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更443--新民法典对夫妻财产的修改
2021-01-06 本文已影响0人
Phoebe小语
新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已开始实施,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进行了两处修改,适度扩大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第一,明确了劳务报酬纳入到夫妻共同财产之中。劳务报酬是相对于正式编制的工作收入而言,在此之外,自由职业者或匠人等自己手艺人,或者是兼职做表演、代购等等,这些都属于劳务报酬,在新民法典中,明确将劳务报酬纳入共同财产。
第二,投资收益直接上升到法律正式编制层面,具有更强的法律保障效力。生活中“投资”的范围是比较广的,例如购买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均是属于投资的范围。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民法典》对婚后共同财产范围的扩大更加有利于保护婚后非主动创富一方的权益。
在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定义,也较之前婚姻法的范围有所不同,《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主要的差别在于两个方面,首先夫妻一方因遭受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和补偿,不再局限于医疗费和残疾人补助费,都可以算作一方的财产;另一方面,比如:因投保意外险受到意外伤害而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因投保重大疾病保险而获得的疾病理赔金等,都可以算作个人财产。这个变化对于婚后个人自身获得的赔偿和补偿保障更明确,体现对个体权益的保护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