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保障廉价药不“招标死”

2018-08-21  本文已影响0人  成长工场

据新华社消息,在湖南长沙、岳阳等地农村地区发现,1.48元一盒100片装的维生素C、高血压病人常用低价药尼群地平、硝酸甘油、速效救心丸……这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常用药、廉价药经常断货,随着农村老年病、富贵病增多,基本药物品类不足等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其实,不只是湖南,在更广大的农村地区,廉价药断货的现象十分普遍。有人曾做过统计,近年来诸如“氯霉素眼药水”“注射用红霉素”等300多种廉价药经常出现短缺,甚至销声匿迹。廉价药到底都去哪儿了?

有专业人士对廉价药从盛行到短缺再到停产的原因,进行了归纳总结:一是时代在进步,药品也在更新换代,有的廉价药疗效差、副作用大,新品替代药比原来的更好;二是国家限价,廉价药利润微薄,药厂不愿生产;三是部分医院“以药养医”,首选贵的药。尤其是国家对一些特定规格的药物制定最高零售限价后,一些药企就玩起了花招,通过改变规格、剂型、包装,重新粉墨登场,这样价格就不再受“限价令”左右,事实上药还是原来的药。

面对廉价药短缺的现象怎么办?笔者认为,在严格控制药价虚高的同时,对于部分药品紧缺的现实,有关部门应严格督促企业生产和调配,及时进行监控,一旦发现减产要及时干预。尤其对一些关系民生的、特效的、甚至是救命的,且价格低廉的药品必须强力保护,否则会有更多的廉价药面临减产甚至停产消失。只有让药品回归其单纯治病的属性,廉价药才不至于总是“要死不活”,患者才有可能用上廉价药。

借用专家的话说,在药品定价上,要通过科学的生产成本核算,让廉价药回归一个合理利润空间。有关部门应建立严格的成本监测体系,通过专家评估、行业评审等制度确定药品成本价,形成药品的合理定价机制。政府还需要运用调控手段,保障药品不会因低价竞争而“招标死”。

总之,从国家到相关职能部门,从药企到医疗机构,都应该从“以民为本”的角度出发,多一点民生情怀,多一点担当和责任,切实拿出更加积极的措施,有效解决农村“廉价药”断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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