都是实体,因为只有实体才是“存在”,假如从人的定义所分解出的部分不是实体而是属性,即不存在,那么“人”的定义即使由许多部分构成,也不是“多”了。亚里士多德说的定义决不是普通的概念分析,在《形而上学》中,“动物”作为“种”,类似于质料,“两足”是属差,类似于形式。“两足的动物”与“白色的衣服”截然不同,因为“白色”作为属性附属于“衣服”,两者是偏正关系;而“两足”作为属差是内在于“动物”的,是内在的规定性,是内在的生成过程,“动物”作为起点被包含在过程中。这是从运动和生成的角度分析实体了,把实体看做是过程的产物,那么实体显然是“多”。实体是具体的,其内涵的不断丰富也是具体的生成过程,而不是像巴门尼德那样“存在”是凝固的“一”。

    亚里士多德最后得出结论:

“所以‘若除了存在本身而外就不再有别的什么,因此万物就应是‘一’这种说法’是荒诞的。因为有谁把‘存在本身’理解为‘实体’以外的东西呢?但是,即使如此,‘存在’依然可以如已说过的,是多。”

    所谓“存在”依然可以说是“多”,首先是指实体的“一”把众多属性纳入其中,实体是众多规定性的统一;其次是从实体自身的生成过程来说的,即一个实体不是绝对的固定的存在物,而是一个过程,一个实体所具有的本质和内在规定性是过程的产物。

    亚里士多德说“存在”具有多重涵义,不是说除了实体“是其所是”、就自身而言的的“存在”外,还有属性的“存在”。“除了实体而外没有一个别的范畴能独立存在”,即属性依赖于实体而存在,不是属性自身“存在”,而是实体以该属性“存在”着,“存在”只属于实体。“有谁把‘存在本身’理解为‘实体’以外的东西呢”。唯有如此,实体的“一”才贯穿着属性的“多”,“一”和“多”才是辩证统一的。假如属性自身存在着,那么属性与实体就相分离了,而亚里士多德认为属性与实体并非因空间上“分离”而是从概念上才区别开的。如“这朵花是白的”,不是“白”作为颜色而存在着,而是花作为“白”而存在着。但花仍不失其“是其所是”,花具有“白”的性质不影响它作为花而存在,也不影响他具有其他属性。假如是属性自身存在,一个实体的众多属性分别存在着,实体自身也作为“一”而存在,那么“一”和“多”就割裂了。虽然说属性是述说实体的,也只是从外面附加到实体上,但这样的属性不是实体自身的属性,不是实体以该属性“存在”着了。在割裂“一”与“多”的同时,也取消了运动。因为“存在”本是个动词,是实体以“白”的方式存在着、呈现着,“存在”是属于实体的,而当把宾词“白”与实体割裂开,所谓“花是白色的”,只是一个静态的描述,“是”只是作为一个静态的关系词把“白色”与实体连接起来。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有一段精辟的论述:

    “但同时须知这个主体只是被揣测到的。揣测中的主体被当成一个固定的点,宾词通过一个运动被粘附在这个作为它们的支持物的点上;而这个运动是认识这个固定点的人的运动,根本不能视为是这个固定点自身的运动;但只有通过固定点自身的运动,内容才能被表述为主体。按照这个运动的发生经过来说,它不可能是固定点的运动;但既然假定了这个固定点,这个运动也就不可能是别的,而只能是外在的。因此,上述关于绝对即主体的那个揣测,不仅不是主体这个概念的现实,而且甚至于使现实成为不可能的,因为揣测把主体当作静止的点,但现实却是自身运动。”

亚里士多德说的实体不像巴门尼德的“存在”那样是凝固的“有”,属性与实体的关系不是“揣测中的主体被当成一个固定的点,宾词通过一个运动被粘附在这个作为它们的支持物的点上”。通常都是把属性从实体中分离出去,属性自身独立存在,取消了与主体合一的现实的具体的运动,代之以主词与宾词之间的静态关系,这就回到柏拉图的理念论了:人是分有“白”的理念而具有白的性质。“分有”之所以是“空洞的语言和诗意的比喻”,在于“分有”这样的运动显然只是“认识这个固定点的人的运动,根本不能视为是这个固定点自身的运动”;形式逻辑的系词“是”与“分有”一样也是“空洞的语言”。“但只有通过固定点自身的运动,内容才能被表述为主体。”亚里士多德说的“是”即是实体自身的运动,“人以白的方式呈现着”,主语是人,“白”作为呈现的内容是主体自身的一部分。所以,属性只有在述说实体这个意义上才是一个宾词。

