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曌的女人现在是法官

2019-07-15  本文已影响0人  中外运公司货车承包诈骗案

我十七岁时,不必像现在的学生这样准备高考,国家让“四个面向”,不单是只有下乡,也有留城进工厂的。那时年轻,以为到农村挺新鲜。后来听别的同学说某某的爸爸找了老师,去工厂了,某某的哥哥和军宣队的是战友,留城了。那时候是头一次听说“走后门”这个词,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就认为,在那时之前的社会是没有“走后门”这种事的,显然是很幼稚。再后来就发现“走后门”的现象是非常流行的,在有些人已经把这个视为一种能力,公开的炫耀,以此警告别人,保护自己。

这种现象表现在法院这里就叫办“金钱案”、办“关系案”,运用好了该判死刑可以不判死刑,不该判死刑的可以判死刑,应当给人家的东西可以不给人家,“不但不给,还要让他给咱”。生杀予夺,“好使”。法官——对打官司的人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在这一点上,她真跟皇上一样,没什么好说的。辽宁省沈阳市法院有一个法官,她的名字就用了女皇武则天的名字——曌(音:照),真的。

有一个中国外运集团公司,跟随植树造林养蚂蚁那股诈骗风潮,也弄了一个精心设计的诈骗合同,合同的部分情节是否够刑事,法盲和专家观点不一,但虚构合同标的,再拿着自己虚构的合同标的到法院起诉,进行诉讼诈骗,给法官创造一个借审判权掠夺财产的条件,这个是跑不掉的。虽然诈骗成功,但只是暂时的。沈阳市法院审判监督庭的王曌鋆(音:军,但要敲yun),就是用了武则天名字的那个法官,案子从省院发回后,到了她手。

王曌鋆当时是审判长,开庭时丁广昱坐在王的右手边,开庭中间,只见丁广昱一会一接电话,然后和王曌鋆耳语,一会又接电话,然后起身到法庭外面,几分钟后又回来,继续和王耳语。持续到下班时间都过了,王曌鋆抱怨说她从来没有开庭到这么晚。她给她的老公(听起来是)打电话,让接她下班。我在阅读笔录,签字。这个时候开庭的人都没有离开,我签完字后往外走,王曌鋆和另外两个法官还有中外运公司的人是在我身后往外走,我开门,猛地和外面的一个干部模样的人打了个照面,这个人站在走廊,冲我一脸尴尬的讪笑。那种笑,我想,每个稍有一点社会经验的人都能明白,那是干了一件不太光彩的事被人就地发现了的那种表情。忽然间我明白了,原来丁广昱又是接电话又是出来进去的,是在和这个“走廊男”联系。

王曌鋆在开庭前两天曾叫我到法院见面,当时她对案子已表示出倾向于我的意思,开庭后,即使在丁广昱接电话后和她耳语之前,她态度就已经与她前两天让我到法院见面时的态度(倾向)有了变化。那省高院发回市法院不是刚发回来就开庭,为什么“走廊男”不早点和王曌鋆沟通?以至于让王曌鋆有这样一个前后的变化?这是因为,“走廊男”要等到、要看接手这个案子的人是谁,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这就需要等。在王曌鋆和我见面之后、开庭之前的这两天,“走廊男”才得到有关信息,才向王曌鋆打的招呼,现在又赶到现场,可能是嫌此前打的招呼不够充分,这才上门继续叮嘱。百度“中外运公司法院”就知道,这家央企不打官司就无法生存(形容他打官司的频繁程度),经验不会少,控制的精准,精准到对方看见也不怕。潜规则盛行,公开的秘密。

当我与那个“走廊男”相遇时,有保安在走廊逐个查看房门,显然是下班之后的例行检查,那么晚了,这个一脸尴尬的神秘男如果不是这个法院的人员或者是经过临时特批(一个电话的事),不可能还逗留在法庭外的走廊。后来事情也证明,“走廊男”不是单纯的一个人在行动,最低是和一个副院长级别的人打了招呼。

由此说沈阳市法院以及有关权力部门和王曌鋆丁广昱办关系案,他们自然不会承认,但此情此景,已经具有了办关系案的“高度可能性”。

在此事发生的第二天,我向当时的院长周维远寄出申请丁广昱、王曌鋆二人回避书。后法院更换了合议庭。

对于“神秘的走廊男”,我曾经打电话给丁广昱,他挺豪放,承认有此事,但他说,不就是打个电话吗?谁还没有个需要打电话的事?

如果法院审理案件时,容许法官随意接打手机,那会是什么情形?按照诉讼法律专家江平老先生的理论,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人员必须进入一个不能与外界联系的空间,不作出判决不能离开房间。像高考出题的老师那样暂时隔离封闭。

而对于沈阳市法院的法官来说,即使有一天真的实行了江平教授说的那样,还是不行,因为沈阳市法院在开庭进行时就已经和关系人谈妥了!不必等庭审结束。

对于办关系案办到正在开庭的门口、当庭电话联系叮嘱,我想,能达到这个程度的不会特别的多。王曌鋆也说,还没有人对她提出过回避。她和丁广昱也当然知道那个“走廊男”是谁。她们两个都忘不掉。我也告诉了王曌鋆,我要将这件事发到网上,她说,你随便。好吧,隔好几年了,今天终于有心情完成了。这是宪法给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对沈阳市的营商环境,“你现在不说话,如果有一天轮到自己身上,可能你已经说不出来话”。在此呼吁知情朋友能通过评论和我联系,我将会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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