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中):在父亲面前,我从来不需要证明自己
Marva Collins 可能是美国当代最传奇的小学教师,她拒绝了两任美国总统邀她出任教育部长的请求,始终坚守在她一手创办的 Westside Preparatory School 。同时,她还出版了一本书《Marva Collins' Way》,此书是 Marva 的个人经历,书中没有条条框框的系统理论,只是将她的故事娓娓道来,真实而感人。
Marva Collins & Civia Tamarkin 著
童真 译
1936年8月31日,我降生在阿拉巴马州门罗威尔市(Monroeville)莫比尔县(Mobile)以北约五十英里。我在大萧条时期(Depression)长大,尽管我还记得那时大人们常常哀叹时运艰难、挣钱不易,但那种困窘却从未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我的父亲名叫亨利·奈特(Henry Knight),他是门罗威尔市最富有的黑人之一。我们住在一栋有六居室的房子里,屋里有白色护墙板、抛光木地板、商场买的家具和东方地毯。
我家的房子是那个镇北端所有黑人家庭中最豪华的房子之一,过去人们常常开玩笑说我家房子太豪华了,进门前必须将鞋子脱下来放外边。
我母亲贝西(Bessie)把我打扮得像个瓷娃娃,套上缎带褶皱连衣裙,或是商店里买的清爽打褶的校园连衣裙,后背还系着熨烫过的腰带。
因为我的穿着看起来与其他孩子格格不入,所以老师们常挑我起来回答问题。而我的同学们大都穿着廉价衣服,那是他们的母亲用25磅的空面粉袋做成的,而这些面粉袋就来自我父亲的食杂店。
我们家族的人都有着坚定不移的决心,出了很多实干家和成功者。我外公威廉·奈特(William Nettles),曾经整夜劳作,白天则挨家挨户贩卖鱼肉。后来,他成为全镇第一个开上福特T型车的人,而其他人当时还驾着骡子车到处晃悠。
而我爷爷老亨利·奈特(Henry Knight,Sr.)则拥有一家商店和几处房产,他光靠收租金就能养活自己。他是一个有条不紊、勤俭节约的人,看起来总是一副成功打扮——穿西装、打领带,配金表链和亮闪闪的皮鞋。我记得小时候还老纳闷为啥他总是衣着光鲜。
我认为父亲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男人,也是我最钦佩的人。他是我生命中的源动力,我们的关系非同寻常。当然,我也爱母亲,但我们的关系不够亲密。母亲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不像父亲那样可以无拘无束地和我拥抱、亲吻。
母亲通常只在我吃合适的食物、穿得体的衣服时,才表露出对我的关爱。我知道她爱我,但我从未在她口中听到过。作为一个成年人,我已经明白对孩子表示关爱及理解他们的感受是多么重要。
我无法和母亲讨论问题,从我小时候开始一直到十四岁,我不得不找其他人交谈,我很抓狂。但父亲始终在我身边,我和他无话不谈,即便有时我说了些蠢话,但他依然耐心倾听。
在父亲面前,我从来不需要证明自己,我非常清楚自己是谁。但在母亲眼里,我从未令她满意过。我不像淑女那般优雅端庄、品行优良,甚至不像她希望的那般漂亮。
父母们不理解他们是如何数落孩子、压抑孩子,直到孩子一蹶不振。而父亲总是鼓励我,经常夸我聪明、漂亮、有个性,即便有时我没有他说得那么好。
父亲的赞扬,使我充满信心。然而,今天所取得的成就,我把它归功于母亲的“激励”,她曾说我将来会一事无成(那些不能杀死你的,最终将使你变得更强)。
我父亲只有小学四年级的学历,但却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他是一个有着敏锐洞察力的冒险家。在接管爷爷的食杂店后,他经营得风生水起,在原有资产的基础上新建了一个占地一千英亩的牧场,还在镇上开了家殡仪馆。
