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
当我累的时候,最想一个人回到故乡。坐在院子里,仰望着星星,从记事起发生的一幕幕像幻灯片一样闪现。
上学前被大夫满村追着打疫苗,最后围追堵截,被摁在一个老奶奶的长石头凳上,脱下裤子,针头重重的扎在屁股蛋上。雨夜,爸爸骑着自行车从市里回来,我上前拉开书包,发现没有巧克力和香蕉,气的把书包仍在了地上。那个时候巧克力被娘叫做“黑鞋底”,我偷吃的面包是爸爸最后时刻的食粮,他们的喜糖直到那时还没全部吃完。盛夏骄阳似火,姑奶奶抱着我,穿着白大褂坐在麦秸垛上,我被她伤心的痛苦吓哭了。从那一天起,娘照片上年轻时灿烂的笑容,再也找不到了。后来,老家修了围墙和大门,我最喜欢在大门上的阁楼上躲起来,有时候写作业,有时候就只是藏在那里,甚至睡一天觉。因为自己身上的标签,我是那么地不想被人关注到。
我很庆幸自己出生在一个有水的小山村,寒暑假的时间把村里所有的角落都走遍了。绕着村里去偷人家的水果,苹果、桃子、杏、梨、黄瓜、西红柿、没熟的西瓜,还去捡栗子、偷核桃、偷柿子,最后被人家找上门来,或者在我们踢球时朝天骂娘。水库总是有无穷多的乐趣,冬天在冰上踢球,夏天在水退去草疯长的岸上踢球,抓鱼、踩泥鳅,虽然差点被淹死好几次,游泳时被水浅地方的石头碰破了无数次,脚底板被玻璃片、输液管的针头、大贝壳扎破过。最无聊的是下雨天,只能在家里打一天扑克。一般晚上七八点钟肯定睡了,睡得最晚的时候肯定是村里放电影,露天、大幕布那种,而且都是重复的地道战、地雷战、陈真、霍元甲。那个时候运动只会乒乓球和足球,但是培养了我最初的好胜心,因为我会研究别人的打法、对着墙钻研自己的打法,看电视模仿专业运动员,只为了在下一次战胜对手。还有段时间,带着自己纸叠的“宝”和玻璃弹珠去其他村“征战”。总之,我不喜欢待在家里面。
第一次上学校是被拧着耳朵拽进去的,学前班就因为画人少画了耳朵被闪了耳光。结业考试是爷爷骑着自行车送我去考的,据爷爷说那次考试画人还是没有画耳朵。上小学的时候,很多次都是脸上挂着手指印回家的。最冤枉的一次是,午休时上厕所,全校寂静,那巴掌打得回声清脆。最最可气的是,我到高二了,还能挨巴掌。小学给我留下的印象是醉醺醺的老师,棍棒和巴掌下的课堂,因为全校一直没通电所以刮风下雨天就暗的只能放假的教室。到了五年级才出村上学,那个感觉到别人家的村真好,学校又大老师又好,还有篮球架、乒乓球台、阅览室。冬天骑十几里路上学,从不用戴手套和帽子,下雨业从来不穿雨衣。初中时过14岁生日第一次喝酒,知道了兄弟之情。15岁生日,第一次收到女生的礼物,但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可能是第一次真正打架也是在初中,一拳打得那个同学捂着脸跑了,后来见了面也还是对我客客气气的。曾经有一段时间,理想的人生是做一个恣意拉风的小痞子,骑着摩托带着杀马特妹子。混沌、迷茫的中小学是我最不愿复盘斟酌的过去。
突然有一天觉得我要好好学习了,真的把学业当做必须要做好的一件事情了,因为我觉得我不属于这个小地方,我要离开这里和现在的生活。我给自己制定学习计划,回到住所,还要加班做题。一天只吃两顿饭剩下来的饭钱不是去网吧,而是去买书。印象最深的是,因为能把自己脑子里的胡思乱想写到纸上,而激动得瑟瑟发抖。那个时候,我会一个人爬到家门前的山顶,眺望远方,在一棵树上刻下“我要上大学”,对着远方大喊“陈敏加油”。
每次回到故乡,每次回想过去,每次回望过去的自己,每次都热泪盈眶、内心澎湃。
我内心争强好胜,但我知道厚积薄发、水到渠成。
我珍惜眼前的爱人,因为我懂得失去的苦痛。
我热爱金钱,因为知道近似于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窘迫。
我把家庭放第一位,因为那是我所向往的完美生活的基础。
我努力工作任劳任怨,就像我的父辈和爷爷辈一样。
我待人真诚胸怀大志,向这片齐鲁大地上的人民学习。
我只是平凡的世界中的平凡的一个人,坚信每天都去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让人间这一遭活出价值。
回到家,我可以忘却一切烦恼,静静地听时间伴着虫鸣,乘着习习晚风,徐徐流逝,还可以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离开家,我可以放下一切包袱,去城市里打拼,像田里一株株普通的禾苗,向下抓紧土壤汲取水分,向上伸展躯体争取阳光和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