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青年│他人只可同窗,童年有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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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只有两条街道的小镇,到车水马龙的城市,青年人们在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上,要么结队成群,要么孑然一身。
无论在哪个阶段,我都是幸运的。
我的童年里,有一个必不可少的伙伴——毛鸡。
从云南的城市里转到我们的小镇里读书,除了那一口滇味的普通话,她看起来根本不像一个城里的小孩。
她怯生生地搬凳子坐到座位上,班上几十双溜溜转的黑眼镜牢牢地盯着她,她本来就胖,穿着毛衣显得鼓鼓的,最特别是她毛躁头发,像是一坨炸开的黑棉花悬在脑袋瓜上。
大家都把她当成吉祥物一样,下课了全部凑上来,我先上前问她叫什么名字——十几年后每次讲到这个场景,她总会下意识地强调我是第一个问她名字的人,她说了什么也没有听见,淘气的男生看她的造型就给她取了外号——毛鸡。
于是这个称号就伴随了她十几年,直到现在大家要是在街上碰到了,还是忍不住冒出一句“毛鸡”,要是我妈在旁边,一定厉声责备,说都是大姑娘了,不要再乱叫了。
我们也以为这是对的,但一起玩的时候,总是想不起她的名字,这是我们的专利,别人不能叫,只有我们才可以。
最搞笑地是,她嘴巴还漏风,对的,是真漏风,两排牙齿稀稀拉拉地蹲在嘴巴里,牙齿缝里能塞下一大坨肉,我们说她是稀牙齿,她最开始还是战战兢兢不敢说话,后来玩熟了,就不在意她的牙齿了。
我小学是班长,喜欢我们班上最有钱的那个男生,但是长得瘦削矮小,得一外号猴哥。那时我们每人只能买一包辣条,他就能买几包分给他的小弟们,并且送了我一只两块钱的钢笔和一个贴有张靓颖的文件夹。
毛鸡刚好是文娱委员,六一的节目都有她来编排,但是我小小年级就学会了怎么玩傀儡政权,表面是她在编舞,其实暗地里我插手做很多事情。
于是我们之间产生了很多矛盾。
最尖锐的矛盾的就是,到底谁去牵猴哥的手。
本来毛鸡也喜欢猴哥的,奈何我已坐正位置,并且我身兼重职,权利无儿戏,她就默默退居二线了。
好不容易有个机会能挽着猴哥的手臂跳舞,她肯定把自己安排在了他的身边,当时我又不爽了,编了个什么借口把自己推到猴哥边上。
当时我们都只有九岁十岁左右,但那种纠结复杂的心情始终还历历在目,又要在猴哥面前显得很随意,又要在毛鸡面前伪装我不是故意把自己安排在猴哥旁边的,并且又不能让在场的小伙伴看出我喜欢猴哥.......
我承认,在这一点上,我的脑瓜子实在跟不上我的小心思。
于是不仅毛鸡生气了,而且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猴哥,这只编舞最后也废掉了,因为当时学校还在翻修,本来以为六一之前能完工,结果一直拖到了八月。
以后只要大家聚在一起,毛鸡总能绘声绘色地把这件事情讲好几遍,并且还积极代入自己的情感,把那时说我坏话通通都往外倒,她的牙齿还是漏风,什么都堵不上她的嘴。
初中我们分开了,我去了县城里的学校,她留在了镇里的中学。
每逢月假回家,我们都能凑在一起,不是她来我家睡一晚,就是去她家睡一晚。
很奇怪,男孩喜欢女孩,真的就是想跟她上床,但是女孩喜欢女孩,就只是想抱在一起睡觉。
她跟我讲自己喜欢的男生,以前小学的男同学谁又长帅了—— 确实有个鼻涕哥上了初中跟上整容机构一样,摇身变成了帅哥,小学二班的谁又跟四班的谁在一起了,分了之后又跟五班的在一起了。
能讲大半夜,都是她在讲,开始还很兴奋,等到下半夜,她都忍不住想起床喝水了都还要继续对我讲,我困得不行,自顾自就睡过去。
我的生活就那么平平淡淡地过来了,初中、高中、大学,她在我面前显得非主流一点,初中毕业就去了职业学校,一直到现在,她打过工、进过厂、兜兜转转几年,现在又在学化妆。
她的牙齿还是喜欢漏风,不过她的爆炸的头发现在已经顺了,静静贴着头皮,她的新朋友都不知道她曾经叫做毛鸡。
她还是那么喜欢讲话,她们的厂,她的生活,她的男朋友,她所经历的一切。
我还是一样喜欢听,当然,我也讲给她听,但更多的是小时候的事情,至于我的大学和我的生活,其实我讲的很少。
我们现在很少有联系,但是只要过年回到家仍然还是找机会睡在一起,摆一晚上的龙门阵。
鲁迅在《少年闰土》写到自己和闰土见面之后的感觉。
“我竟与闰土隔绝到如此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备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辗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我倒和毛鸡没有什么隔阂,我们还能在一起玩,还能在一起打闹,但说心里话,如果我的童年和青年岁月都能和她一起度过,那也算的上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