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故事散文

想给你的诗,我把它说给大风听

2019-06-05  本文已影响0人  葵树宴春秋

我常常在梦里见到幼时的自己,无论再怎样的情境下,我都是一个人,睁着仓皇无措的眼睛,始终有一种未知的恐惧。

我今年三十岁,也算是在人间留下了我的半生。前半生,我总是以一种绝对前进的姿态去往我以后的岁月,我不愿意回首过往的人生,越回首,越凄凉。

我在家乡的小县城度过了我平淡无华的高中岁月,我特别喜欢左边靠窗的位置,天气晴好的时候,望出去总是满满的蓝天,是那种空无一物的蓝,只剩蓝色的蓝。还有透明的阳光穿过窗户在课桌上留下暖暖的阴影。我喜欢美好这个词语,它让我觉得人间充斥着光明,我也可以像四散的阳光一样,永远温暖。而那样的时刻我的脑海中时常就剩下一个词,美好。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初尝酒精,那种放空眩晕的感觉让我深深的喜欢上喝醉。这么多年,我一个人的空闲时光,总是摆出一堆啤酒,烧酒,果酒,选一部看过的或者未曾看过的电影喝酒,我并没有特别喜欢酒精入口的味道,但着实迷恋喝醉的自己,真是全世界最可爱的人。我一个人喝酒喝得很快乐,电影播放到煽情的时刻,情之所至,我也适时的留下眼泪,不开灯,就那样坐在沙发前的地板上,望着天花板,电影里面的情节感人至深,我情之所至。

我的人生平凡的不能再普通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和很多人一样的人生轨迹。可是我没有自己的故事,那些我曾经以为往后可以拿来吹牛的在我往后的岁月里我从未对人提起。许许多多我准备好要对你讲的话,我故作诙谐的语调,我假意幽默的编排,都没有机会和谁提起,想来也是我的遗憾。

而我也快要忘记了。

而那些让我难堪的事情,也许在现在看来都不算什么,可是因为我深切的自卑,它们就越发顽固的盘踞在我的脑海里。我今年三十岁,二十岁时没能和自己和解,我学着遗忘。小时候觉得自己能够很容易就记住别人,可是别人不太能记住我,我就学着遗忘,遗忘那些让我记住却没能记住我的人。高中的时候我觉得一个男孩子长得很好看,我也曾和室友提及他的帅气,可是没到半年就分科了,我选了文科,他走了理。后来上了大学,在网上看到一个男孩子长得很好看,很像故事里的男主角,突然想起高中的那个男孩,我只想起了他的姓,长得好看的人连姓都一样。

我曾经想过和一个长得好看的也看得上我的男孩在一起,我们可以一起喝酒,一起喝醉,然后拥抱。我常常喜欢拥抱的感觉,将自己深爱的人拥入怀中,倾听他的心跳声,或者就那样拥抱着,我也依然觉得美好。可是很遗憾,我没能扎实的拥抱一个我深爱的男孩,亲吻他的唇角,告诉他我爱你。

我喜欢走夜路,我工作的地方离我住的地方四五公里,有时加完班,走出公司门口,早已摘下了隐形眼镜,远处闪耀的霓虹在我眼中就是一个个汇聚在一起的光斑,我侧身笑了一下。走进旁边的便利点,买上一打啤酒,塑料袋被风吹得哗哗作响,我好不容易才留起的长发也缠绕着飞起,遮挡我的视线。我就那样不缓不慢的走着,不时喝上一口啤酒。回到家,已是深夜,然后卸妆睡觉,告诉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嗯,我是一个三十岁的独居女人,听起来不免有点凄凉啊。我曾认识一个男人,他离我的城市七百公里远,我在网上认识他。单身的成年男女似乎什么话机都可以讲,意乱情迷,尔虞我诈,暧昧的像多年的恋人,可我们不过认识几天,我甚至叫不出他的名字,我告诉自己不过是寂寞。一个人,在家里甚至都不用讲话,一天就结束了。

我似乎就在这样漫长的生活中逐渐理解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把灵魂上交给一个女人,然后去过自己的生活。我曾经想着如果三十岁时候那个能够携手一生并永保爱情的人还没出现的话,我大概可以一个人走完一生。

现在我要一个人走完一生。

说不定呢,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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