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小说的各种小说我是来搞笑的

回头是岸

2017-04-18  本文已影响175人  e46d873e3a0b

雾霾天里潮湿的空气夹杂着灰尘劈天盖地,一根灰白相间的羽毛从稀疏发黄的白杨树上缓慢的飘落下来。没有风,羽毛只是在厚重的空气里缓缓的打着转。快跌到一人高的时候,停在站台的一辆公交车突然驶动,带起的一阵风把颓然下降的羽毛重新刮到了空中,越飞越远。一阵熟悉优美的旋律由远及近走入了画面,那是胡适老先生九十多年前的一首小诗改编的曲子。轰鸣的洒水车载着悠扬的《兰花草》曲调伴着渐行渐远的羽毛一起昭示着新的一天。

早上七点半的13路公交车我一般是赶不上的,上班迟到就成了家常便饭。半个月前我赶在老板约我谈话之前递了辞职报告。原本还想文艺一把,辞职报告上直接写个“案牍劳形,不若归家著书立说”,后来一想老板的文化水平着实有限,万一他以为我拿这个东西只是耍他,被叫过去熊一顿,还不让辞职岂不是因小失大。最后只是在报告上写了一个规规矩矩大家面上都能过得去的理由。一切顺利,老板并没有挽留我的意思,甚至虚伪一点的挽留都没有。估计是怕我这人脸皮子薄,万一架不住他虚伪的挽留真的决定留下来反倒让彼此难受。干脆就收了他一贯的玲珑嘴脸,直接跟我握手再见。我潮湿的掌心估计沾湿了老板的手掌,这让我在最后离别的时刻还心有戚戚。自己真的不是一个体贴的员工,明知手心有汗,应该直接鞠躬走人。

这一切都是瞒着三三进行的。先斩后奏虽然有点风险,总好过在三三的劝慰下继续在公司混吃等死最后被别人撵出来。

十七里河公交站自从道路拓宽之后就一直显的比较局促。原本就狭窄的人行道上杵着一个公交站台。等车的人和走路的人都觉得自己的空间被对方挤占了,虽然他们前一秒有可能还在对方的阵列。

我没法在这样的站台静静思考到底是上那一班车。赶路的人流不停的把我撞来撞去。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城市干道,所以要么北上要么南下。北上和南下听起来多让人血脉喷张,用在这里我都觉得是对这两个词的亵渎。

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期盼着城市的地铁能早日开通,毕竟地铁可以不出站在里面来来回回的坐一整天的车。公交车每到终点站都会被无情的轰下去,虽然你还得从新买票坐着相同的车回去,甚至还是刚才相同的座位。而且地铁站在地下,不用担心风吹雨淋,这也是地铁的巨大优势。怎奈这个城市的第一条线路还得两年后才通车,现在我只能每天继续在逼仄的公交站台里茫然的想着该上那一班车。

其实另一个更重要的我不愿说出口的原因就是与地铁相比每天来来回回的坐公交实在是件特别小市民的事。只听说过《开往春天的地铁》、《地下铁》,可从没听谁说要拍一部《开往春天的公交》或者干脆就叫《公交车》的片子。即便是拍出来估计也只是交通部门的宣传片。公交车里发生的都是些升斗小民的市井故事,与我所憧憬的情景大相径庭。但这些天我还是整天整天的在各路公交车里漫无目的的来来回回,然后按时回家。

一趟开往城郊的公交终点站就设在一处四面都是巨大土堆的中间,差不多两个篮球场的面积。里面只有一个简易房用来给司机临时休息加开水的。场地并不是水泥地,坑坑洼洼的砂石板结成岩石状,仿佛偌大的一个公交站是立在一块大岩石的顶部。一条路连到外面大路上,四周的土堆之后就是散落的村庄。这个站台是为数不多的有一排完整座椅的站台,座椅就紧贴着简易房摆了一排。但也只是有一整排的座椅,并没有遮雨棚。

我是在地图上找到这班开往郊区的公交,线路足够长,一天跑两个来回就差不多可以到下班回家的时间。这已经是我这个礼拜第五天坐这趟车。每次我都尽量选最后一排中间的位子坐下,这样可以获得较高的视野,车厢里的一举一动都尽收眼底。窗外的景色已经难有新意,反倒是形形色色的人更能引起我的瞩目。

