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施工阶段和暂停施工应采取的安全施工措施
2020-10-15 本文已影响0人
工程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期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由于施工作业的风险性较大,在地下施工、高处施工等不同的施工阶段要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应根据周围环境和季节、气候变化,加强季节性安全防护措施。例如,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止煤气中毒;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雨期和冬期施工应对道路采取防滑措施;傍山沿河地区应制定防滑坡、防泥石流、防汛措施;大风、大雨期间应暂停施工等。
当然在实践中造成暂时停止施工的原因很多,可能是因为施工单位,也可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的问题,还有不可抗力或违法行为被责令停止施工等。一般来说,除不可抗力要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外,其他则要分清责任,谁的责任就由谁承担费用。但不论费用由谁承担,施工单位都必须做好现场防护,以防止在暂时停工期间出现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的安全事故,并为今后继续施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