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
没有什么比时间更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能改变一切——余华
《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没重读这小说之前,我每天过得浑浑噩噩。我的时间颗粒度竟然是按照007后台提醒提交作业的提示来衡量的,噢,一周又过去了……前天从公司图书馆借书,从密密麻麻的书架上看到《活着》。不假思索的就拿了这本书,在公司楼下找了个咖啡厅。大概花了三个小时,我就经历了福贵(主人公)的一生。余华的小说我在大学期间差不多都看过了,最印象深刻的是他刻画的人物栩栩如生。而《活着》写了福贵对苦难的承受能力,以及对生活的可观的状态。
福贵是地主家的独生子,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富二代,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很快就因为赌博把祖宅跟地契都抵押出去了,瞬间破产成一平民。搬离了大祖屋,解散了帮工跟佣人。怀孕的妻子被岳父接走,留下一个生病的老母亲和小女儿。他住在了茅草屋,穿起了粗糙的布艺衣,租着五亩地扛起了锄头。没错,他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开始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半年后,她妻子带着儿子回来了。原以为一家人可以一起生活了,但是在进城给老母亲抓药的时候被抓去做壮丁了。在做壮丁的两三年时间,他出生入死,九死一生,跟他一起的人都对死已经麻木了。他每天都有生命危险,但在他的潜意识里他要活着回家,解放后最终如愿活着回去了。回去后,被告知老母亲死去了。女儿在一次发烧中成了聋哑人……
一家四口日子艰难的过着,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批斗,也挨过了吃不饱饭随时都被饿死的时代。儿子也好不容易养到了十三岁,一天早上看着儿子蹦蹦跳跳的背着书包去上学,傍晚却被告知儿子因为献血过多而亡。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种痛苦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吧。女儿因为是聋哑人迟迟没嫁出去。不幸中的万幸,城里的一个偏头二喜看上了女儿,成婚后不久也有喜了。但不幸的事再次降临,女儿生孩子时大出血而亡……再次白发人送黑发人,儿女双全的他一下子成了无儿无女。不久后,妻子也因病而亡。留下女婿,外孙子,但不久后女婿在工地也意外而亡。留下他跟孙子相依为命,好不容易把孙子拉着大了。孙子生病时看孩子可怜,特意给孙子煮了豆子,回来却发现孙子吃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走了,留下他一个人,最后他买了一头老黄牛取名叫“福贵”一起孤独终老。
福贵的一生经历太多的生死,但他自己却丝毫不畏惧死亡,每一次都用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种种磨难。虽然福贵生活的那个年代已经远去,我们不可能体会到那种时代背景下的艰难与沧桑。但福贵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乐观的心态却震撼了我。我们每个人对苦难都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只是现如今的我们往往容易夸大我们的痛苦。比如,年轻人失恋时的承受能力,那些因为失恋而选择轻生的人想不明白活着是为了什么?因为爱情?除了爱情,活着还有很多意义,为何把活着的意义仅仅局限性爱情呢?再比如,人们对意外事故的承受能力,我们很容易为生活中的小事而懊恼,或者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事情。比如,手机突然坏了,一个人就容易陷入恐慌。这有什么呢,手机坏了,手机里的信息数据没了,别人暂时联系不上了。可你想想,那些东西真的有那么重要么?
看完《活着》我似乎释怀了,明白了活着的意义。面对自己刚结束不久的那段持续了快八年多的恋情,我理智到自己都佩服。我竟然只用了短短几个月就完全放下了一段恋情,现在一个人潇洒的活着,没有了任何顾忌。果断的选择了自己喜欢的工作,而不是你们所谓的待遇高,前景好,自己又没兴趣的工作。看完《活着》,我不再浑浑噩噩,开始规划了自己的生活,时间颗粒度调整到按小时计算。开始了每天早起践行、锻炼身体、读书写书评(工作)、练书法。意外有时候往往比明天来得更快,但那又如何,我还是选择活好每一天。人永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坚强,特别是当你回头看看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走了一段自己都没想到的路。生活可以漂泊,可以孤独,但灵魂必须有所归依。只要你勇敢地说出再见,生活一定会赐予你一个新的开始。
活着的意义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可有多少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呢?可又有多少人活着是为活着之外的其它事情所活着?你们为自己活着了么?还是一直围绕着别人,一直努力的活着别人期待你活着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