每天都会上演各种好戏,有关于让座的,有关于恋爱的,有关于争吵的。今天在车站等车的人不少,我没有坐在那排等车的座椅上。我得尽量的靠近车门,这样才能第一时间抢到我要的位子。实际上这只是我想多了,因为我中意的那个位子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位子,一般起始站很少有人愿意选那么靠后且不靠窗的座位。但我还是执意保持警惕,因为难保人群里不会有第二个我这样的人,专门就是为了坐车打发时间而来,又同样是看腻了窗外风景一心就盯着这个群临天下的座位。

司机一出休息室的门,原本在座椅上好整以暇的人都纷纷站起来往车门这边涌。我稳当当的排在第一个,然后被后面的人群挤了进去,如愿的占到了我心仪的位子。

因为是始发站,人们在车上各自找到自己的位子坐好。也有几个喜欢站着的人,扶着横杆站那玩手机或者看着窗外。几天下来我已经能发现熟悉的面孔,大多是附近的村民。随着车子离市区越来越近,车里的人也越来越多,过道里站满了人。这时我这个位子的另一个好处就显现出来了,那就是让位的事永远轮不到我。我并不是缺少公德心的人,但一路颠簸能坐在那静静的看着人来人去总比站在那被人挤着摇来晃去的好。

原以为今天还是如同往常一般目送着一拨拨的人上上下下就到了终点站,谁知道让我碰到了一件现场突发事件,全程都在我的视线之下。男人的动作也实在是敏捷而隐蔽,若非我这样刻意东张西望的人根本就发现不了。

我正犹豫该怎么处理眼前这件事的时候,车已经靠站停下了。那男人穿过后门口的人群就下了车。我赶紧从我的宝座上也起身赶在车门关上的瞬间冲下了车。那个男人显然没有注意到我已经把他之前的行为看的真真切切,正在街上悠闲地走着,宛如一个正常逛街的单身男子。我跟在他身后十五米左右的距离,也是不紧不慢的一边走着一边东张西望。我想这男人也太不警觉,就这水准也出来混,估计没满师就私自下山闯荡了。

那男人拐进了一个小巷,里面散落着一些小饭馆还有一个公厕。一进巷口就能闻到公厕特有的气味。男人闪身进了公厕,我也跟着进去,正好一上午都没方便了。

我刚一进去那男的就在入口处瞪着眼看着我,说:“你一直跟着我干什么?”

看来是我冤枉了对面的男人,他应该是早就发现我了。这才符合常理,如此明显的跟踪,他们这行稍微老道一点的应该就能发现。也怪我自己,今天的着装太过鲜艳,是一件大红色的冲锋衣,间或有点灰色,咋一看就像个快递小哥,这在人群中辨识度还是很高的。我在公交车上的位置又是那么正点,被人留意也是很正常的。

“没什么,就是看到一些不该看到的事。所以就跟过来了。”我没必要瞎编理由,对付这种老江湖实话实说可能更好一点。兴许是最近无所事事整天见到各种各样的人,今天面对这个男人的质问,要是换作以往我肯定已经慌的不知如何是好。但今天我只是刚进厕所咋一看到他瞪着我的时候有一点慌张,不过那慌张也仅仅就是那种小阴谋被当场拆穿而稍感窘迫的慌张,并非是因为惧怕这种对峙。

“那你想怎么样?我告诉你,识相的赶紧给老子滚蛋,不然别怪老子对你不客气。”那男人对我的坦诚反倒有点不安起来,故作凶恶的嚷嚷。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想干什么,要是仅仅为了伸张正义我应该在车上一看到他出手行窃就制止他。但当时我只是聚精会神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并没有当众揭穿他的冲动。至于后来为什么跟着他下车一直跟到这个厕所来就连我自己也是不明就里的。

“我也不知道,反正我都看到了,你自己说说怎么办吧。”我在自己也搞不清如何是好的情况下决定把这个问题抛给那个男人。我能如此的有恃无恐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的块头比那个男人大多了,要是他真的狗急跳墙准备跟我动手我也不是很怵他。最多他有个小刀,最不济就是扎我几刀,最严重的后果就是被弄死。不过以他的体格最多也就是划我两个口子就该被我制服了。人真的是个奇怪的动物,到了我这种了然无趣的生活状态时居然能这样的超然物外,平常我可是最怕死的。

