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封藩遗祸:迎附朱棣的建文文臣在永乐时期仕途如何?
作者:史遇春
元顺帝(孛儿只斤·妥懽帖睦尔)至正二十八年(公元1368年)年农历八月,明军攻入大都,元朝灭亡。
稍早,也就是这一年的正月初四日(公元1368年1月23日),朱元璋在应天(今江苏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以应天为南京,大梁(今河南开封)为北京。
明朝建立之后,在总结历史上各朝代的治乱兴衰之时,朱元璋认为:
宋朝和元朝之所以最终灭亡,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主弱臣强”,朝廷得不到宗室的藩屏。
以此前的朝代为镜鉴,于是,朱元璋决定建藩。
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开始,朱元璋分封其诸位皇子(另有其侄孙)为亲王,并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封藩制度。
关于分封藩王这一点,可以毫不客气地说:
朱元璋是自私、狭隘、短视的!
为什么这么说?
主要是因为:
朱元璋只看到了宋、元两朝的“主弱臣强”;并没有看到汉、晋两代分封藩王的祸害;
或者,在朱元璋的心里,就是只能容得下自己人,他就是要恩及子孙;
再或者,朱元璋心里也明白这其间的利害,但是,除封藩而外,他根本找不到别的更合适的办法。
回顾历史,就汉朝而言,汉高祖初期,为答谢群雄;当然,更准确地说,是为了安抚群雄;遂分封异姓诸侯王。这样做的结果,导致刘邦在位之时,一刻也不得安生。
不知道是朱元璋的猜忌、私心、或者是见识,关于分封异姓诸侯王这一点,他就非常谨慎。
众所周知,在明初的历史中,也有所谓的“开国六王”之说;但是,仔细检索资料,就会发现,所谓的“开国六王”,全都是死后追赠的;这些人中,并无一人生前享受过“王”的名号、权利、职位。
后来,刘邦在认识到异姓诸侯王的危害之后,在汉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他曾杀白马为盟,订下誓约:
“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
刘邦这一手,完全断除了异姓封王的路途。
试问:
异姓诸侯王是巨大的隐患,那么,同姓诸侯王就安全无忧吗?
接下来的历史,马上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汉景帝(刘启,公元前157年~公元前141年在位)时期的吴楚七国之乱,就做了很好的证明:
在权力的面前,骨肉血亲斗争起来,也会毫不手软、也会毫不留情。史实再清晰不过:在这次叛乱中,刘氏的同姓诸侯王,不但没有起到藩屏的作用,反而成了祸乱的根源。
这里,把明初的分封藩王与汉代的分封藩王拿来比较,或许,有人会说:
汉初的同姓藩王与明初的同姓藩王不同。
这是大白话,毫无疑问,自然不会假。
但是,就朱棣以藩王的身份,可以起兵对抗朝廷、并拿下江山,可以知晓,明初藩王的权力、兵力、实力、影响力还是不可小觑的。
当日,汉时的七国之乱,正式揭竿的就有七个藩国之多,这还没有算那些暗中使劲助力的。尽管如此,最后,七国之乱还是被朝廷荡平。由此,或可看出,刘姓诸侯王,在汉时的实力,还是有所欠缺的。
当然,有人会说,战争成败的因素很多。这话,不需要强辩。但是,一般而言,左右战局胜负的最大因素,还是实力。以少胜多的战例,之所以被颂扬,原因之一,就是这样的战例在通常的战事之中,属于少数个例、属于非典型。正因为在一般战事中,这种以少胜多战例属于少数,所以才会稀有;因为稀有,才被传颂。这种常识和逻辑,不说清楚,有人一定会纠缠不休,故需强调说明。
再反观汉朝,刘邦在世时,已有封兄弟子侄为藩王之事,可是,刘邦一死,吕后可以左右江山,几乎把社稷由刘姓改成了吕姓。虽然,这些事情的发生,也有其历史时空,但是,这也从另一面可以看出,当时,同姓诸侯王的藩屏作用,也还是有其局限性的。
一般而言,事实往往是:
藩王的藩屏作用还没有体现出来,其不安定因素已经在发挥作用了。
(本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