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土
文章系原创首发,文则自负 (一)
老伴儿百日过后,他一个人又在孤炕上躺了十天。家里已经冰锅冷灶,冷冷清清,火炕再没有续火,烟囱也没有冒烟。一眼望去整个院子白刷刷的,好像被人泼了无数桶的白漆,卷盖了了所有热闹红火的色彩。他茫然地跌入了深不见底的白洞,滋生出一股又一股透彻心扉的寒凉与孤独。咋不孤啊,相依为命,风风雨雨走了一辈子,苦甜冷暖蚀到骨子里的时候,老伴儿走了。
细想这件事恍如昨天,炕面上还遗留着她的气味,那银铃儿般的笑声好像也在。邦达下了要喝一嘴水,进门前要抖抖白帽上的草屑,上炕前先换掉脏裤子,这些老伴儿留给他的习惯也在,像上好的发条,他照旧机械地执行着。圣经上说女人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是男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深夜躺在拔凉的土炕上时,他才切肤体会到,这句话原来不是标榜一个女人有多厉害,有多重要,而是在说,一个男人压根人就离不了女人。
十三岁時的老伴儿是他赶着一头毛驴从黎庄接来的。那时的她宛如一朵素净的白莲,朴素,白净,话少,给他一种安稳踏实的感觉。娶到家时才发现身上都还没来过,乳房只有红豆大点。这片未开采的良田被他发现,探索,播种,收获。光阴的利箭带着他和她穿梭,在忙碌的岁月中,一晃穿到了头。
他不曾记得她离开过家,像一个旋转的陀螺,日复一日,不知疲倦地转动着。在漫长岁月的腐蚀中,老伴儿留给他的印象并不深。好比一台日常转动的缝纫机,脚踩得次数越多,人越忽略它的重要性。一个女人,往往只有出远门或者睡土的时候才能得到男人们的怜爱。他们开始悔悟,开始承认,这个家,离了她们确实不行啊。
安静的地方让人孤独,回忆的角落让人伤心。这一百天中,他无时无刻不在怀念老伴。从蒙着一块红纱,到盖着一片白布,记忆的长河带着他伤心地摆渡。垂直嘴角的胡须,两鬓如霜的碎发,像一片茂密的森林,挡住了他的阳光,像他这样的老人,好像就该待在这样的角落。明亮的瓦罐,飘扬的门帘,礼拜的毡拜,这些充斥着老伴儿气息的死物固守在原地,使他越发陷入泥沼,无法自拔。好像一切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苦好下,罪难受,孤难忍。第十天早晨,他拨通了那串熟悉的数字。他像个逃兵,在孤独面前败下阵来。
第十一天傍晚,周日,儿子,媳妇抱着孙子来了。蒙着尘土的小汽车准确的停在了与大门平行的位置,从场道口看,好像隔着两堵没有交集的墙。
孙子的到来,如同射穿云翳的太阳,让他寡欢的心亮堂了许多。儿子穿的西装革履,首先下了车,媳妇抱着孙子仅次。小两口像他道过赛俩目后,三个人的目光齐并并地看向了孙子。他蹲了下来,和孙子的目光持平。给爷爷揣个手手,他慈祥地望着孙子。许是他真诚的目光感动了小家伙,小眼睛迟疑地望着他。犹疑之间,还是将小手抽了回去。妈妈,他是谁啊。透着奶香味的话似乎还在空气中飘荡,童言无忌,但无心的话往往最伤人。
儿子赶忙出来打圆场,碎怂,爷爷盼你把眼睛都急麻了,赶快给爷爷给个嘴嘴儿,他企图用这句话来化解尴尬的气氛。虽说说者无心,尤其还是个吃奶粉的娃娃,吃屎的能和拔屎的较量嘛,他不断地编织着各种理由安慰自己,脸上的笑意还在,但是敏感的话语,慢慢地穿破他的喉咙,顺着他的肠道吃进心里去了。
上疼下,老疼少。说的大概就是爷爷奶奶和孙子的关系了吧,老伴儿和这个心心念念的孙子相处的时间不多,也没有时间相处,谁都和她争分夺秒,黄土抢在了前面。