那男人估计已经完全被我的话给弄糊涂了,很明显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夺门而逃看我这架势可能性也不大。我们两个就静静的僵持在男厕的门口,呼吸着夹杂着男厕独有气味的空气。

“要不这样吧,你请我吃顿饭,咱边吃边聊。”还是我的肚子在关键时候提供了灵感,给出了一个可以结束这厕所门前无谓僵持的暂时方案。

“行,这巷子里有一家我经常吃饭的馆子,菜烧的不错。”那男的倒也干脆,直接同意了我的提议。这厕所的气味实在是不好受,能离开这终究是好的。

“那好,你先等我一下,我进去上个厕所,我一上午都没方便了。”我说。

“我也是,一起吧。”那男的说完话看来我一眼,我也正奇怪的看着他,我俩相视一笑,泯了之前莫须有的恩仇。

那家馆子的菜果然不错,最近我每天中午就是随便在路边买点鸡蛋灌饼或者盒饭果腹。晚上回去面对着三三吃着她烧的饭菜也是食之无味,反倒是今天中午的最顿饭是我这段时间吃的最惬意的一次。我们甚至还要了一瓶半斤装的白酒。

我们边吃边喝边聊天,那男的就问我:“大哥,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以我的观察那男的应该三十好几了,而我还不到三十,虽然生活事业的不如意让我显得有些苍老,但也不至于老成奔四的人。我只能自我安慰这是对面男人对我这个陌生人的客气称呼。

“你猜我是干什么的。”我说。

“我之前吧一直觉得你可能是咱们这行了。可是仔细观察了两天之后看着又不太像。干咱们这行的哪有你这样每天穿同一件衣服而且还这么鲜艳,总是坐在最显眼的位置。这都是咱们这行的大忌。”

原来他已经注意我好几天了,这样看来职业素养还是有的。

“其实我是一个作家,专门写侦探小说的。”我灵机一动胡诌了一个职业。

“你是个写侦探小说的作家?怪不得,我就说你看着既有我们这行人的某种特质,但整体上看却又是完全不同的气质。写侦探小说的这就说得通了。”那男的显然被我胡诌的身份所折服,立马改观了之前对我的防备之心。虽然我们已经同桌吃饭但还是能明显的感觉到那男的之前多少对我有些不放心的。

“那你今天跟着我是不是在找素材?我其实也是个文学爱好者,特别是侦探小说,上学的时候《大侦探福尔摩斯》我可没少看。就是现在我儿子看柯南的时候我都会瞄上一眼。”那男的接着说。

“算是吧,我觉得你是个挺好的素材,所以就一直跟着你。打算以你为原型创作一篇悬疑小说。”我故作平静的看着那男的的眼睛说。

“你真的准备把我写进你的小说里?该不会是衬托主角的路人甲吧?”男人问。

“怎么会。就是要以你为主角。”我一边说着一边完事之后劝人从良的酸腐嫖客的心态慢慢在脑子里滋生了。

然后接着说:“但是有个问题我还是要先申明一下。虽然我没有在公交车上当众揭穿你的把戏,而且还在这跟你把酒言欢。但这并不表示我认可你顺走人家老太太的八百块钱。以后的事情我管不着,也不想管,但今天这八百块钱我希望你能还回去。”

我用郑重而严肃的目光注视着对面的男人,希望可以加强我上述言论的力道,让他感觉这是发自肺腑的劝人向善而且不容辩驳。

“什么话?还回去,那可是坏了行规。再说就算我有心还回去也不知道往哪还啊。”对面的男人狡辩道。

“你就扯吧。我就坐了几天的车已经碰到那个老太太两次了,想必你也不是第一次盯上她。以你的身手还回去还不是易如反掌,就当是为了交我这个朋友。再者说你这样写进书里好歹也能算是浪子回头。你总不想被我写成一个丧心病狂偷老太太救命钱的坏人吧。”

“你怎么知道这是救命钱,说不定是老太太进城逛街买衣服改善个人形象呢。”