    亚里士多德被认为是形式逻辑的创始人,然而形式逻辑的主谓结构是二分的,恰恰把“是”只当作一个联系词,把一个宾辞从外面“粘贴”到主体上,主体也像黑格尔所批判的那样是“一个固定的点”。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思想因此被曲解了,这正如黑格尔所说的“人们把与他的哲学完全相反的观点归之于他”。他的逻辑是主谓合一的,在理解他的逻辑学时,必须考虑到他对实体和属性所作的区分。亚里士多德只是从“定义”上把实体与属性区分开,但另一方面实体是唯一的“存在”,“ 有谁把‘存在本身’理解为‘实体’以外的东西呢”?所以属性不在实体之外,否则,属性就是独立存在了。亚里士多德一方面把属性从实体中区别出来,另一方面又让属性回归到实体中。而形式逻辑只有“分”而没有“合”。“是”就是实体自身,属性是在实体之内。主辞把宾辞包含在自身之内又不失其“是其所是”。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是“一”与“多”、“变”与“不变”的辩证法,而不是通常所理解的那种僵化的形式逻辑。

    亚里士多德说有些较晚期的古代思想家担心在自己的笔下同一事物会变得既是一又是多,取消了系词“是”,有的人篡改语言,不说“这人是白的”,而代之以“这人已经变成白的了”。“这人是白的”与“这人已经变成白的了”的差别好像是前者指状态,后者指过程。而那些古代思想家的意思是:作为“是其所是”的人已经不存在了,人消失而成为“白”了,或者说人与“白”合二为一。这样就不是宾词述说主词了,而是主词消失在宾词中了。他们为了避免出现既是一又是多的情况出现,不惜取消主体的实在性。

    针对巴门尼德和麦里梭从“存在是‘一’”推导出运动不可能,亚里士多德反驳道:

    “ 其次‘一’为什么就一定意味着不能运动变化呢?又,若一个确定的物体如水,作为一个内部没有性质上的差异的统一体,它在自身内能运动,那末,为什么宇宙整体不能这样呢?再说,又为什么不能有性质的变化呢”

    亚里士多德的意思是“一”并不排斥“多”。例如,宇宙作为统一体是“一”,而宇宙内的事物纷繁复杂,空间的不同处所有不同的事物,这是“多”。惟有实体能独立存在,实体的定义:“是其所是,就是那就其自身而言的东西”,所以,实体是“这一个”的“一”,而不同的属性附属在实体上,属性是“多”。“多”也有多重含义,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

    “事实上一个事物无论就不同的定义而言,还是在可以分割的意义上说都可以是多个。前者如‘是白的’和‘是有教养的’不同,但同一个人可以既是白的又是有教养的,所以一个就是多个了;后者如一个整体和由它分成的许多个部分。”。

    就不同定义上的“多”是指不同的属性。后者所谓分割意义上的“多”,不是机械的分割,而是把实体还原为生成过程意义上的分割,如把“人”分解为“两足的”和“动物”。从生成过程上考察实体,实体自身就是“多”了。

    对应于“多”的多种涵义,运动也有多重涵义。一个静止的缸里盛满水,虽然作为整体的水是不运动的,但作为部分的水是可以运动的,可以搅动水在缸内旋转,所谓运动并不需要有一个空虚的空间的存在为前提,水缸中的水可以相互提供空间。同样,宇宙作为整体是不动的,但这并不能否定宇宙内部物质的运动。实体没有对立面,不能有运动,属性是表述实体的“多”,所以存在着性质的运动。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五卷中把运动与变化区分开,并把运动限定在位置的变化、性质和数量方面的变化。这样的运动都是在实体内发生的,即实体作为“一”是不运动的,而性质、数量以及位置等作为统一于实体的“多”在发生变化。但它们只是运动的内容,不是运动的主体,惟有实体才是运动的主体。此外,分割意义上的“多”就对应实体自身的产生了。

    麦里梭“认为在无论什么情况下都有事物的(不是时间上的开始)开始,不仅在事物的绝对的产生里而且还在事物的性质变化里都有开始,好像从来不曾有过整个作用范围内的同时变化似的”。其中“绝对的产生”是指实体的产生过程,因为“只有实体才用绝对产生这个涵义”。亚里士多德这句的意思是,实体与属性不一样,实体是独立存在的,它的产生有一个过程,不能从绝对的“无”中生“有”:

    “经过考察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实体以及任何别的独立存在的事物,它们的产生是从某一基础出发的,因为在每一种情况下都已经有一个事物存在,再由它产生新的事物,如动物和植物都由种子产生。”

    这与亚里士多德在第六卷说“运动变化开始的第一瞬间是不存在”是不矛盾的,植物由种子产生,而种子也不是凝固的存在物,同样是过程的产物。其实,亚里士多德说运动变化开始的第一瞬间不存在,恰恰是要表明运动不能从绝对的“无”开始,也不能从所谓纯粹的“质料”或物质开始,运动不是从外面附加到一个固定的存在者上的。按照机械论力学,一个事物先存在,再运动,“存在”在“运动”之先,那么运动就存在第一瞬间了,运动从零开始,运动就不连续了,这样的运动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连续性和同一性是运动的生命。

