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途乐小说里的故事,生活里的童话旅行·在路上

说走就走——《西藏》(十三)

2017-04-28  本文已影响0人  御风而行_1978

       

说走就走——《西藏》(十三)

       我坐在然乌一家小餐馆里,对一盘酸菜肉丝炒饭狼吞虎咽,这是从成都出发后,难得遇到的美味。昨天也是这家吃的,也是点的这个,也是这个位置,不同的是,昨天吃完后,我还有心情站在路边,对几位帅哥眉飞色舞的吹牛。

     今天边吃边发愁,往文艺里说,有点迷茫。

      红叶他们昨晚包车走了,许大队他们走了,一起住家庭旅舍的那群骑行的也走了,刚才我站在路边挥舞红色的毛爷爷时,他们嘲笑我:原来你是这样拦车的啊!然后像风一样的离开了我。

      昨天晚上你可不是这样的。

     许大队他们困成狗,一头栽进一家家庭旅舍,说是旅舍有点夸张了,我到处找不到厕所,那几个骑行的指指房子后面,我提裤正要跑,其中一个加了一句:野的!

       野的?

       对,他点点头,你最好先喊一声。

      于是,黑夜里,我蹲在青稞地一边解决人生大事一边唱歌,呃,唱歌一是告诉其他人,这里有人,别踩到我;二是害怕。因为提心吊胆,有点意犹未尽,但也不想再多呆,回来时看一男一女蹲在院子里生火——煮面吃,我随口问了句怎么这么晚了还没吃啊,男子笑笑,骑行才到。

说走就走——《西藏》(十三)

(后面那一大片就是野厕所)

      一晚上没睡好,为了能多住几个人,老板把房间里的床排得密密麻麻,我睡的那张床的床头跟另一张床的床头并在一起,一个大男人已经睡下了,头对着两个床头并拢的这边,我总不能把脚对着他的头吧,只能头碰头的躺下了。来西藏前,同学就跟我说了,一定要带睡袋,因为你会受不了很多旅馆里的被子。我钻进睡袋,有点不太习惯,不由得动来动去,一会就把他的枕头挤掉了,他睡一会就要起来捡枕头,我挤了一晚上枕头,他捡了一晚上枕头。

      一大早他看着地上的枕头叹气,我看着他也叹气:睡觉还戴眼镜,你是怕做梦看不见吗?

      他们一行有七八个人,都是大学生,从陕西骑过来的,最小的是个小女孩,19岁,也是个戴眼镜睡觉的主,难道这是他们的校风吗?因为下小雨,他们想等雨停了再走,他扭扭捏捏半天,要加我微信和QQ,加了后,把单反拿出来,又开始扭扭捏捏要合影,要知道我是很少很少拍照的,算了,看在他捡了一晚上枕头的份上从了。

      然后,他居然嘲笑我拦车的样子……我诅咒你捡一辈子枕头!

      街上很多司机拉客,有个司机看着比较顺眼,我看他好不容易拉上去两人,又被别的司机拉去上了别的车,我最看不过男人欺负男人(当然更看不过男人欺负女人,女人欺负男人那是天经地义),我跟他说我帮他拉一车人,让他比别的车先走,但前提是一定要比其它的车便宜,他满口答应。

      我让旁边一个女孩子帮我看包,跑进刚才吃饭的餐馆,大喊:八一!八一!拼车到八一!两女一男放下筷子就跟我出来了,我又站在车旁边喊:八一!八一!一男一女骑行的,估计是女孩子已经有些吃不消了,不想再骑了,也上了车,帮我看包的女孩子也上了车……一会功夫,车就坐满了,惊得司机目瞪口呆。

     一路无话,只说通麦天险那段,那段路……14公里,走了两个半小时,最险的那一段都是下来步行,旁边就是滚滚的帕隆藏布江,车身晃悠感觉随时要掉下去被吞没,我们过去的那天晚上,通麦大桥塌了,两部车正在通行,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所有入藏的车人都被堵在那里,修好要十五天,骑行的同事后来转道去了墨脱,墨脱也是一个闻之色变的地方,是全国最后一个通公路的县。

说走就走——《西藏》(十三)

(通麦天险,照片上看不出惊险)

说走就走——《西藏》(十三)
说走就走——《西藏》(十三)

(八一街景)

       八一号称国际大都市,我们几个站在大街上,觉得三观被刷新了:这就是国际大都市。费帅说八一有华莱士,一个华莱士让我们感觉到了一点都市气息。费帅是餐馆那三个人中唯一的男性,名字起得好,就是爸没找好,换个姓“郝”的爸多好啊,几天时间,他也刷新了我的三观。

       红叶帮我抢到了最后一间房,四人床,我们有五个人,阿菊,佳佳是餐馆那两女孩,毛毛是最后上车的一个大学生,男性,阿菊跟佳佳晚上挤了一个床,我建议一大早就去抢个大房,费帅在床上滚来滚去撒泼,不肯换,因为他懒,他见我们都不吃那一套,换了一套:我请你们吃华莱士,随便吃!

      真是随便吃!说实在话,在内地,我们确实都不进华莱士,只得听费帅的每种都来一份,尝一口如果说不好吃,他就手一挥:不要了,再点!

      啃着鸡腿,费帅说他再也不黑华莱士了。

       据说骑行的一到,华莱士所有含肉的食物都卖光了。

      所有商家:买面膜的,手串的,藏刀的都闻到了费帅身上的土豪气息,他要买东西我们拦都拦不住,到了拉萨在八角街晃了一圈后,他在八一买的东西全扔垃圾桶了。

(这里要说明一下,从八一开始,安检非常严格,到过拉萨的人都知道,进了布达拉宫那附近多少公里就连个指甲刀都不能带,在八一坐大巴也差不多,过安检时,我用了一点小技巧把他们的藏刀带上车了,我们不是做坏事,是毛毛给朋友买的礼物,至于费帅他纯粹是为了切西瓜,切勿效仿,也别问我是什么小技巧)

      毛毛要先走,赶着回学校考试,费帅脸上敷着面膜,但也不耽误他威胁毛毛:我今晚不睡觉,扎你车胎!

      毛毛无奈:好好好,我跟你们一起走。

     你要是也敷面膜,我就相信你!

说走就走——《西藏》(十三)

(可怜的毛毛,一脸的慷慨就义。)

       红叶终于干了一件靠谱的事情,给我们找了这家比较有特色的旅馆,院子是大大的阳光房,晚上很多住客坐在院子里聊天,有人带了吉他,问我们想听什么歌,他尽量满足,又有人拿来水果,分给每个人,我们也买来啤酒周黑鸭,于是,弹吉他的弹吉他,伴唱的伴唱,吃东西的吃东西。你不认识我,我也不知道你的名字,明天以后,我们也不会再相见,但这一刻,我们放下一切,没有烦恼,没有算计,没有压力,只是静静的享受着眼前。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在路上。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