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说我爱花是为了附庸风雅么?
王小波说:“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写诗作画与我无缘,抚琴落子五音不全。欧拉,种花算吗?
不避嫌疑地说,本人爱花就是附庸风雅。真正爱花的人,哪像我这般辣手摧花,屡种屡死。
当然我是不大同意这样武断的说法滴。我的初衷是想把花养好,至少是养活的吧。所以我坚定地纠正为屡死屡种,表现我爱花精神之恒久远,百折不挠,坚忍不拔。
算算花龄也有10多个年头,经我手的花也不下几十盆,但最终在我家院子里收获的只不过几十只大大小小的花盆而已。尤其是那几株发财树,本来长得人高马大,颇为气派,但一过冬就只剩一根筋脉还活着,扔了可惜,不扔丑暴。
我对种花的兴趣是从养鱼失败才转业的。这些花里胡哨的热带鱼,到我手上短则数日,长则数周均告不治身亡。毕竟是一条条活的生命消失啊,于心不忍之余决心从简单入门。花虽然是生物,但按常理说不像有生命,养死了负罪感也好少一点。
没想到调整经营方向还是不得要领,尽管我每次买花都要跟卖花的切蹉半天技艺,从请教花名到如何施肥,到光照,到浇水,所学都赶上研究生课程了,但最终未能毕业。转而买书请教,家里书橱有关花的典籍装帧精美。可惜本末倒置,竟然用于装潢门面了。
养什么花和什么人养是大有关系的。我养的第一盆花是仙人球。是刚毕业工作那会,对面同事用来做画画道具的,后来画得相当娴熟了,那花也完成了使命就送给了我。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家伙竟送我一刺球,他是不是手有倒刺啊!
好在,我这人乐天知命,欣然接受,又怕被人嫌弃办公室里放带刺的东西,就把它带回家随手一扔,任它自生自灭。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有一天我竟然发现仙人球竟然开出了喇叭状紫色花朵,挺着一根长长的茎,煞是好看。由此一举激发了我养花的兴趣,原来养花so easy.
我结婚时,两个朋友分别送了一方盆铁树盆景和一圆盆大铁树。就冲他们使出了吃奶的劲搬上我们家住顶楼的房子,都由不得我不喟叹其情谊之深。我把它们放在院子里后,反正各自有伴,任凭清风雨露,自由生长。几年后竟然从中间抽出棕黄色的花蕊来,不过这花模样长得实在不敢恭维。
于是乎,虽然技不如人,我却有了可以炫耀的养花经历。别人家等得花儿都谢了,我却用N多年等来了仙人球和铁树的开花,要知道它们是要养5年、10年才能开花的呀,这是何等值得大书特书的坚持精神。
在接下来的日子,开始有君子兰、舟山兰、水仙、茉莉、金银花、月季,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花陆续作客我家,最后都绝然而去。可能认为我命数太硬,克她们。
最后,桂花、栀子花、木槿花、蔷薇花、铁树、仙人球、凤仙花留了下来,我正庆幸于养花技术日臻高超时,朋友当头一瓢冷水就浇下来了:这些花谁都能养活!
哼,骗谁呢。我们打小相识,气质相符好不好?小时候,每年七夕,老妈就在外婆家的后院摘木槿叶,搓成浓绿的汤汁给我洗头,洗了头发乌滑乌滑的,这种经历有木有,有木有?
小时候,我和邻居几个年龄相仿的女娃,摘来凤仙花,和明矾一起捣碎,覆在指甲上,用桑麻叶包扎,用棉线绑个半天一天,染红了指甲臭美有木有,有木有?
小时候,外婆家种了一大簇不断生根繁衍的栀子花,我们老家叫作玉荷花。到了6月花开时,把它摘下来放在床头、戴在胸前、插在衣兜里,暗香浮动月黄昏有木有,有木有?
有些花养死了,我再也不买了,觉得自己hold不住。栀子花除外,算是最爱吧。结婚时我和先生不约而同地在同一天各买了一株回来,种下后连续开了好几年的花,可能是把营养都耗完了,终于未能挺到我搬新家的日子,零落成泥更护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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