从裹在襁褓,到送上汽车,中间的四十天里,老伴儿早上小米粥,中午荷包蛋,晚上肉面片,按时按点,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媳妇儿。像一条潺潺的溪流,对孙子的爱,悉数灌进了媳妇儿的肠道,喷发出的汩汩奶汁,流进了小人儿嘴里,有时候这个小东西吸得一猛,喷得满嘴满脸都是,纸片儿似的舌头不甘心地舔着嘴唇,活像木木儿小时候,木木儿是儿子的小名。
当然,这些都是从老伴儿嘴里听来的,媳妇子还在坐月,哪有不出月,公公就跑进去看的道理。快乐会传染,爱也会传染。只要老伴儿在火窑给媳妇子做饭,他都会进来看看,肉放多点,再放多点,这些他不说老伴儿都照办的事情,他还是次次安顿。盼望着,媳妇子终于出了月子。老两口对媳妇子百般疼爱,百依百顺,媳妇子还是提出了去广东的要求。这个他咋看咋顺眼,越看越稀罕的孙子,满打满算和他相处了十天就被妈妈抱着去广东了。
(二)
儿子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了广东核电站工作。工作之后的儿子,像乘坐了一辆仓促的火车,和媳妇相识,回老家结婚,媳妇怀孕,送媳妇回家坐月子,媳妇带着孙子离去,中间没有任何过渡,是一气呵成的。成年之后的儿子,每一次的远行,每一次的决定,他和老伴儿都给予无条件的支持。儿大不由娘啊,家里的链条再也拴不住他们了。工作了好几年的儿子,很少回家。
每年五一,国庆,儿子和媳妇儿都去海南,张家界,故宫天安门旅游,毛主席的印象在他和老伴儿心目中还只是具体化的一首歌,“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毛主席就是那金色的太阳,”时,儿子媳妇儿已经将毛主席的遗容都瞻仰过了。啥是个五一黄金周,十一黄金周,说来讲去,就是个时间黄金周嘛,年轻人的时间就是黄金啊,好不容易放个假,再抬来来地回个老家,路不好走不说,家里有啥好吃的,好玩的?他和老伴儿过惯了清苦的日子,清汤清面吃惯了,儿子回来,媳妇答应吗?一路上颠来簸去的,孙子能受了?他和老伴儿抱着和庄间大多数老人一样的想法,对儿女们的不归家做出无限的同情与体谅。
有了智能手机,儿女们的仪式一减再减。关心问候,见面寄钱,均由手机替代。所有的过程,情感,都好似一张精简的地图,浓缩在手机当中去了。好些像他和老伴儿一样,子女常年在外的老人,人手一部智能机。华为,苹果,小米,他们每个人都能清晰说出自己手机的品牌。好像手机就是一面铜镜,映照着儿女们的形象,谁的手机好,谁家儿女最有出息,最孝顺。儿女们的关心像凉了的饭菜,父母想了,拿出手机,听听语音,再想了,再听听。
(三)
年初,公司裁员,儿子被裁了下来。像一窝栖居在廊檐下的鸟儿,恓惶终日,未知的意外摧毁了它们的巢穴。儿子在广东工作了四年,租了四年的房。
往长远看,确实有点可悲,奔波了这么久,临走时连广东的一棵树也掘不走,接父母到广东养老的愿望也落了空。但快乐往往是由无数当下,无数瞬间汇集起来的。活在当下,活在当下,这是一句多么有力量,多么会安慰人的金句啊。要不是活在当下,他会草率地来广东吗,还会和老婆相遇吗,还会享受在前,吃苦在后吗?得到的肯定比失去的多。想到这里,他平复了失落的心情,草草地收拾起了铺盖。该买的,该撇的放在一边,该拿回家的放在了另一边。他用惯常的语气,听不出快乐,也听不出不快乐拨通了父母的电话。
老两口像存钱一样积攒着对儿子的期望。自从收到儿子要回来的消息,他们忙着盘炕,黑明昼夜的往炕洞里架火,孩子们好不容易回一趟家,哪有睡孤炕的道理?老伴儿去街面上扯回来红殷殷的床单,绣着鸳鸯,梅花,还有牡丹。枕巾,被子,门帘也是焕然一新,掉皮的墙壁叫人重新粉刷了一遍,像穿了一身新衣,刮掉了胡子的年轻小伙,给人一股蓬勃的朝气。墙壁上挂着俏皮的拨浪鼓,这是给小家伙预备的
存钱罐满了倒出来是钱,水灌满了溢出来是水,这些是死物,死物不会变通,可靠性强。人心装满了涌出来是啥东西,谁也说不上。为啥,物极必反。还为啥,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儿子和媳妇从广东回来,并没有回老两口为他们准备的家,而是把家安在了县城。之后忙着找工作,送孩子上托儿所,找阿姨,美容,被各种事情码放得井井有条,根本没有时间回家。直到深秋,儿子和媳妇才发来邀请,邀请老两口去他们的新家看看。
