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归来的小王子 (23)看书?不不不,我不看那玩意儿。
真的?
真的。小诺这么告诉我。我的心里还是有点不相信。这段时间,我想坚持的一直都在摇摇欲坠,站不住台面。
偶尔看会书,生怕别人会议论到自己,在我面前问起,是不是准备考试啊。
那个时候,我赶紧摇头。没有我就去单纯爱好。
噗嗤。那个时候,他们都爱笑,觉得说自己喜欢看书的人很搞笑一样。谁会说自己喜欢看书呢。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看到书就会故意装作不关心,还和别人强调,我是一个特别不喜欢看书的人。
这样,我就和别人能很好地融入到一起去了吧。总算能协调了吧。我心里长吁一口气,这么想。
另类,与众不同,和别人格格不入,是我一直不愿意的。读书时期,已经饱受这方面的困扰,不希望出社会以后,也因为如此被别人排挤。
今天小诺和我说的这些话。我的脑袋里还是晕晕乎乎的,明明是她要上班了,我一个要下班了的人,脑袋没有因为放松而开明,反而像糊浆了。
我觉得我放弃了什么,是对的,好不容易和大家,和这个社会融为一体,别无两样,因为她的一句话,点醒。又不愿意醒一般,愣愣的。呆在那里。
很快还是回过神来,小诺已经在和小言讲话了。絮絮叨叨的聊起家常。我看了看袋子,看了看几本书的封面,觉得很珍贵,又觉得书的份量沉甸甸的。
不知道,得到它是好事还是坏事。欣喜,又茫然。
和小言搬进大言叔叔宿舍的时候,很快就像家一样了。周围有很多水果店,那时候经常容易走迷路。因为随处可见几乎一样的水果摊。
后来水果摊不能作为标志来找回家的路,后来,姐妹面馆才是我的标志,回家因为那个招牌知道了方向。
很长一段时间后,是什么突然又让我的细胞开始活跃起来。是那天晚上,经过水果摊。听到了擦身而过的一个人在打电话,他说的是英语。
当时整个人很兴奋,很兴奋。我发现了他是个外国人,这个外国人已经走得很远了,我定在了原地,不打算冲上去,说你好,我们做朋友吧。我想学英语。
没有。我只是压住了心里的狂喜。过往的自己可能真的会上前去特别激动和别人认识,但是出社会的自己不一样了。
激动,太容易表露出来的情绪,都会被压下去。一个人宁可停留在原地,多待一会儿,望着走了好远的外国人。
用老手机,写了备忘录。
今天看到了一个老外。真的好激动。如果我的英语有一天能够说得特别牛该多好。
这个激动的情绪被悄悄地藏在了备忘录里。也不打算和别人讲了。
小言和小诺聊天聊完了,拍了下我,和小诺挥手,我赶紧和小诺告别。
我们一起走出了餐厅。欢迎下次光临,像恶作剧一般。门口的几个哥哥突然一鞠躬,把我们俩吓坏了。
他们哄堂大笑。哈哈哈的笑作一团。小言跟着反应过来哈哈大笑。我也乐呵呵的。
算是接受了特别的大礼吧。工作这么一折腾,还挺好玩的,轻松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