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新如皋报讯 2020年3月20日下午,“如皋·祟川”野生动物协同保护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崇川法院举行。南通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鸿,南通市崇川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谭真,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孙德泉局长、如皋法院章智敏院长、崇川法院娄宏春院长、崇川检察院邹建华检察长以及崇川区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局、综合执法局的主要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据悉,这是全省首个跨县域野生动物协同保护机制。
2019年1月,江苏省高院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按照生态功能区在全省设立9个环境资源法庭,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相应区域范围内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其中,在如皋法院设立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管辖南通(不含启东市、如东县)、扬州、泰州三市21个县(区)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019年7月1日起,如皋法院正式受理三市的环境资源“三审合一”案件。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决定》)后,如皋法院党组一班人立即就如何在辖区内县(区)域之间构建由司法、执法机关组成的野生动物协同保护机制进行调研、部署,将《决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要求落到实处。这一构想得到崇川法院的积极响应,经过几轮磋商,形成《关于构建野生动物资源协同保护机制的框架协议》,并决定公开举行签字仪式。
南通中院高鸿专委高度肯定构建野生动物协同保护机制这一做法,认为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保护人类自己。高专委建议协同保护机制各组成单位:一是要充分认识框架协议签署的重要现实意义;二是如皋、崇川法院要发挥好框架协议执行的主导、保障作用;三是各协同保护单位要通力合作,形成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合力,发挥框架协议的效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为健康、平安、幸福、祥和的美好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协议共15条,主要内容包括:确立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原则、开展联动执法突击行动、依法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链条打击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严格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行政监管职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建立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推进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鼓励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修复工作、凝聚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共识、建立野生动物协同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等,从不同的角度对于各协同保护单位如何联手、联动,形成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威慑效果进行了约定。
如皋法院章智敏院长表示:“如皋法院作为涉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机关,将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守住最后一道防线,当好后盾,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决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推进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文:徐洁 责任编辑:朱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