挖树挖根子,香火看孙子,可见,人老吾辈对孙子的期望比儿子还高,可这都是伟人的期望,伟人才会有长远的打算,伟人能走十步,他们这些屎肚子百姓只能走一步。吃饭有个洗锅的结尾,起床有个叠被的收尾,儿子一晃就大了,像汩汩乳汁一般的爱,不觉意间儿子已经不需要了。爱屋及乌,你现在还能拉儿子的手手吗,还能亲儿子的嘴吗,还能擦儿子的屁股吗?不能了吧,但是孙子可以吧。你还能再对着儿子指天天画星星乱吹牛吗?不能了吧?和孙子总可以吧。
老两口打定主意,儿子,媳妇这次一回来,就把小家伙留下。小两口还年轻,正是盘光阴的时候,咋能一边挣钱,一边看娃嘛。地球在转,时代在变。他和老伴儿农业社那时候,天不亮就提着䦆头背篓跑了,娃在睡梦中就被拴着炕仡佬了,等回来,眼泪把脸漫过,屎把头糊遍,洗了,喂着吃了,天不亮再跑,再拴。哪个老人情愿给你看娃?现在一家子一个金疙瘩,要都要不来,轮也还轮不上。
儿子原本计划先回老家,把小家伙留给爷爷奶奶照顾,给老两口改个心慌,自己呢也可以和老婆再过几年二人世界。但是他的计划在萌芽阶段就被婆姨掐断了。“爷爷奶奶搞得乃些僵板筋你十头牛能拉回来?”老婆的话很犀利,问题一抛出,他就被问了个大张嘴,再说,“榆树看苗苗,娃娃看芽芽,带坏了,谁担这个责任?”再说,“两个大活人,一个娃娃拉不大?”他败在了婆姨的连环三问当中,不是怕父母带坏儿子,是怕婆姨的恼,绕,这一闹一绕,他至少得吃十天泡面,睡十天客房。你能和女人讲道理吗?讲得清吗?要不咋说,女人心海底针呢。索性让儿子上个托儿所,省心省气,不闹也不绕。
老两口商量着去县城看看儿子,顺带探探能否带孙子回来的口风,这个节骨眼,老伴儿病倒了。他们在当客子医生那里抓了好几包草药,老伴儿像扖草一样把这些草药扖进了肠道。当客子就是那些挨家挨户看病的江湖医生,他们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定所,卖草药,也卖偏方。
当客子医生在这个村庄之所以这么吃香,受这么多老人的拥护,不是因为他们的医术有多么权威,老道,也不是他们的东西能药到病除,而实在是因为他们贴心的服务。上门服务,边聊边看,没有架子,人也不怯。大医院还能边喝茶边看病?你一个眼睛麻搭搭的老汉能找到挂号的地方?会扫码?两字不识,能找到科室?颤脚麻手,楼梯好上?有了比较才会权衡,在权衡中才会得到便宜。医生说老伴儿心太焦了,是急火攻心造成的,吃两幅草药,调理几天就好。
他一想,这死老婆子一天到晚脚上像踩了风火轮一样,跑了羊圈跑场道,不急火攻心才怪,医生这么一讲,倒也符合他的逻辑,和他预期的一致。他在门口架起了炉子,为老伴儿熬起了草药,老伴儿拿着一碗苦巴巴的草药,一闭气喝的碗底啥也不剩,他似乎也从这苦巴巴的草药当中寻求到了安心,找到了安慰。
他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原来可以吐这么多的血。从下午吐到了晚上,从盆子吐到了树坑。从满院跑到睡炕就用了一下午,要是把一辈子比作一把米尺的话,片刻功夫,老伴儿也许连一小格儿都没占满。邦达刚下,老伴儿四肢开始僵硬,身子慢慢凉了下去,他一个索尔没念完,老伴儿的气慢慢顺着全身走了,像吹灭了一支蜡烛一样淡然,不易察觉。
演员的悲伤需要酝酿,需要足够的氛围,悲情的剧本,才能演绎出催人泪下的电影。可是生活不是电影,它的剧情不会反转,也不会有人提前告诉你剧本里的内容与结局。它甚至连你悲伤的时间也要剥夺。
