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年代》之一
看到最近Eric介绍过这本书,并在他的文章中摘取了开始的文字。
作者在一开始写到“只有巴黎会产生这样一本书”,顿时就被吸引了。提到巴黎,总会有浪漫,自由的印象。巴黎的女人,巴黎的红酒,巴黎的铁塔,一切都是那样如梦如幻。而我对法国的好感更多来自于绘本,作为一个三岁孩子的母亲,绘本必然也是我生命的一部分。而对文化特征并没有什么了解的我却自然的发现了法国绘本的与众不同,丰富的想象力,幽默风趣的画风使人一眼能辨认出。尤其是巴巴爸爸系列,更是让我女儿如痴如醉,一本书可以翻看五十遍一百遍也不厌其烦,几十本巴巴爸爸自己都可以完整讲一遍却依旧仍然兴致勃勃。也因此,我对法国的书有特别的亲近感。而这样一本只有在法国才会产生的书自然吸引了我。
安妮弗朗索瓦,巴黎人。一无文凭,二无头衔,默默无闻,曾就职于多家出版社,在阅读中度过了三十年的职业生涯,于2009年辞世。
读书不多,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介绍,我想作者一定是一个有趣的人。而我们都爱有趣的人。
少有的,我从目录开始翻看。几个目录不知为甚么特别吸引我。“书与床”;“第无数本《百年孤独》”;“在众目睽睽之下心安理得的看书”;“读的太早,读的太晚”。
就这样,正式开始读这本读书时代。
原以为是一本小说,没想到却是一本类似短篇散文一样的文集,一篇篇组合在一起。
“书与床“讲出了大多数人的感受。除了学校里的教科书正襟危坐的读,其他的书一旦读似乎总能和床产生丝丝缕缕的关系。我们总是喜欢躺着床上选择一个最舒适的姿势,躺着读,因为读书本来就是一种放松。
我的大学时代,那时的手机还没有那么智能,彩屏都已经是高档的。拿个黑白手机发个短信还要一毛钱实在没有什么看头,所以我们都喜欢去图书馆借书读。也就是在大学的床上,在选修课的课堂上,我几乎读完了周国平和路遥的所有作品。现在想想那时站在图书馆的书架前,一本本搜寻还有哪些没有读过;一遍遍痴迷于他们的字里行间,确实是一种宝贵的感受。现在读,是无论如何读不出那种入迷和感动的。那时的我们,每个人的床头都会放几本书。
虽然读书不多,但是对书确实热爱的很,我也很希望女儿能成为一个真正爱书,受益于书的人,所以女儿的床头总会放几本书,有时起床了,她就会自己拿着在那看会,那样的情景我总觉得特别美。书与床,就行咖啡和牛奶,掺和在一起总是有一种特别的美,久了又是一种特殊的依赖,是心灵一处特别好的安放。
”债主的光环与悲哀“让我读的会心一笑。同作者一样,我不喜欢借书给别人,非常不喜欢,因为借出去的书很少有归还的。现在我很少借书给别人,一来因为读书的人不多了,我自己也是好多书买来却没读过,所以主动借的人很少。二是别人借的话,除非特别好的朋友,我会直接告诉他们我不借给别人书。有时候扭扭捏捏含含蓄蓄反而不如直截了当。效果出奇的好,因为别人明白你并不是因为这个人不借的。直到现在,每当家里要来小朋友,我会把女儿平时经常看,特别喜欢的绘本自私的放到高高的不会一眼就能看到的书架上。小孩在一起难免争抢,再不喜欢的东西一个人拿着马上就是宝贝,谁能保证不会被扯坏,谁能保证到时候孩子不会伤心的大哭,又谁能保证旁边不会有一位善良的人说要不给弟弟吧,要不就给姐姐吧。我可不愿让我的孩子莫名其妙的遭受这种委屈,我知道她很珍爱自己的书,即使买本新的,她也更喜欢这些有她的痕迹的阅读记忆的书。所以避免这一切乱七八糟的可能的最好方法就是防患于未然。
但我也有”主动献宝“的时候。大学的时候,特别的心境,特殊的年龄让我读到了蒋勋的《孤独六讲》,当时觉得真是字字珠玑,好看的爱不释手,简直不能够表达我对它的爱。记得清清楚楚,后来忍不住把它推荐给了我的两位最好的朋友,我觉得他们一定能像我一样的爱它。这样还不够,我又专门跑去书店买了两本要送给她们,还专门告诉她们我已经都买好了,下次见面就给你们。当时我在江苏,朋友在北京读书。等到朋友来的前一天,我又默默的收起来了。舍不得。我觉得哪怕不读,我保留三本一模一样的书也是一种爱。请大家吃吃饭逛逛街,书的事就让我糊弄过去了。现在三本书都找不到了,有次在书店偶尔读到,我也读不出到底哪里让我当时感受那么深,但唯有那份小气倒是觉得还是可以包容的。有些书即使不会再去翻,它的存在,就是一种我与它的联系,就是一种安心。
一样,我也很少借书,我不喜欢那种小心翼翼,畏畏缩缩的感觉。总想着别弄坏了,别弄丢了。现在的物价高涨的社会,书怕是最廉价的一种消费。虽然标价可能也不算低,但比比其他物品,加上网上经常200-100的活动,买书真的是最划算的消费了。
而丢书的过程也被作者写的非常细致,纠结。
”扔书之前必然会经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当断南端,企图作弊,跟自己反反复复讨价还价。丢掉三十本,又捡起十二本。”
这样的磨磨唧唧琐碎在有的人眼里不屑一顾,在经历过的人眼里就显得特别可爱。直到现在,每当给闺女收拾不看的书的时候总是拿起又放下,总觉得是不是哪天她还会读。
这本书很好,很轻松却又拿得起放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