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建立纪律
摘自《蒙台梭利的教育》
社会成就的观念往往简单地将孩子分为以下几类:
1.那些不正常的儿童需要进行教育,使其改正。
2.那些守规矩的孩子才是好孩子,是其他孩子学习的榜样。
3.那些性格异常的孩子与众不同,比一般孩子要强。
后面两种观念非常普遍,这两种类型的儿童总是能得到父母们的夸奖。虽然除此之外,再没有人喜欢他们,尤其是最后一种类型的儿童。而这些恰恰是误导了人们几千年的一种偏见。
怎样培养孩子的纪律性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创造力呢?
这里要首先理解「纪律」的概念,它与普遍接受的观念不同。
纪律不是让一个人默不作声或一动不动,如果是这样,就只会让孩子失去自我。
想让孩子终身受益,并不断完善他们的自制能力,我们就要有一些引导孩子遵循这些纪律的特殊技能。
看起来这是一种自由,所以可以理解为自由中的纪律。——顾卫峰
孩子的自由应限制在集体利益之内,这一集体可以是班级,也可以是家庭。
不管是老师,还是家长,都要去训练自己的察能力,并且作为一个被动的观察者。
被动性的观察表现为:一种带着渴望的好奇心,绝对尊重观察到的一切。
为了能够积极遵守纪律,孩子们学会的第一个思想就是能够辨别好与坏。而教员的职责就是观察孩子们有没有混淆好与不好,坏与不坏这些概念。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积极的、工作的、有益的纪律,而不是一个不动的、被动的、顺从的纪律。
刚建立了个性化纪律之后,我们将安排孩子各就各位,让他们到自己喜爱的位置保持秩序。让他们明白道理,而不是强迫他们去做,这才是最重要的。这种行为是在训练孩子的反省能力。
经过这样的训练之后,他们就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可以选择自我行为的倾向。只要这样下去,孩子将能够清晰的表达自己的个性。
人们应该具备这种观念,自然界的规律肯定为所有其他形式的诸如社会生活的规律提供了基础。事实上,能够激起最大的兴趣,并更能为教育理论提供营养的事情,就阐明了自由能够诞生在秩序和纪律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