“你看那老太太像是花八百块钱买衣服的人吗?就算不是救命钱,你也不应该去对一个农村老太太下手。你这样的觉悟我只能把你写成反面人物了。”我佯装失望的说道。

“那你还是别写我吧。浪子回头,我倒也想啊。跟你实话实说吧,你以为我真的愿意整天干着偷鸡摸狗的勾当。这不实在是没办法,但凡有其他的手艺养家糊口我也不会干这种事。”男人说的很是伤感,大半杯白酒一口倒进了喉咙里。

“当初要不是在《故事会》发了几个故事我也不会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听说你是写小说的我就觉得倍感亲切,好歹还有人在坚持这条我没能力走下去的路”

我大吃一惊,原来我和他真的是同道中人。唯一的区别就是他发表过东西,虽然是我看不上的《故事会》。从这个层面来看,他甚至还高我一筹。这让我很受伤,虽然面上依旧波澜不惊。但之前对这个男人气势上的无形压制已经没法继续了,内心隐隐然还有些自惭形秽。

“那你继续写你的故事不就行了,谋生应该问题不大吧。”我语带关心的问了一句,其实更多的是为了自己而问。

“算了吧。之前的那几个故事也不知道是自己走狗屎运还是编辑瞎了眼,就莫名其妙的被采用了。事到如今我自己是几把刷子我还是很清楚的,文学这行饭不是我这种人吃的。但因为那些年一直自我膨胀,除了整天幻想成为大作家之外什么本事也没学会,最后只能干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唉……喝酒!”

男人举起酒杯往我这边一伸,我也端起酒杯,一口干完了杯子里的白酒。酒顺着喉咙流淌像冰刀划过般沁凉刺痛。

“我交了…你这个朋友。这…这顿饭我就用那老太太的钱来请,余下的…我明…明天就去还给她。”男人已经有些醉意,结结巴巴的说。

“不用你请,老太太的钱原封不动的还给她,这顿饭我来请。”我也是两杯酒下肚,热血上涌。

“仗义,真仗义!来,再…再走一个……”男人一手竖起大拇指一手又端着酒杯伸过来。

我们两个大男人被半斤酒整的死去活来,像是豪饮三百碗的壮士一般。最后是怎么回家的我完全没有了印象,只是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原先皮夹里一千多块钱就剩下一张十块的纸币和两个一块的硬币。

周末的两天三三都要去公司加班,我一个人在家始终为周五的事情迷惑不解。我搞不明白那个男人是否说的都是真话。是迫于生计才拿走我的钱,还是从一开始就算计好了把我往沟里带。不论怎样,现在我只剩下十二块钱。我在想是向三三坦白我辞职的事情还是继续揣着十二块钱瞒下去,直到有一天瓜熟蒂落自然揭晓。我更倾向于后一种处理方式。

星期一早上六点半三三的闹钟就响了,是唐朝乐队的《国际歌》,“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当初写《国际歌》的人实在是有先见之明,知道奴隶和受苦的人就是要每天早起。

匆忙洗漱之后三三就先出门赶公交车了。我之前公司的上班时间比三三的晚半个小时,所以我一般都是比三三晚一会出门。三三的公司在城市的南边,我的在北边。

三三没有做早饭的习惯,早饭都是在公交站的阳光早餐车解决。两个包子一盒牛奶或者一块面包一袋豆浆。今天早上我决定省下这几块钱留做中午买盒饭。之前每天搭的那班开往郊区的公交车我也不想再坐了。虽然是我被偷了,但却没有要去找那个偷我的人理论的冲动,反倒是隐然间有点羞于见到那个人。

新的一周我决定换一个新方向探索。我在地图上搜索了一遍,终于发现一个好去处。那是位于城西的一个植物园,占地广阔,可以在里面呆一整天。唯一麻烦一点的地方就是要倒一次公交车。临出门前我在抽屉里找到三个硬币,这下就不用破开我的十块钱。身上揣着一张大面额的纸币让我出门在外多少有点底气。

