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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浴│杀不死的,最终也活不下来

2017-12-26  本文已影响679人  冉阿树

一、

严歌苓的小说《天浴》,讲述了一个藏族汉子开枪打死一个年轻女知青并最终自杀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文化大革命晚期,十六七岁的成都女知青文秀下乡改造,被分配给了一位“裤裆间被割了一刀”的藏族汉子老金一起放马。

因为迟迟等不来返城的消息,文秀出卖身体给“有门路”的男人以求换得关系回城,但那个年代人人自危,男人们也居心叵测,只想求得肉欲之欢,并无恻隐之心。

文秀最终崩溃,在医院堕胎的时候得知有知青因为用枪打烂了自己的三个脚趾儿得以回城,遂央求老金帮忙开枪打碎自己的脚,老金犹豫地捡起枪往后退了几步,举枪对向了文秀,一声枪响后,文秀倒地,随后老金也朝自己的胸膛开了一枪。

他俩死的地方在一个“浴池”旁边,这是老金专门为爱洗澡的文秀修的,在草地上挖个坑,铺上黑色的塑胶口袋隔水,一趟趟地从十几里外的小河边运水过来,等白天太阳把水晒暖和了,就能当做文秀洗澡的浴缸了,“他看见她白粉的肩膀上搁着一颗焦黑的小脸,在池里的白身子晃晃着,如同投在水里被水摇乱的白月亮”。

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天浴》在1999年登上了荧幕,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此片禁止在国内上映,导演陈冲被罚三年不准拍片,但这并不影响影片在业界的好评,同时包揽了当年金马奖的最佳剧情、最佳改编剧本及最佳导演奖,年仅16岁的李小璐也凭借此片获得了金马奖最佳女主角。

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给人看,任何让人惊艳的东西总要伴随一个遗憾的结局,这样的悲情才会持续得更久,文秀短暂的一生就像一块纯白的璞玉一般,最终虽然被毁掉了,但这种遗憾远比初见时的惊艳要深刻得多。

在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生活从来没资格上升到可歌可泣的程度,但正是千千万万普通人的悲剧,凑成了一整个时代的悲剧,这把刺刀不是无形的,而是握在另一群千千万万的普通人手里。

二、

文秀最初下乡时,坚信半年就能回去,数着一百八十天过日子,结果迟迟等不来消息,从供销员用膝盖碰她膝盖开始,一场无偿的肉体交易就开始了。

文秀本是爱洗澡的城里娃娃,即使只能跟老金住一个帐篷,也要在中间郑重地扯上一块帘子,等天黑了偷偷蹲在另一边用盆接水洗屁股擦身体,老金在旁边一动她就警觉地马上提裤子骂他眼睛要烂,但如此害羞的花季少女在后来也敢裸身批件军大衣就在老金面前晃,帘子一边躺着满头大汗的刚刚完事的男人。

一个少女,一个满脑肥肠的“关系人员”,一个没有了那玩意的藏族汉子,和谐地在一顶帐篷里共生了,极其荒唐又看似和谐。

在这过程中,文秀从一个“守规矩者”慢慢堕落成一个“破规矩者”,她彻底放弃了自己,不管什么贞操廉耻,以至于虽然最后都明白了男人们的意图,但还是一如既往地愿意“奉献”出自己,这是一种麻木的坚持,也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渴望,十几岁少女的坚持迸发出来这种无奈的

十六七岁的文秀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世界观,在时代的裹挟下被迫直面人性中的恶,于是自己也变得戾气起来,她把所有的火撒向了照顾她的老金,甚至敢当面骂老金是牲口,在被老金说自己是卖货的时候,也能从容地说没他的份儿。

代表着进步发展的城市文明的文秀,在周遭环境的打压下终于失去了尊严。

三、

老金这个角色挺有意思。

一个被割掉男性尊严的藏族糙汉,在以崇尚野性强壮的游牧文明里本来就不讨好,可以说是毫无尊严,一辈子大可孤独地牧马为生,但遇到了年轻美丽的文秀之后,他内心消失已久的保护欲在蠢蠢欲动。