他是个聪明的商人,甚至当他没有足够的抵押品时,他也能施展魔法,让人们心甘情愿地跟随他、信任他。二战期间,每个商店的货架都面临着商品紧缺的威胁,父亲却和弗罗里达州的大西洋和太平洋商场(A & P)达成交易,可大批量采购商品。
于是,他成了阿拉巴马州唯一(包括黑人和白人)的零售商,能为顾客提供牛排、尼龙丝袜、巧克力和口香糖等生活用品。
在门罗威尔市,除了白人社区,就是黑人社区。而从商的黑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也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自从父亲成为黑人中唯一的殡葬承办者和食杂店经营者,他就成了黑人社区的领头羊。
经商的白人尊重他,在黑人中他也备受推崇,尽管他不太喜欢这样。很多人都羡慕他,有时人们会说不去他店里买东西,免得他富得流油,然而当这些人缺钱时还是会找他,因为他们知道只有他肯赊账。
如果镇上有人陷入麻烦被送进监狱,父亲会慷慨解囊,替他们支付保释金。不仅仅是黑人,许多白人也会在天黑以后溜进我们家向父亲借钱,他们中有一些还经营着闹市区的大型商店。
当然,这些白人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和黑人有任何瓜葛,借钱更不用说。但我父亲从来没有将我赶出房间或者说“这是大人的事,小孩子出去玩吧”。所以我很早就知道,白人社会并不是光明天堂,不像其他黑人小孩认为的那样。
父亲对我像对儿子一样,我猜主要是因为我总是跟着他跑来跑去。我很少有与自己年纪相仿的玩伴,因为其他小伙伴在放学后和假期间不得不到棉花地里干活儿。
我曾经乞求过父母,允许我和其他孩子一起去摘棉花。有一次,父亲同意了,干了两天我却得了重感冒。父亲说他付给大夫的钱比我摘两天棉花赚的钱还多,所以他说啥也不让我干了。
这样也好,因为领班告诉我不要再去他那边了。他不喜欢我让棉花增重的“好主意”,比如在麻袋底下放石头,或者把所有棉铃、枝叶都拽下来。而其他孩子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因为他们害怕失去它。
我和父亲呆在一起的时间很长,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母亲经常把我赶出家门。她是一个非常挑剔的主妇,对于我这样经常泼洒或摔坏东西的笨小孩,她是没有耐心的。
你就不能让房间井井有条吗?我真希望看着你平安长大,因为秃鹰会在你的房顶上飞来飞去。
她对我说。
母亲从来不教我煮饭,还有针线活。后来,她意识到这是个错误,因为当我嫁给克拉伦斯·柯林斯(Clarence Collins)后,他不得不承担煮饭的重任,还有针线活。有趣的是,我逐渐继承了母亲的持家风范,而且我现在还发现我会使用相同的讥讽话。
从我八岁起,天一亮我就起床了,跟着父亲到食杂店里。镇上的居民会过来买些面包,然后再去地里干活。傍晚时,我会帮他核算白天的收入,主要是数硬币,然后卷成一卷。
而且,我还帮忙把纸箱和麻袋拖出来堆在一起,好让父亲把它们烧掉。当他在房子后面的大广场上贱卖一头奶牛时,我也和他一起,只不过我是慵懒地躺在楝树悬垂的枝干上。
有时,我会坐在树上幻想到遥远的国度寻访,或者想象着自己长大后和孩子们结婚。因为我的男孩子气太重——爬上李子树和楝树、把绿色硬果子到处扔、到黑黢黢凉飕飕的山洞里玩耍——我确信如果我结婚了,我要给孩子们起个如雷贯耳的名字,比如奇基塔·丹妮斯(Chiquita Denise),或者是弗勒内特·勒内(Frenette Rene)。
但谁能想到?等我真有了孩子,我却给他们起了平淡无奇的名字——埃里克(Eric)、帕特里克(Patrick)、辛西雅(Cynthia)。
附原文:
《Marva Collins' Way》 P32-33 《Marva Collins' Way》 P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