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剑与账簿的协奏曲(3)
第二节·初到义都·提要
“不行,绝对不行!”林仲璃捂着钱袋拒绝了唐沐沐可怜巴巴的求食嘴脸。
“连同行女伴想吃山鸡这点愿望都实现不了,还能算男人么。”
“本姑娘剑艺自然是绝世无双,但咱从不滥杀无辜,更不伤及饿肚子的可爱动物,不过对有非分之想的歹人,那可是要……咔嚓!”
——
天下本为一家,后来老皇帝驾崩,才分成了南北两部分。
大皇子作了北境之王,占据了北边的广阔土地;二皇子作了南疆之帝,占据了南边大片良田。南疆北境之间有一条从古至今就存在的峡谷,沟通的桥梁也仅有寥寥数座……
新朝伊始,南北围绕着峡谷战乱纷争,死伤无数。后来关系趋于缓和,两边互通有无,因旧属同一国境,人民语言、货币全部是沿袭传统,南北分离并非彻底割裂。在外人来看,还以为依旧是统一的国境呢。
但南北的政策终有区别:北王善贸,南帝喜工,南北互为补充,形成了现在的天下格局。
如果想从林仲璃所在的最南边往最北面行走,少说需要三个月的时间。
经过三天的行走,两人终于抵达了第一个补给城镇——莲亩。
一男一女一马的组合在城中似乎是少有的存在,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虽然这莲亩仅是一个不足百户的小镇,背靠山脉,民风淳朴,但林仲璃还是觉察到了刺眼的目光,唐沐沐宛若仙女的外貌加上勾人的笑容,想不被注意都很难。
“如果受到城中三分之一人的关注,你会走运;如果受到一半人的关注,你就要发财;但如果受到全城人的注视……你还是快点逃命吧,麻烦就要来了。”这句谚语,他可比随处与人打招呼的唐沐沐记得清楚,太有吸引力并不是一件好事。不过好在眼下接近黄昏,街上的人并不多。
林仲璃牵着马找到一家旅店,莲亩并非商贸重地,平时住店的人不多,剩余了很多客房。
“两个房间,朝阳面,带桌子。”
“连掌柜都一直盯着本姑娘的脸……难道上面有东西么?”唐姑娘朝林公子做出一个很萌的鬼脸。明知是在搞怪,但林仲璃还是脸红了下。
“哪里,脸上干净得很呢……”耳边回荡着她得胜的笑声,让他有些无地自容。
开了门,唐姑娘一个箭步冲到软床上,发出“砰”的声响,一点都不淑女,更与仙女差的十万八千里呢。
与她相处了几日后,林仲璃有些适应了唐姑娘外表与内心夸张的分离度,到现在他都觉得自己的承受能力已经上升了一个台阶。
“今晚就好好休息,明天早晨咱们再出发。”莲亩并未在自己的计划中,因此不会长时间停留,仅仅作为歇脚和补充食物的过路点。
趴在床上的唐沐沐含糊地应了声。
“帮你要了热水,记得去取。”
林公子把门带上,来到隔壁自己的住处,这房间虽不大,但床铺得很软,晚上不用再风餐露宿,也能睡个好觉了。
他翻出钱袋,细细碎碎的声音明显透露出里面根本没有多少钱。的确,这次出行林仲璃并未准备太多现金,一是为了安全,其次是到了几百里外的第一站,自己还可以再兑换一些现金。本来这些钱组够自己一个人用的,但现在有两个人,这可就有些难说了。
前几日在路上的时候,唐沐沐还说想要吃炭烤鹿排,他根本就没听说过这道菜。光看名字像是极北严寒地区的菜品,一定不便宜呢。林公子拍了拍干瘪的钱袋,叹了口气。
仿佛要验证他的想法似的,屋门被粗暴地踢开,唐沐沐出现在自己眼前:“咱们去吃饭吧,本姑娘饿了!”
“好不容易走出了山脉,庆祝一下可好?”面对“天真可人”的唐姑娘,他是一点抵抗力也没了。作为护卫,她简直比雇主还活跃,一点都不像剧本中描述的那样:嚣张跋扈的雇主背后站着冷静而克制的护卫。
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呢!
林仲璃没有时间细想,就在两人刚坐到小店里面,还没来得及决定吃什么的时候,她又看上了店家刚捕捉到的山鸡……
“不行,绝对不行!”林仲璃捂着钱袋拒绝了唐沐沐可怜巴巴的求食嘴脸。
“什么嘛,人家刚答应和你逃出山匪寨子,还不过三天。比起人家山大王,公子倒是小气极了,早知这样,本姑娘就留在那里呢。”
“喂,你不要胡说呀。”林仲璃忽然发现全酒馆人的目光都被她的谎言吸引了过来,还全是那种鄙夷的眼光。
“连同行女伴想吃山鸡这点愿望都实现不了,还能算男人么。”众人议论纷纷。
听着那些嘲笑自己的话,他都想遁地而逃了。
“哼。”见状,她变戏法般拿出了一片闪烁光芒的银叶子,可林仲璃还没付过她报酬呢,她哪里来的钱?
“本姑娘自己买!掌柜的,给本姑娘上炖山鸡!”
说完,纤指扭动,那银叶子唰的一下就飞进了山鸡的羽毛里面。
林公子心说真是奢侈,一片银叶子都能买好几只这样的山鸡了。面对大方食客提出的要求,掌柜自然乐得响应,更何况是这样年轻貌美的姑娘。不大一会,后厨便传来诱人的炖鸡香味。
见她面不改色,林公子偷偷数了下钱袋里面的存货——四片银叶子,六片铜叶子,她还是太败家了啊……
虽然是这么想,但看到一整只炖得酥烂的山鸡摆在面前时,不流口水是不可能的。“唐……唐姑娘胃口很好嘛。”
“哼,看什么?没有公子的份呐!”
