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 凭证后续补记如何操作?

2019-08-05  本文已影响0人  Stone0823

Primary Cost Element 是 FI 和 CO 关联点,如果需要将 FI 数据同时记录到 CO,需要将损益类科目 (P&L) 设为成本要素。所以,在创建 P&L 类型的会计科目时,对需要过账到CO的科目,最好同时创建成本要素,实现 FI 和 CO 的统驭。

有这样一种情况,创建会计科目的时候没有创建成本要素,并且使用该科目记账了,后来又把该科目设为成本要素,那么之前已经生成的会计凭证没有对应的 CO 凭证。这个时候怎么处理呢?

根据 Oss Note 98520 和 45122,解决方案如下:

正式过账之前,先模拟。SAP 提示部分凭证已经生成了 CO 凭证,如果已经生成的 FI 凭证存在错误,可以先用程序 RKACOR20 删除 FI 凭证对应的 CO 凭证,再运行 OKBA

以上事务码 OKBA / OKBB / OKBC 用于生成 CO 凭证,如果需要将 FI 凭证过账到利润中心 (Profit center),使用事务码 1KE8。

如果创建成本要素之前,存在大量记账并且成本中心准确性非常重要,可以考虑先将 P&L 科目结平,创建成本要素后再对每笔凭证逐一补做会计凭证。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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