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2017-02-27  本文已影响0人  解忧喵砸

对这本书感兴趣是因为一个人,当时无意间知道那个人看了这本书,以前看一本书说,想要了解一个人不要看他说了什么,要看他做了什么,他选择了什么,这本书也许给了我了解他的途径吧。

最近很喜欢跑步,跑步时听听歌,想想事情,跑完步感觉迷惑的问题不再困住我,紧张不安的心情也放松下来,一直无法解释一个不爱跑步的我是如何爱上夜跑的,现在想来,大概是一种自我的朝圣吧。

哈罗德在这条87天的路上,从迷茫到坚定到迷茫,从不安的前行到平稳的奔跑,一路上回味了他不幸的童年,他疏远的婚姻,他遗失的友情和他不可挽回的儿子。他内心的孤独无从述说,16岁披着旧大衣离开家,母亲在年幼时就追寻自由而去,父亲孤独的样子深深刻在他脑海里,这样惨淡的童年让他不懂的如何做好一个父亲,如何爱自己聪明敏感的儿子,他笨拙的样子让妻子慢慢的厌倦,从一开始的理解到最后的怨愤。直到最后一章,他才真正从深渊般的回忆里解脱,面对儿子自杀的现实,他厌倦自己的懦弱和笨拙,不懂得如何去爱除了妻子以外的人,当莫琳搬去客房常住后,他思念妻子却只敢一次又一次的将手放在门把手上,而不敢用言语去唤回爱人。一些沟壑在岁月中渐深,爱人的记忆也被它隔断,忘记甜蜜的触动,只有无尽的埋怨和痛苦。是一封行将就木的好友的来信改变的一切,我承认最开始我害怕奎妮是哈罗德的秘密恋人,最后我也没懂她是否爱着哈罗德,大概是我代入了莫琳的角色吧。

莫琳说,哈罗德,我想你了,回家吧。

哈罗德坚定的眼神告诉莫琳,他的路还很远不能回头,他告诉莫琳,这一路他是为了戴维而走为了自己而走,不是为了奎妮,初衷是为了奎妮,可是一路上独处的思考才是真正的救赎。

我们总是在人群的拥挤里前行,掩藏着孤独和迷茫,急于和他人分享苦乐,却没有先独自品尝,旁观者清的看别人的故事,当局者迷的醉生梦死在自己的世界里。

直到有一天我们看见了不同的天空,是哪一天我不知道,我们埋下了注定结果的种子,我却假装一切很突然,像莫琳一般假装很突然。等我再看向你的时候,我不是我,你不是你,我们做了无数种改变抹掉自己原本的痕迹,急切的想要走进新的世界。回想过去,最痛苦的莫过于纠缠不清,最甜蜜莫过于痛苦着相互拥抱,而最确定的,大概就是现在。

我也尝试过救赎自己,写下无数个午夜梦回的过去,醉死在朝阳里,在深夜里清醒,无数次直接简单的面对内心的恐惧,像哈罗德这个老年人一样,用信念和疼痛的肌肉一次又一次揭开伤疤,无数个87天离我而去,因为疲倦选择回到原本的样子。就像哈罗德只剩23公里时几乎耍赖的方式希望莫琳可以接他回家一样,他受够了走不到终点,救赎只差一步都无法真正救赎,莫琳陪他到了最后。

我也有走到最后的理由,迷信的我看星座运势,它说这几年你在不断的打碎自己,彻底碎片后你再慢慢拼凑一个全新的自己吧。还好我还依稀记得四年前我的样子,我的救赎之路也快要抵达终点,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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