    而属性不能独立存在,不具有主体性,没有过程,所以也没有一个真正的开始。作为独立存在的实体,决不能从“无”中产生,“我们和他们一样,也主张没有任何事物能在绝对的意义下,由不存在产生”。而属性则不同,是可以从某一特定的“不存在”产生的。例如物体由黑变白,黑就是某一特定的“不存在”,物体可以由“不白”而变“白”。在这个过程中物体作主语,是物体由“不白”而变“白”,如果说这个过程有一个开始的话,这个开始也是物体的。“白”作为属性没有一个开始,因为“不白”作为某一特定的“不存在”,不是绝对的“无”,属性发生的变化是由某一特定的“不存在”变成某一特定的“存在”,实体在其中保持同一性,而麦里梭说的开始是绝对的“有”和“无”之间的分界点。

    可以从时间性上即运动过程来理解实体与属性的区别。属性没有片刻属于它自身,没有独立性,不在时间中持续存在,过程只属于实体,只有实体才是运动的主体。亚里士多德区别实体和属性的一个标准是,属性可以作宾词表述他物,而实体不表述他物。从运动上和从语法修辞上区分实体和属性其实是统一的。例如亚里士多德说:

    “实体以外的别种变化,无论是量、质、关系、时间还是地点方面的变化,都必然有一个变化的基础即变化者。这些变化是某一主辞的变化,因为只有实体不是用来说明别的什么主辞的宾辞,倒是别的一切都是说明实体的宾辞”。

    亚里士多德在解释为什么量、质、地点等变化背后都是一个实体在作变化的主体,只是说实体不作宾辞,而量、质、地点等都是说明实体的宾辞。由此可见,属性依赖于实体而存在,也是依赖于实体而运动,存在即是运动。属性从属于实体而存在,实体不是静态地拥有属性,像某个人拥有的固定资产一样,而是实体以该属性呈现着;属性作宾辞描述实体,决不是一种静态的关系,而是实体自身发出的运动。一个命题本身就是运动。

    “好像从来不曾有过整个作用范围内的同时变化似的”是什么意思?下文确实说到“作为一个内部没有性质差异的统一体的水”可以有内在循环的整体运动,以及在驳斥虚空存在时说“即使空间方面的运动也不是必须要有虚空为条件的,因为事物能够同时互相提供空间,虽然没有任何脱离运动物体而分离存在着的体积。在连续物体的转动里可以看到这种情况,正如在流体的涡动里看到的一样”。但根据上文,麦里梭认为实体的绝对产生和属性的产生都要有一个开始,而亚里士多德只认为实体的产生须有一个基础,而属性的变化没有一个开始。所以,“整个作用范围”不是从空间上说的,而是从“定义”上说的,是指不同性质之间的相互依存和消长,正像旋转的水可以相互提供位置一样。单独的一个属性不能从另一属性中产生,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白”不能从“健康”产生,但通过实体,各属性之间的可以相互依存和转化。在《物理学》第三卷,亚里士多德区分了“无限”和“完全”,“我们给 ‘完全者’下的定义就是这样的:‘完全者是本身不缺少什么东西’,如整个人或整只箱子,单个的事物是如此,万物总体也是如此”。所以,“整个作用范围”就是指实体的“完全”。“整个作用范围内的同时变化”是指内在的运动,运动是由潜能到现实的实现过程。所谓“实现”,是不同属性的“多”到实体的“一”的过渡,涉及实体自身的改变。而实体由“黑”到“白”这样以单一属性为内容的运动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花了不少篇幅,但只是为过渡到前一种运动作铺垫。

    “我们认为也没有什么和实体对立的实体”,即绝对的“不存在”是不存在的。没有绝对的“无”和实体对立,实体没有对立面,实体不能从“无”中生成。只有某一特定的“不存在”存在。亚里士多德说:

    “但是显然,若‘存在’只有一个意思,且不能同时有相反的意思,因此就不会有任何‘不存在’,这个推论是错误的。因为‘不存在’很可以不是指绝对的‘不存在’,而是指某一特定的‘不存在’。所以,若除了‘存在本身’而外就不再有别的什么,因此万物就应是一,这种说法是荒诞的。”

    “若‘存在’只有一个意思”,即 “存在”是指“完全意义上的存在”,“且不能同时有相反的意思”,即不能有“完全意义上的‘不存在’”。亚里士多德认为从这两点出发推导出不会有任何“不存在”是错误的,没有绝对的“不存在”,但还有某一特定的“不存在”。正是某一特定的“不存在”才使运动成为可能。黑格尔在《小逻辑》中之所以从“纯有”“纯无”推出“变易”,是因为“纯有”与“纯无”不是绝对的对立,有无之间也具有同一性,有无相生,运动即是“有”“无”之间的“中”的状态。只要把“存在”与“非存在”绝对对立起来,两者之间就不会有交互作用,执其两端而失其中,这也就取消了运动和“多”。“存在”就是静态、凝固的,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这样的“存在”“未有过生成就不可能在产生着”,不会发生运动。这样的“存在”是以绝对的“无”即虚空为背景的,然而绝对的存在即是绝对的不存在,因为不具有任何规定性,所谓的“一”即是绝对的均匀无差别,是亚里士多德说的“无限”,而不是“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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