有村民想过来偷看文秀洗澡,他二话不说就操起枪抵抗;看到有男人在文秀的床上,他用木棍挑起他的皮鞋就扔进火堆里;文秀在医院被张三趾(打烂自己脚的男知青)猥亵,老金火冒三丈地追过去打人。

他想用一种男人的姿态去保护文秀,这种看似鲁莽的姿态里包含着老金的自卑,他毕竟不是完整的,按理说老金见过像文秀这样的女知青是不少的,她绝不是第一个想用肉体去交换关系的人,老金深知环境的不可抗力,只能在悔恨和无奈中默默地看着文秀挣扎。

老金情感的指针一直在父亲和恋人之间徘徊,就年纪来说,他完全可以做文秀的父亲,但他在年轻时被阻断的爱情动脉此刻又被疏通了,在两种情感之间的来回挣扎让他在面对文秀的自我堕落时也手足无措,他一方面想要保护她,一方面又会偷看她洗澡,他爱着文秀,但是又恨文秀的作为,在这种爱恨交错之间,老金最后给文秀的那一枪,也显得在情理之中了。

四、

文秀最开始是想开枪打烂脚趾的,好跟张三趾一样有机会回城,因为实在不忍心自己下手,只能叫老金帮自己,在此之前,文秀是没有想死的念头,或者说即使有想死的念头,也是深埋在心中,没有等到一个契机去唤醒它。

但是老金拿起枪后,“退后几步,再退后几步”。

“文秀站直,正面迎向了枪口。”

这个契机终于出现了,两人在长时间的相处中形成了一种默契,没有哭天抢地和歇斯底里,一切来得都是极其的自然,“忽然的,她请老金等等,她去编结那根散掉的辫子,她眼一直看着老金,像在照相,她淡然地笑了。”

老金出于一己私欲(想帮文秀逃离苦海)而下意识作出的举动,在文秀这里得到了回应,或许文秀也幡然醒悟,从无望的挣扎中看到了一点希望,既然事情最终都会发生,那么现在做也无妨了。

老金看出了文秀的回应,看出了她眼里永诀的超然,老金也释怀了,本以为是自己的私心作祟,还带有点自责的意味,但这下也坦然了,这是他真正地第一次为文秀做一件她想做的事情。

老金没有犹豫,扣动了板机,随后把她的尸体拖到了他为她做的池子里,自己也脱干净了衣服,看了一眼不完整的自己,然后把枪口对准自己的胸膛,又是一声枪响。

故事到最后就完整了,老金的心思也都一目了然了,但最让人感到遗憾的一点是,文秀可能不知道老金最后会杀了自己。

在文秀的认知里,老金跟强奸他的男人一样,只是举不起枪而已,甚至比那些男人还不足,所以在央求老金朝自己开枪的时候,他怕老金不答应,就上前在老金的嘴巴上亲了一口,想以此作为交易,她把在其他男人身上的那一套也用在了老金身上,至死她对老金的情感也不过是从恨慢慢变成了无感而已。

在被张三趾猥亵之后,愤怒的老金抱着虚弱的文秀回家,在雪天里,老金流泪了,这也为后来老金想开枪打死文秀做了铺垫,老金也绝望了,一个大半辈子和牲口打交道的汉子被丑陋的人们逼得绝望了,他体内最原始的男性的荷尔蒙在爆发,他想要做个了断,无论是对文秀,还是对自己。

五、

文秀这个角色是很悲情的,一个花季的少女独自跟时代做着对抗,她一直怀着憧憬和期待,她相信规则又被规则所玩弄,她尝试通过肉体交易去打破这些原则,但这些原则又常常为恶人所定,,一个人的悲剧对于整个时代来说,只是一个冷冰冰的数字。

老金在这层悲情还加上了一层自我救赎的光环,看起来无欲无求的老金掌握着自己的命运,一辈子在草原呆着也是他喜欢的活法,但他最终朝自己胸膛上开了一枪,是他一辈子唯唯诺诺的生活里最后一次反叛,跟到死都让人决定的文秀相比,老金的这一枪,好像一声刺耳又炫耀的号子,响彻在茫茫的大草原。

“他爬两步,便也没进那池子,他抱起文秀,要不了多久风雪就会把他们埋干净了,老金感到自己是齐全的。”

比起文秀无望的后半生和老金枯燥的后半生,死亡是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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