“我知道……天天吃这种东西,口味变刁了怎么能吃得惯粗糙的旅食呢。”林公子自我安慰。看看摆在自己面前的依旧是粗茶淡饭,他不禁叹了口气。
白天要继续踏上旅程,林公子很早便醒了。他打着哈欠推开屋门,下到小院里,想看看自己的马儿,没想到在小院角落发现了唐沐沐的身影。
刚要打招呼,忽然发现她举着那奇怪的青色剑鞘跳起了奇特的舞蹈……或许不能算是舞吧,有相当的韵律和节奏。庄重的神色也不似昨夜吃鸡那般兴奋,反而相当投入,连自己下来都没看见。
“起这么早,就是为了出来跳舞么,真是稀奇。”
帮马儿刷了刷毛——这本是旅店马童的工作,但不见马童的身影,可能是客人太少,马厩里仅有一匹马而选择偷懒吧。
走远路一定要做好准备。食物也好,水也好,都需要提前预备好。他在心里规划完上午的工作后准备回屋,转身时被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唐沐沐吓了一跳。只见她拎着青色宝剑站在那里,穿着打扮和两人相遇时一模一样。
“早啊~”她亲切地问候。
“呃,早。”
“跳舞?”
唐沐沐努力回忆自己早晨的活动,好像明白了什么,不由皱眉嘲笑:“笨蛋,那才不是跳舞。”
“难道是特殊的拜教仪式?”听说近些年在北境那边兴起了新的教派呢。
“笨……蛋!”唐姑娘披肩的长发都要被气飞起来。
“才不是呢,那是练功,练功!还有这青玉剑是本姑娘行走江湖所用的防身利器,不是你口中廉价的青剑。”说着,她将腰间的剑鞘示与林公子。
“本姑娘的剑可锋利着呢,能斩断一切非分之想!”她作出一个拔剑的姿态,林仲璃又想起山匪众人的衣服和武器皆被切断的场景,不由吓得连连点头。
唬住了林公子,唐姑娘的心情又变得好起来,找伙计专门要了一盆热水:“一刻钟以后再来找本姑娘出发!”丢下一句话,她便端着热水躲进了自己的房间。
估计是要打扮打扮吧。林仲璃挠挠头,这个时候可以顺便打探一下市场的信息。
太阳升起后,市集上的人气也渐渐旺盛起来,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林仲璃牵着马和唐沐沐走在街上,照例吸引了很多目光。
“好香啊。”不知道是不是特别打扮的缘故,唐沐沐身上散发出一股混合多种花香的淡淡香味,只有在她身边的林仲璃才勉强嗅得到。
“是花水么?”
“鼻子还挺灵的嘛。”
“是什么花?从来没闻到过。”
“不告诉你。”
“告诉本公子呗……”
“很贵的。”
“有多贵?”林仲璃吞了口口水,他有一个小妹,非常喜欢这些花水呀,胭脂之类的妆饰品,因此也略略知道一点。
“算了,说出来怕吓到你。”唐沐沐心情很好,就是要吊公子的胃口。
“对了!”走到街口,林仲璃发现了他要找的店铺。
“有一件东西,必须要在重新上路之前准备好。”
“是什么?”
“斗篷!”
唐沐沐躲在斗篷里,站在一池清水边,水中倒映出她娇小的身影。
“什么嘛,本姑娘的青衣衫都给遮住了。”
“就是要这种效果啊。”林仲璃的身影也出现在水池里,他满意地点头。唐沐沐把帽子放下来,露出乌发和白皙的面庞,脸上却挂着不满的表情。
“本姑娘不喜欢!”
“没有斗篷就太引人注目了。”林公子拿出另外一件款式,怎么看都长得差不多,反正都是一块麻布裁剪而成的东西。
“就当是一起行动做出的让步吧。”林公子循循善诱。
“哦?”唐沐沐闻言立刻转身,嘴角扬起他熟悉的狡黠。
“本姑娘作了这么大的牺牲,林公子那样对咱,是不是让人心寒了呢?”
“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唐姑娘不肯解释‘那样‘是什么样,本公子是绝对不会买账的!”林仲璃“防御成就”达成。
“好了,再试几件,挑一件看得上的……唐姑娘的美貌可不能随便示人呢。”林公子难得说了句俏皮话。她听了果然转嗔为喜,接过了他手上的其他几件。
“什么啊,好难闻!”
“那是为了防虫防潮,店家特地作的熏香处理,真是贴心呀。”
从穿上斗篷开始,唐沐沐又开始抱怨味道,这样她身上的清香就完全被浓郁的熏香味掩盖了,也难怪不开心。
“人家也是好意,走了。”
采购完毕,两人终于迈出了第二步,这次隐藏在深棕色麻布斗篷下的唐沐沐低调了好多,挂在腰间的青玉剑时不时地显露出来,这才有点像护卫的感觉了。鉴于这里不好租到合适的马匹,二人最终还是得牵马步行;还有马侧包囊的划口也让林公子用蹩脚的手艺暂时缝上了。
“走吧,这次是真的出发了。”站在镇子向外通路的最后一个路口,他不禁回首相望。
“怎么,林公子还舍不得么?”耳边响起令人不悦的嘲讽。
“怎么会,一想起唐姑娘终于肯老老实实躲在斗篷下,本公子很开心呢。”刚说完,软肋便被硬物狠狠地撞了下,林公子为自己的挑衅付出了代价。
“天不早了雇主大人,咱们该出发了!”唐沐沐瞪了他一眼,用粗声粗气的腔调说道。
剑与账簿的协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