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
笛卡尔认为,我们的意见之所以不同,并不是由于一些人所拥有的理性比另一些人更多,而只是由于我们通过不同的途径来运用我们的思想以及考察的不是同样的东西。
笛卡尔提出了四条方法论:
第一,绝不能把任何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其为真的东西当作真的接受,也就是说,小心避免仓促的判断和偏见,只把那些清楚明白地呈现在我的心智之前,使我根本无法怀疑的东西放进我的判断之中。
第二,把我所考察的每一个难题,都尽可能分成细小的部分,直到可以而且适于加以圆满解决的程度为止。
第三,按照次序引导我的思想,以便以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上升到对复杂的对象的认识,即便是那些彼此没有自然的先后次序的对象,我也要给它们设定一个次序。
第四,把一切情形尽量完全地列举出来,尽量普遍地加以审视,使我确信毫无遗漏。
笛卡尔的演绎法包括两个部分:
一部分为直观:所谓直观既不是感性直观也不是神秘的直觉,而是“理智直观”,它是一个清晰而周详的心灵的无可置疑的概念。
一部分为演绎:所谓演绎就是从业已确知的基本原理出发而进行的带有必然性的推理。
笛卡尔要求哲学的基本原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它们必须是明白而清晰的,人心在注意思考它们时候,一定不能怀疑它们的真理
第二,我们关于别的事物方面所有知识一定是完全依靠那些原理的,以至于我们虽然可以离开依靠它们的事物,单独了解那些原理,可是离开那些原理,我们就一定不能知道依靠于它们的那些事物。
我思故我在,那个我是什么?
但我们怀疑一切的时候,惟有思想是无可置疑的事实,一方面当我否定所有的事物,包括我们自己的身体的存在时,我因为怀疑或者思想,仍然存在着:
而另一方面如果我停止了思想,我就不存在了。
所以,我发现只有一种属性属于我,与我不可分,这就是思想。
因此严格来说,我只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也就是说一个精神、一个理智或一个理性。
有人将笛卡尔的思想看作是唯我论的唯心主义,这是一种误解。笛卡尔并不是说,万事万物都依赖于“我”而存在,而是说我们唯一能够确定的是“我”存在。
我思故我在应该翻译为:我思想,所以我是。
其中的“是”作“起作用”比较恰当,当“我”思想的时候,“我”是起作用的,而当“我”不思想的时候,“我”就没有作用,所以思想是“我”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