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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言 | 致最美丽的你

2016-08-11  本文已影响336人  拉菲小优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倒霉╮(╯╰)╭

优言 | 致最美丽的你

前言:我越是努力,越是牵不走,那缕属于我的月光,不过我想,这样也好,唯有放在心里的,才是永远的,是谁都夺不走的。

【1】鞋子


于航的家里,有一个专门的位置,里面都是鞋子。

他说,他是匡威控,大约收集了400多双鞋子不同款式,不同颜色,不同风格的鞋子。

他跟我说的时候,我瞪大了眼睛,然后平静地掏出计算器,按照最低标准的一双600元计算,我说他至少花了24万块钱在每天换一双,一年都穿不完一圈的鞋子上。

他哈哈笑着说,不止,很多都是限量版,市面上买不到的。

我就嘲笑他说,哥们儿,你还真是奢侈,改天让我这个连温饱都基本不能满足的人,见识下你那400多双鞋子。

他说,好。

【2】迷笛2013


于航告诉我说,他今年最大的心愿就是去一次北京。

我不以为然地说,不就是祖国的心脏吗?犯得上整日里心心念念的?也不怕得心脏病?

他说,我想去看迷笛,很多年没去了,每年都有各种各样的事情耽搁着。

我说,哦,迷笛是什么?

他说,玩音乐的,都想去看迷笛啊。也对,你不玩音乐。

我说,呵呵,是吧?我只会工作,然后在很晚的时候,回家睡觉。不见人,也不说话。其实我有自闭症。我只愿意和我喜欢的人多说几句,一不小心就说的多了,结果,别人就很讨厌我。

他说,哈哈,是吧,真心没觉得。

然后他就发给我很多他做的音乐的小样,问我好不好听。

我自是愚钝的,连哆啦咪都分不清楚,学了吉他半年的时间,还只能弹54231323,或者没有和旋的《小星星》。

为了防止他嘲笑我,却假装很懂的样子说,嗯,你这个小样没做完吧,而且你这个是给游戏做的背景乐吧?我觉得游戏的背景乐的感觉应该是雾霭层层的重重山峦上,有青鸟在泣血绝傲地歌唱。

他说,你的描述也太难表现了。不过你说的对,我的小样确实没有做完,确实是游戏的背景乐,确实没被选上。

我说,哈哈。我还真是神人,狗屁不通地乱说一气,居然猜中了。

于航就说,哎呀,你有慧根啊。

【3】彩云之南


于航说,等到有一天,他存够了钱,也厌倦了在人群里打滚的日子,就去云南,开一家叫做“诺”的酒吧。

我就说,那我就开家叫做“驻”的咖啡厅,在你的酒吧旁边,白天那些人都衣冠楚楚地在我的咖啡厅里,品一杯蓝山,天高云淡,观一抹斜阳,吞吐如血。晚上,就去你的店里,撕开华丽的衣服,彻夜狂欢。

他说,你还真小资。不过,云南适合艳遇,适合遗忘,不适合浅斟酌饮。

我说,那还真是遗憾。不行的话,就开个青旅吧,一个小时250块钱的那种。

他说,可别开在我的店边上,闹心。

然后,他便沉默起来,仿佛是陷入了某种回忆,整个人都隐在黑暗里,只是从灵魂的最深处,闪着难以名状的光彩。

他说,我很懒散,所以云南很适合我。

他说,她曾经也想去云南,只是……

【4】她


他和她,是在学校的一次演出上认识的,她是高他一级的学姐。

他说,他们那次的演出很是成功,那个时候,他还没做摇滚,还只是跟着伴奏带,嚎。

他说,他的第一次是在15岁的时候。

他说,他是被诱奸的,他说他喝多了被扛走。

他说,还是被个女人扛走。

他发了个抓狂的表情说,我的初·夜啊~~

然后我就嘲笑他说,你生就一个奇葩,注定要造就一场奇迹。

他说,不过后来,她成了我的初恋。

我说,看来缅怀的同时,感觉还不错。

他说,是不错啊,我们是同学,她也玩摇滚,只不过,后来她出车祸去世了,那年我高三,17岁。

他说,她也想去看迷笛,她还想在迷笛上演出。所以我后来就揣着几百块钱去了北京,每天饥一顿饱一顿,只是我们一直没有打出太大的名气。

他说,我们的乐队,叫“玩具”。

然后,他就开始很长时间的沉默。

我连忙说,对不住,真心对不住~

【5】抓不住的与被遗忘的


我生日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于航。

在一大群人中,他奇异的装束与不羁行为举止与那些衣冠楚楚的翩翩佳人,显得格格不入。

他的整体形象,在我看来,就是闲人勿扰的架势,凶巴巴的,与我想象中柔情似水的他,有着天壤之别。

那天,他喝多了,一直一直自顾自地说话。

他说,她就像是水里的月亮,抓不住,忘不了。

然后开始嘤嘤哭泣,像是丢失了最爱的糖果的孩子一般。

他说,我把她的名字,纹在自己身上,满满都是。

他指着自己的胸口说,你看就在这里,可是现在这里好痛。

那天,也是第一次去他的家里,看到了他满墙排列整齐的匡威鞋子,大多数都是全新的,高高地放在那里,我却莫名地觉察出孤寂的感觉。

在一群各色的匡威正中间,有一双纯白色的球鞋,就那么清冷地站在那里,仿佛是天上的满月,完美却不能接近。

我走上前去,看到细长的鞋带上面,有一行流畅的字:

“但与君好,岁月无痕。

——致最美丽的你。”

【6】月光


大约,每个人心中都有独一无二的月光,那些月光陪着我们走过了最美好,或者最窘迫的一段岁月。

只是那些月光,最终,没能陪我们走到我们想要的最后。

就像于航那双没送出的鞋子,就像他尝试用他最爱的匡威来陪着那双鞋子,就像他把她的名字纹了满身,就像他的聒噪却淋漓欢畅的音乐来述说,就像他想用她的名字开一家酒吧,就像他总是试图用种种不与世同的行为来填补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空白。可是,依然只是徒劳。

这个世界,大约,最后的最后,被珍惜与被疼爱的,都是心里那个完美而虚幻的影子,永远地巧笑倩兮,永远美丽如昨。不必卑微地对待,不必刻意地讨好,不必接近,不必分离,不必纪念,不必遗忘,不必有谁知道,不必时时翻看,不必被问及,不必有幻想,一直一直都在那里,在自己最深最深的心里,带着最初的样子,谁都抢不走。

我们,最后都会被遗忘的。

唯有一点时光,一个物件儿,几句只言片语,作为,最初爱上的原因,也最后的念想儿,再不必担心,有谁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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