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的六种不赔偿的情形--2023-06-29
2023-06-30 本文已影响0人
老案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六种催退的情形。
第一,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 用人单位有合法、具体的录用条件:录用条件试用函。函内描述清楚利用条件。
2 有证据证明员工知道用人的单位的录用条件,要事先公示或者告知员工
3 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4 告知工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书面征求工会意见,解除理由工会告知函,发给工会签收。
5 通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试用期内送达员工。多有的辞退函件都要写明理由送达员工,解除试用期的必须在试用期送达。
第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1 规章知道告知:规章制度告知书,员工已经知道并签收
2 规章制度民主程序:全体员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协商。
3 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合理:旷工半天,迟到2次视为违规
4 证明员工违规了:证据证明员工违规了。
5 有严重违规的事实:违规事实要随时谈话记录。
6 在合理期限内解除:严重违规在5个月内解除,天津规定六个月解除,其它地区没有规定,最长不要超过一年。
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1 要界定哪些情况是严重失职,哪些情况是严重舞弊,这些情况可以在员工手册里体现。
2 这里的说的重大损失是对少,在企业规章制度里都要体现,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
第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 法律没有禁止与其他单位建立的劳动合同,但是,由于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给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隐影响的,单位已经提出了,拒部改正的,均属于解除的情形。需要界定是严重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第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只要有刑事判决就必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一个法定的解除情形。这个比较简单,在拘留,逮铺以后还不能定性被追究刑事责任,只能是法院的生效判决书下发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