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脸说情感

“婚前和老婆说好AA,临产前她毁约说让我承担义务,我想离婚”

2020-05-18  本文已影响0人  黑皮和方脸

婚后AA制如今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热议,一部分人认为婚后AA可行,双方会比较自由轻松,更利于婚姻,但大部分人还是认为婚后AA不可行,是标榜自私自利的行为。

其实AA年轻人婚姻中,算是一个比较常见的财务分配方式,我见过的很多年轻夫妻,虽然没有把AA制说的特别明显,但的确是在用AA制的方式管理婚后的财产,婚后的日子过得也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样糟糕,相反的,还挺和睦。

婚后AA制到底可实行还是不可实行,其实答案是都可以。

但有一个点大家得明白,AA制规定的单单只是金钱分配,家庭义务与感情应当永远凌驾于物质之上,切不可颠倒次序。

“婚前和老婆说好AA,临产前她毁约说让我承担义务,我想离婚”

梁同最近和妻子闹起了矛盾,原因就出在婚前两人协商的婚后AA制条约上。

梁同和妻子是相亲认识的,去年年初完婚,到今年也不过一年。

梁同和妻子同在大城市工作,两人的工资差不多趋平,都是五千左右,婚房是双方父母一起筹钱交的首付,由于贷款原因,梁同婚前便与妻子协商了关于婚后AA制共同平摊贷款份额和生活费方面的事情。

“AA是我先提出的,我是觉得我们都是年轻人,没必要和父母那样把存款放在一块儿,我们双方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也需要应酬之类的,各自存各自的,平摊贷款和生活费以外的钱,可以自由支配,双方都不关涉,这样会比较自由,也不会出现财务方面的矛盾和纠纷。

老婆当时也是同意的,都说好了,才把这件事情给下来了,可是这才过了一年,我老婆就要毁约,我真的接受不了。”

梁同的妻子毁约,契机在于一件事情。两人结婚没两个月,妻子就查出怀孕了,梁同自然也是高兴的,毕竟梁同和妻子结婚已经算是晚婚了,这个孩子来的相当是时候。

怀孕以后,梁同的妻子因为反应过大以及胎位不稳的原因,陆陆续续请了将近两个月的假,这两个月几乎都没有什么收入,靠一直以来的存款度日,还要照常支付一半的贷款。

这个时候,妻子已经有了一些埋怨和牢骚,向梁同发泄了自己的不满。

“我两个月没有工资,怀孕身体又不舒服,还要还房贷,真的太累了,我都不想生了,”

但梁同并没有在意妻子的抱怨,只是随口搭了一句:“怀孕了日子也得过啊,房贷又不能因为照顾你是孕妇就不要还了,你再抱怨也没用。”

从那以后开始,妻子对梁同的态度就变了,经常冷言冷语,有时候脾气暴躁还会摔东西,梁同在家的时候,她也经常一个人呆在房间里不和梁同说话。

梁同一直把妻子的变化归咎于“怀孕激素水平上升导致了情绪失控”,还是没有过多在意。

直到前段时间,妻子向梁同表示了自己想要取消婚后AA制的想法。

“老公,等孩子出生我们就停止AA吧,我单位虽然可以请产检和育儿假,可是那段时间都是没有工资的,我没有收入,没法儿一起还房贷和生活费。

估计也就一年的时间,等孩子大一点了,我就让我妈过来帮忙带孩子,我出去上班,到时候咱们再谈AA也是可以的,你看行不行?”

梁同听完,立刻表示不同意:“不行,说好了AA,怎么能半途而废呢?以后遇到的意外情况多着呢,一有情况就毁约,都是我单方面的损失,我也太吃亏了,你还有没有点契约精神了?

你不上班了,可以找父母先垫上几个月,等你复工以后把钱还给他们不就行了。”

而妻子在听完梁同的回答以后,挺着八个月的大肚子又哭又闹。

“梁同,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了?我为你生儿育女,现在你跟我讲什么契约精神,说你吃亏,我生个孩子老公连养我几个月都不肯,我吃的亏跟谁去清算?

我就是毁约怎么了?这是你作为丈夫应该承担的义务,你想逃,想都别想!”

梁同觉得妻子不可理喻,根本不讲道理:“明明就是她违约在先,把错都推到我身上,还讲不讲道理?就算是我有错,也是她错在先,我当初就是觉得她很明事理不矫情,现在这么一闹,我真觉得当初看错她了,要是没孩子就好了,我想离婚都离不了。”

大家觉得婚后AA制合理吗?这件事情到底是谁对谁错呢?

我个人认为,婚后AA制本身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不是说我赞同,而是不是不可以。

如今的年轻人的确是比较独立不愿意受管制的,所以婚后AA在某种角度,也算是新式婚姻的一种常规操作,如果说合理实行的话,不一定就不好,但前提是,合理实行。

何为合理?正如梁同自己说的那样,夫妻在婚姻中一定会遇到很多的意外与挑战,比如说失业、生病、双方父母年老引发的各种问题,包括生孩子这一块儿。

平常AA没有任何问题,可这些意外都是夫妻需要相互扶持度过的难关,如若在这些突发状况下还要求AA,那结婚还有什么意义?

婚姻的意义,就在于1+1=2。两个人的力量一定大于一个人的力量,那些一个人难以招架的困难在两个人面前总会有解决的办法。在遇到困难时,彼此帮助,成为对方的拐杖,这才是婚姻的意义,这才是真正的夫妻,否则和同居舍友有什么分别?

并且,AA制是一种夫妻双方的约定,然而男人应该承担的家庭责任,是不容推脱的义务,相比之下,孰轻孰重不用想也知道。我不知道梁同是一根筋儿太轴还是其他原因,就算是他并没有什么坏心,只是死脑筋,也该知道这个道理。

梁同一味的争辩,妻子毁约在前,就是妻子的错,就算他有错,也是妻子有错在先。他说的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却对自己不承担家庭责任的错误闭口不提。我可以负责任的说,把这种口头约定看的比家庭义务更重的,不用找任何借口,就是自私。

婚后可以AA制,但请先把家庭义务放在前面,这两者本不该有冲突,若是有,只能说明,有些人把自身利益看得太重,想离婚的不该是你,而是你的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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