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书千万条,有趣第一条
今天继续看这本书《一个广告人的自白》真的非常有趣。
这是我看过极少的,讲广告,讲营销,这种专业类的书籍是如此有趣有趣的,让人欲罢不能。今天抛开故事的内容,简单的看一下,广告天才广告教父奥格威,他是怎么让这本书变得如此有趣的呢?
一句一故事
苏州的景致很美,一步一景,那当我们看到《一个广告人的自白》,会发现,真的也是一段一故事,几乎每一个句子都在讲故事。讲的是实实在在的故事,自己的,他人的,历史的,业界的,都是如此的生动有趣,有的故事并不是惊涛骇浪,但是却充满了生机,引用得当。整本书让人非常想读,欲罢不能,哪怕有几分钟也想拿起来看几页,就像伟大的科幻故事一样,让人引人入胜。
实战有货
奥格威所说的很多故事都是他自己的,关于公司的,关于业界的,因为有实战、有思考、有多年的积淀,所以他的东西是干货满满的,我们都爱干货,他的书就是。是架构在实实在在的实战之上的,有实际的广告效果,实际在市场成功的,看得到摸得着,甚至很多欧美读者日常都看到用到的广告和产品。
他的那一句最著名的文案,让人印象深刻,写给劳斯莱斯的:“在时速60英里时,这款新的劳斯莱斯汽车上最大的噪音来自电子钟。”
舍得分享
我很惊讶,奥格威是如此舍得分享,书中写了关于如果赢得客户、如何维系客户、怎样写标题,怎么设计插画,实实在在都是他多年积淀的经验之谈。要知道,出书的时候,他只有19家客户,而在麦迪逊大道上他确有3000家对手。
这些心血之谈好比武功秘籍一样宝贵,他却开诚布公得分享,这都不是纸上谈兵,而是每一个奥美广告人的灯塔和工具,也是奥美的秘诀所在。
奥格威真的令人钦佩,这本书是他对广告学,对业界的一大贡献,至今都是许多广告人的必读圣经,向老爷子致敬!
强烈的个人风格
奥格威在当时是一个天才广告人,这本书里具有他强烈的个人风格。能够透过纸背看到那个自信、骄傲、客观、温和、幽默的人。他写东西不是那么客气,不是说“我们”怎么样怎么样,而常常说“我”,这个看起来似乎是和现在乐于用“我们”背道而驰,但是,正如他在书中所说:我知道很多高管都不在写文案了,但是,让这座城市重燃生机的文案的确就是我写的呀,在这里我没有办法用我们。
强烈的个人风格,为他的形象和文章都增加了无比的魅力,读来就像和他面对面聊天,似乎客户听到他爽朗的笑声,清楚地感受到含着烟斗的老爷子的个性和人情味。我们喜欢这样的天才。
深谙写作之道
我边看书边做笔记,我把书中一些话提炼出来,今天忽然发现自己在干一件搞笑的傻事。因为我是把奥格威打磨过的语言又打回了原形。
举个栗子,奥格威说标题的重要性的时候,有这么一个小标题:读广告标题的人是读正文的人的5倍。猜我的批注是什么?有80%的读者因为标题误区二流失。(内疚三秒)
奥格威他真的是深谙写作之道,他非常清楚用什么样的文字引发兴趣,引起思考,用什么样的字体字号小标题,降低阅读难度。正因为如此,这本书读来兴趣盎然,丝毫没有始乱终弃的可能性。
写书千万条,有趣第一条
写书千万条,有趣第一条。
最后,总结一下,奥格威的《一个广告人的自白》,为什么读来如此有趣呢?
因为他善于讲故事,讲好的故事,合适的故事,每一句话甚至都是一个有趣的故事;他是有实战家和实干家,干货满满,乐于分享;他具有强烈的个人风格,我们愿意和一个天才打交道;他深谙写作之道,让整本书读来有趣,没有阅读障碍,轻松愉快,便于吸收。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最后问一下大家,昨天你有收到什么情人节礼物呢?你又送出了什么礼物呢?或者是未曾送出的礼物?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