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猾且无耻的开发商
睡醒了,其实很多事也就放下了。因为心情好,一切都可以想通吧。
比如,众德的房子窗户前露台被邻居霸占,不经过我的允许就被604业主全部封了,导致我的采光性、隐私性、透气性受到严重影响。他的目的何在?为何开发商要把公共面积卖掉?谁给他的权利?为何卖掉时只是口头说整个小院都是604的,却不在协议上阐明清楚,说包括我603窗户延伸出去的露台面积?难道不是为了避免我告他侵权吗?
开发商真狡猾,明知道公共面积卖掉会引起到我和604业主的纠纷,但还是为了利益那样做了。因为他不在协议上写清楚,我就没办法告他。告他什么?卖掉了露台公共面积,导致我的利益受损?他会说我卖掉的是使用面积,没让604去搭建阳台,我不违法。其实,他既然说是604拥有了所有露台的使用权,就已经暗含了604可以侵犯我的利益。因为604怎么使用这片露台呢?肯定最佳的方案就是搭建阳台,把他那个窗户改成门,然后把露台当成自己的小院了。
而我呢?只能忍着吗?肯定不会。只能是和604协商了。协商好的话,我再出点钱给604业主,买下自己露台的使用权。协商不好的话,就是让城建局拆掉违规的露台建筑,恢复露台原样。这样做然后呢,只会有两种结果:一是我和604成为仇敌;二是我的所谓的隐私性也得不到保障。还得再告。但告谁呢?告开发商吗?他会说自己只卖给了604的使用权,现在604并没有违规操作了,自己并没有多大的错。
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我可能会在和604中间的门上加把锁锁死,然后再安一堵墙,来保障我的隐私。但物业的人一定会来阻挡,说我的是违规建筑。开发商说不定也会这样说,因为他们受了604的钱。然后就成了违法者。开发商可能告我乱违建。我就无法打赢官司。
看来最好的办法还是找城建局拆了建筑。让城建局和开发商、物业、我、604业主坐在一块,商量由于开发商的私利导致的我和604业主的矛盾该怎么解决。最好的方法是开发商、物业同意在我和604业主露台中间用砖砌出一堵不透明的墙,然后封死他。这样我的隐私也就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