儿子回来娘的埋体已经扯到大房地下了,是村里和娘岁数一样的伴儿们帮的忙。他哭得昏天暗地,也吐了个昏天暗地。嘴里一遍遍的喊着“我的娘,你咋不等等儿,我的娘,你还没得儿的济。”村里那些老人都来劝儿子节哀,哭得太重,亡人们扯心着走不开,儿子的眼睛哭成了个水泡,送走了娘,没等到头七就走了。待下没钱花啊,身上背着车贷,房贷,还有一家人张着的口,时间到了剁指头都没人要啊。
(四)
走完了老伴儿七七四十的坟,过完了百日,把老伴儿的坟箍结实后,他才闲下来想自己的心事,叫了一辈子的死老婆子,真正睡到土里的时候,他反而不叫了,开始想起一系列不同的称呼,老婆子,老伴儿,木木妈,他奶奶,哪个称呼都比死老婆子顺口嘛,以前咋就想不起来呢。近日,他开始和自己频繁对话,那是远方老婆子的声音。
你这个老婆子咋这么狠啊,到了给我连句掏心窝子话都没留下啊。
给我操心了一辈子,唯独走的时候是我给你操的心啊。
你这个老东西先在世上再转两年吧。
他常常陷入这有问有答的漩涡里抽不开身,忘了吃饭,也忘了喝水,就是个想,全神贯注地想,一心一意地想,快把自己想病了。突然有一天,老伴儿在他脑门子又说话了。“你个老东西啊,去看看孙子吧,来了我还要问话啊。”他自言自语地说,是啊,儿子也叫了好几回了,带着老伴儿的使命,他拨通了儿子的电话。
所谓生,就是个靠,等的过程。小时候儿子靠父亲,希望得上父亲的济,儿子长大,父亲盼着得儿子的济。一靠一等,双向救赎。
橙红色的斜阳朦胧地笼罩着屋顶,院子里落满了尘土,覆盖着一层淡淡的忧伤,天色像乌鸦一样暗了下来。儿子拿着锈气的铁索锁住了大门。拿了放,放了拿,拿来放去,什么也没拿。“城里要什么有什么,垃圾多了没人收拾,”媳妇的话声音不大,但语气里透露出一种反抗,坚持,冰冷。一种深深的宿命感攫住了他,那些东西以前哪个不是新的啊,哪个舍得用?是时代淘汰了它们,让它们沦为了垃圾。所谓苍老,就是将自己装进沙漏,慢慢流失的过程。青春在流失,健康在流失,权威和话语权也逐渐在流失。自己有一天是否也会让儿子面临选择,像对待这些旧物一般纠结,他陷入了沉思,这时的想就和想老伴时的想不一样了,没有了怀念,只有恐惧,悲凉。
好在,孙子已经慢慢接受了这张陌生的面孔,稚嫩的小手牵着他僵硬干瘦的手慢慢向车的方向走去。暮色中,这副场景如此熟悉,仿佛印刷与两个不同年代的同一本刊物,曾经,他也是这样牵着儿子的手慢慢老去的。
(五)
进城之后,他不仅没有感受到快乐,反而比以前更孤了,这时的孤和那时的孤也有点不一样。以前是孤单,是叽喳的两个鸟儿突然变成一只鸟,不习惯的孤,是掉下一根针都能听到的孤,是红红火火了一辈子,突然变得清冷了的孤。现在的孤,是他一言你一语,自己插不上一句话的孤,是楼道间家家户户闭门紧窗,没有烟火味的孤,是以前大脚走遍了庄子,现在路记不住,门不敢出的孤。孤和孤不一样,尝到的盐味就不一样。
儿子和媳妇住着商品房,习惯也跟着商品化了。他们闻不惯油烟味,不喜欢动手,喜欢吃成品的东西。超市的咸菜,压好的面条,面包,各种饮料,他们像卷一捆草一样坦然地卷进了冰箱,那些东西要不太硬,要不太凉,要不油腥味太重,他的喉头一次次地抗拒着它们。邦达下了喝一嘴开水成了奢望,一种打扰。人老了,屎尿也跟着老了,尤其还是马桶,一个厕所下来,常常气喘吁吁,却仍没有尽兴,他在心里一遍遍质问着自己,老东西,承认吧,确实不中用了啊。
清晨,透过窗格,一幢幢楼房像披着黄袍的智者,安详地静穆在阳光下。儿子的卧室依旧被沉睡的气息笼罩,厨房,客厅也在沉睡当中。他早已经醒了,溅命嘛,屋里屋外跑惯了,睡不着,坐不住。
他在卧室里不停地来回踱步,想起了老家,一间间独门独窗的房子窝在黄土,大大的落地窗里装满了新鲜的空气,抬头翱翔的鸟,低头绿茵茵的鲜花绿草,那是生命拥抱着生命的地方,不像这里,满室的空气像隔夜的剩饭,黏糊糊的,感受不到一点生命流动的气息。孙子四岁了,按照政策,满五岁才可以上幼儿园。他是赶这个空当来的,看看孙子,能帮儿子一点是一点,走的时候也好给老伴儿带个话,儿子过得幸福着嘞,小家伙也很机灵啊。孙子一旦步入学堂,他这个老东西就走了嘞,勤手勤脚的,给娃娃们添这个负担干啥?