工作日的植物园里游玩的人不多,加上植物园足够大,经常是走在一条小径上许久都碰不到一个人。我在里面胡乱的逛着,最后走到一个四周长满大刺槐树的圆形小广场。广场四周分布着四个石质的座椅,座椅的扶手处还刻着狮头。只不过久经岁月的洗礼,狮头的印记已经有些模糊,刻痕里里生着绿色的苔藓。

我选定这个地方是因为小广场旁的一个石桌椅上有人在下棋,这里多少显得有点人气。像我这种状态的人要是离群索居很容易就会生出抑郁症来。

刺槐树的叶子已经黄了不少,椭圆的叶子不时地飘落下来。那边下棋和观棋的人时不时的传来一两声或得意或惋惜的话语。我觉得这个画面是如此诗意,久坐在此即便是一个捡垃圾的老妇都会成为诗人。

不一会一个五十岁左右,穿着一身洗的有点泛白的灰西装的男人走到小广场中间,仰着头缓缓的移动脚步环视着刺槐和天空。我觉得这个男人挺有诗人的气质。他站在那看了一会然后把目光投到我这边,我有点荣幸,为自己能入这个诗人的眼而感到荣幸。

男人边往我这边走边踢着地上的落叶说:“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好诗好诗。”走到我跟前的是时候停下来问我:“介不介意我坐在这里?”

我被男人的前面的两句诗给蒙住了,一时不知道他到底是个诗人还是个神经病。但看他衣着整齐干净,举止大方得体,不像是神经病。于是就说:“没关系,反正椅子这么长。”

“就说这椅子吧,别看它现在这么破旧,说必定它也有过风光的时候。兴许一开始的时候还是这园子里一处了不得的景致。只不过现在的人更喜欢那些风车啊、郁金香啊之类浮华的东西。反倒是这样有沉淀有故事的角落渐渐的被人冷落。”灰西装的男人坐下来望着远处的刺槐喃喃的说。我不知道他是在对我说话还是自己在自言自语,就没去接他话,其实也不知道该怎么接。

“你看我现在是不是好像挺落魄的。其实我也是一个能成就一番事业的男人。但这一切都毁在一个女人手上,一个我以为是懂我的,实际上和其他浅薄的女人没什么两样。”

男人顿了顿,像是在回忆往事,然后把左手伸到我的面前说:“你看我的手,即便是褪下了戒指,但戒指的印记还深深的刻在无名指上。”

我刚伸过头还没来得及仔细看他所谓的戒指的印记,他就把手缩回去了。男人继续说:“我也是结过婚的,跟一个仰慕我多年的女人。我年轻的时候,大高个,面部棱角刀削斧劈一般,周围的人都说我长的像高仓健。我还上过大学,那个年代能上大学那还得了。在大学的时候,哪一科成绩不是出类拔萃,多少女孩子被我迷倒。所有人都觉得我前程似锦,哪知道混到今天这个地步。总之说了你也不懂,没经历过众心捧月然后又潦倒不堪的人,没法真正的明白世间冷暖。”

“其实你说的我都……”我一直听着这个灰西装男人自言自语,越听越觉得我和他的经历是如此相似。感觉茫茫人海居然在这里找到知音实乃天意。我正准备回答他我完全能理解他所说的那些事情。可没等我一句话说完,就被他打断了,看来他压根就没打算让我回应他所说的东西。

“黑夜给我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他来寻找光明。你觉得这句怎么样?”灰西装男人这次转过脸看着我问道。

我想了一下,顾城的诗自然是不错的,这也他是普及率最高的一句。鉴于心理上我已经将他引为知音,我决定如实的回答我对这句诗的看法。“我觉得……”

“这他妈也能叫诗,就这两句,跟大白话有什么区别。世人眼拙,我这样才情洋溢的人却得不到重视。我是那种整天低三下四为了五斗米折腰的人?天妒英才,这他妈是什么世道!”灰西装男人越说越激动,一只手握在石椅的扶手上,指甲扣着石头滋滋响。

他愤愤的看着前方地上被风时而卷起的枯叶,身体因为激动而微微的颤抖。我在他身旁半米不到的地方坐着,时刻担心他会不会把心里的不忿都释放在我这个无辜者身上。

“小伙子,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像你这样安安稳稳的上着班做个普通人就挺好。不要羡慕那些优秀的人,他们的生活多半是坎坷艰辛的。”灰西装男人语重心长的说着,仿佛他这一生的坎坷都是源自于他的不凡。说完之后就呆呆的望着前方久久没有动静。我已经有点迷糊,摸不清这个男人的套路。虽然知音难觅,但小命要紧,觉得还是走为上策。