儿子,媳妇带着孙子出门的时候,他才回过神来,孙子背着小小的书包,兔子似的眼睛惺忪地望着他。他疑惑地看着儿子,“小家伙上学了?”儿子红着脸,有点为难, “送马东上托儿所,幼儿园还得一年!”媳妇子抢先说。“大,你去逛逛公园,打打羽毛球,习惯一下就好了”儿子补充道。是啊入乡随俗,他的旧中山装,旧刮胡刀,旧鞋,统统已经找不到了,穿上了儿子买的运动服,换了儿子口中的牌子鞋什么踏,他也像那些商品了,被儿子媳妇摆放在他们认为顺眼的角落里了。
习惯真的是个了不起的词语,所谓的习惯,就是要丢掉自我,像禁锢在鱼缸里健忘的金鱼一般,丢失自己的记忆。要不咋说习惯成自然,你能阻止地震吗,能改天换命吗,圣人把习惯比作自然有他的道理啊,你能改变自然吗,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改掉习惯了的本性比打江山还难啊。
孙子早不玩拨浪鼓了,时代在进步,孙子的兴趣爱好同步跟进着,他拿来孙子看也不看,就将它们忽略在角落里,它们成了时代遗弃的产物。他后来从儿子口中才弄清楚孙子追的吃鸡是什么意思。
孙子下午五点半回家,他迫不及待地守在门旁,替小家伙换鞋,放书包,然后拉着小家伙挑花花板,那是儿子小时候最爱玩,只用一根绳子,父子俩就乐此不疲玩很久的游戏。孙子起初还能耐合玩会儿,一旦儿子媳妇回来,他就跑了,手机屏幕的亮光投影在它的脸上,比剥了皮的荔枝还透亮
“来嘛,来嘛,爷爷给你讲个故经,”他耐下性子,几乎恳求着孙子,“不嘛,不嘛,我要吃鸡,”“好啊,好啊,爷爷有钱,带你下楼买鸡大腿吃,”“我要手机里的钱充装备,你手机里没钱!”孙子依旧头也不抬地回答。
“蛋蛋喊着要吃鸡,带着买鸡大腿又不去,你问去不去?”儿子脸上散发着和孙子脸上一样的光芒,坐在沙发上玩手机,他忍不住问起了自己的疑惑。儿子和媳妇叫孙子马东。他喊不惯,他更喜欢那些像黄土一样憨厚朴实的称呼,蛋蛋,牛蛙,随便哪一个,都和木木儿一样顺口,好听。儿子看着他大认真的眼神,噗嗤一下就笑了,“大,吃鸡不是吃鸡腿的意思,那是一款很火的游戏,大人娃娃都玩!”“哦,那是游戏啊。”他失落地走回了卧室。黄土在和他赛跑,文化将他驱逐。他像个古老的印第安人一般唐突地闯进了由儿子,媳妇,和孙子联盟的文明阵地,成了外来的入侵者。
(六)
黄土的味道,百灵鸟的歌声,甘甜的清泉,冥冥中的一切都要将他召回。城市的喧嚣,失去的自我,不被理解的灵魂,让他变得不是他。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城市的水不养他,也不亲他。他下定决心再次回到了这片故土,记忆埋在黄土,灵魂也在这里长眠,只有回到这里,血与肉才能得到统一,灵魂才不被束缚,自己才是自己。黄土就是他的归宿,也是这个村庄所有老人的归宿。再次审视这片山林,他不再觉得孤,反而觉出一种亲切,一种被包容的喜悦。山林静谧,重峦叠嶂,姜黄色的暖阳透过浓叶的间隙,直射地面,从下往上看,树上好像不是叶子,倒像挂着一颗颗圆滑的鸡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