“不好意思,我有事先走了。”我缓缓的起身怕引起他的注意,然后打了个招呼就走开了。那男人也不知是没听到我的话还是根本眼中就没我这个人,对于我的离开没有丝毫的表示,与之前他刚来到我面前时的彬彬有礼判若两人。

我经过那群下棋的人旁边的时候,其中一个老头开口说:“小伙子,离那个人远点。他就住我们小区里,是个神经病。”

“我不认识他,是他走过来找我说话的。”

我忙解释,毕竟和一个被称作神经病的人牵扯上关系可不好。我之前也曾怀疑过灰西装男人头脑可能不太好,但听到确凿的消息后还是有点难以接受。那个人俨然就是年长二十年的自己,一个人如何能正视自己被外人看作是个神经病。

“这人年轻的时候就不上班,整天待在家里说自己是大作家,不愿给人打工。他老婆讲他两句,就拿刀把他老婆砍成重伤,关了十几年才放出来。现在是妻离子散还死性不改,整天在公园里逮到一个人就讲自己如何了得,社会怎么样待他不公。就他这种人,应该一辈子关在牢里才好,免得放出来害人。”

“就是,就他那样的人也有脸一天到晚说自己是诗人、作家。不挣钱还砍自己老婆,简直就是个败类。”另一个戴眼镜的老头说。

“经常大半夜的在家大声朗诵,邻里邻居没有不恨他的”

听着那群人对灰西装男人的评论,我全身毛孔都在往外渗汗滴,整个人像是淋了一场大雨。我踉踉跄跄的逃开了那群人,径直的往植物园的大门走去。

从植物园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多,温暖的阳光穿过公交车的窗户照在脸上还有些燥热。我没有选择以前常坐的那个俯视苍生的后排中间坐,而是坐在一个椅背上贴着老弱病残幼贴纸的靠窗的座位上。我头靠着窗玻璃,想着今天灰西装的中年男人以及上周公交车上遇到的那个青年小偷。头皮像掉进油锅里的面皮屑噼里啪啦的跳跃起来。然后整个人如同高烧一般浑身滚烫,眼前一黑。

车行驶到市中心的时候我裹挟在人流里走了下来。街上到处都是匆忙赶路的人群。我沿着大街漫无目的的往前走,一边留意着不时出现在商店橱窗上的招聘启事。华灯初上时我才心安的回到了家。

学友饭庄的菜一直就做的不错,我和三三已经在这里吃了七八年。红烧土鸡是他家的招牌菜,来晚了就没有。一天也就十几只,最好是提前预定。土鸡就关在饭庄后门边的一个竹制的笼子里,现挑现宰,绝对新鲜正宗。

我给饭庄的老板打了电话叫他给我留一只土鸡,运气不错还有最后一只。等三三下班拧着蔬菜回家准备做饭的时候,我说:“咱们今天出去吃吧,好久没去学友了,怪想念他们家的红烧土鸡。”

“好啊,我今天忙了一整天,也不想烧饭了。”三三放下手上的塑料袋,一边揉着肩膀一边说。

三三换了身衣服就随我出了门。我们到学友饭庄的时候,里面仅有的四张饭桌都坐着人。老板见到我来,忙说:“稍微等一小会就有位子了,给你们留的那只土鸡现在就去宰。”

我和三三随着老板一起走到饭馆的后门,平时关鸡的竹笼子里只有一只一斤来重的小公鸡。我和三三站在一旁,老板上前打开笼子,一把拽出蜷缩在一角的鸡,一地鸡毛在那只鸡的挣扎下四散奔走。

“我前段时间辞职了。”我轻声的说。

“我知道。”三三看着我微微一笑,淡淡的说。

“今天找了份新工作。”

“那就好。”

一根灰白相间的绒毛随着鸡翅膀扇动的气流飞了起来,飞过我和三三面前,飞到昏黄的路灯下,飞进雾霭沉沉的夜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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